虹桥镇2017年居委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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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2017年居委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具体项目 考核办法 考核部门 未设立站长、副站长、责任块长、联络员、网格巡查队伍的扣1分;未明确职责分工的扣1分。“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站责任区域分布图、工作站组织构架图三块版面缺少一块扣1分;版面内容不清晰、不准确扣0.5分。九本台账资料不全扣0.5分/本;缺少台账扣1分/本。全年例会或业务培训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每月2篇信息每缺少一篇扣0.5分。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扣1分;未建立值班制度、未做好值班记录的扣1分;未建立应急宣传栏、未开展应急宣传培训的扣1分;未做好隐患排查的扣1分。 各月月度测评平均分乘以60%计入年度测评。 各工作站2017年群众投诉有效案件数年环比值<=0时,得20分;年环比值>0时,每增加2%扣减1分,最多扣5分。 以全镇所有工作站前端管理绩效平均比值为基准,设定基本分值5分,各工作站社会前端管理绩效分值每高于全镇平均比值1的,相应增加1分,得分上限值10分。 机制推进、特色创新、“三长”工作制等获得区级以上通报表彰、经验推广的,以相关书面材料为依据,视情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加分项目累计计入总分后,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发生在建违章搭建止新不当或“创全”点位“应发现未发现、应管控未管控”被上级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扣10分。 未列入居委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扣5分;未形成公约和台账记录的扣5分;未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的扣5分;未能组织开展相关“五违”宣传活动的扣5分。 考核办法 大联动 分中心 0.8 基础建设 重点工作指标(1001 社会建设 (35分) “网格化” 工作 (8分) 4.8 1.6 月度测评分值 群众投诉有效 案件年环比值 前端管理 绩效评价 0.8 分) - 机制创新加分 - 责任追究 2 类别 序号 “五违”整治 1.6 (8分) 考核指标 分值 营造协同 整治氛围 具体项目 拆违办 考核部门 0.8 加强信息上报 未能及时报送信息的每起扣5分;经查实,未能第一时间发现“五违”现象被第三方投诉(信访投诉、热线投诉、群众投诉)的每起扣10分,出现重复投诉、反复违章的每起加扣10分。 未建立无证无照经营户台账,不掌握底数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扣2.5分;对取缔数、搬离数、新增数不掌握的扣2.5分;对无证无照经营户信息不齐全的扣2.5分;未记录房东信息的扣2.5分。 对居民投诉的群租行为,居委会未及时发现,形成倒查,发现一起扣10分;居委对上报信息准确性进行核实,未核实或上报有误的一起扣5分。 未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美丽家园”小区拆违整治任务,导致会审滞后或通不过的,每起扣30分。 经核查,实地拆除的违法建筑与上报录入大联动平台的点位或面积不符,导致无法或滞后销项的,每出现一起扣10分。 出现“五违”现象投诉,通过实地核查和大联动平台比对发现存在漏报瞒报的,一经查实每项扣5分。 出现整治后环境未能及时修复、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发生“五违”回潮现象每起扣5分。 完成年度实有人口总量控制指标的,得0.3分;对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按每增5%扣0.01分的标准扣分;超过年度控制指标25%的,扣除全部0.3分。完成年度外来流动人口总量控制指标的,得0.25分;对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按每增5%扣0.05分的标准扣分;超过年度控制指标25%的,扣除全部0.25分。完成人口调减指标,得0.25分;完成人口调减指标80%的扣0.01分;完成人口调减指标不足75%的,扣除全部0.25分。排摸调控项目人口底数得0.1分;梳理调减人员去向得0.1分。 考核办法 拆违办 0.8 整治无证无照 0.8 2 “五违”整治 (8分) 管控群租现象 按质按量完成 拆违计划 违法建筑 销项管理 排摸核实 重点工作指标(1002.4 社会建设 (35分) 0.8 分) 0.4 0.4 后续长效管理 3 人口调控和管理 1 (3分) 人口总量考核 人口办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具体项目 考核部门 1 实有人口信息 准确率 3 人口调控和管理 (3分) 1 人口综合 管理服务 重点工作指标(100社会建设 (35分) 分) 5 4 全国文明 城区创建 (10分) 创全测评 1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文明小区创建 具体项目 重点房屋、重点实口准确率在抽查中达标的,得0.5分;年度平均准确率每低于达标率5个百分点扣0.1分,低于65%的扣除全部0.5分;严格执行“来登去销”和变更制度,实有人口信息的采集率、注销率达标的得0.5分;年度平均准确率每低于达标率5个百分点扣0.1分,低于65%的扣除全部0.5分。 配置专人负责人口管理工作并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和设备不到位的扣0.2分;落实会议精神,会议台账记录要求每季一次,缺漏一次的扣0.05分,二次以上(含二次)扣除全部0.1分;确保(PDA)移动信息终端使用正常,不能灵活运用的扣0.1分;一户一表工作台账整洁、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准确,不合格的扣0.2分;严格审核居住证办证材料(寄宿、集体宿舍证明),不合格的扣0.2分;不按要求上报工作信息一次扣0.05分,二次以上(含二次)扣除全部0.1分;发现一起不遵规章制度的扣0.05分,二起以上(含二起)扣除全部0.1分;受到市、区相关部门及领导通报和被媒体曝光的一票否决,扣除全部1分。 利用宣传栏阵地刊登各类创全公益宣传广告,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及时更新,检查中发现宣传阵地污损、内容陈旧每次扣0.5分;围绕闵行区创全指标体系,以实地考察测评、“创全”督查情况通报、大联动工作简报为依据,未及时整改,每处扣0.5分;被市、区级巡查发现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被市、区级巡查发现问题且媒体曝光扣2分;未配合上报创全资料、未参加相关创全培训实践等活动的每次扣0.5分;配合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设立未成年人文体活动点、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做到有制度、有活动、有台账,未达标每项扣0.5分;及时上报网格化区域内破损的宣传广告,未及时上报扣0.5分;在开展的各类测评中(比如国调局、市调局、第三方测评等),排名后三名的进行扣分,每次扣1.5分。 积极做好市级、区级文明小区的各项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特色,资料不完整每项扣0.5分;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的宣传和活动,未参与扣0.5分。 考核办法 人口办 文明办 考核部门 2 全国文明 城区创建 (10分) 志愿服务工作 4 根据闵文明办(2016)2号文,区文明办、区社建办、区民政局要联合推进居民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工作,设立社区居委志愿服务站,且按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未建立不得分;“上海志愿者网”志愿云操作,志愿者招募注册、发布项目、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长,未开展每项扣0.5分;认真做好交通文明志愿者工作,检查中发现缺岗、迟到、未劝阻等不规范情况,每次扣1分。 结合区域化党建联建平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至少开展3个节日活动,未完成的每个节日扣0.5分。 根据闵虹委〔2017〕1号文件精神,各居委会应建立3支以上的群众文体团队,常年持续开展各类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和居民组织自治工作。不满3支团队,扣0.5分;未组织社会治理的扣0.5分。 未按照要求做好双月为老服务活动的,一次扣1分,共4分;未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工作的,一次扣2分,共6分;未按照要求做好独居老人关爱等老龄日常工作的,一次扣2分,共10分;未按照要求做好一年三次送温暖走访慰问工作的,一次扣5分,共15分;未按照要求做好高龄老人临终关爱工作的,一次扣1分,共5分;未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的,一次扣5分,共10分;未按照离休干部“四个就近”原则做好离休干部关爱工作的,一次扣5分,共10分。 文明办 1 道德建设 公共文化 团队建设 1 重点工作指标(100社会建设 (35分) 1.2 为老服务工作 分) 5 6 类别 序号 老龄工作 (2分) 0.4 老龄办 未按要求做好老年活动室日常管理,导致活动室总体环境脏乱差的扣5分;一校一站八室标识制度未上墙的扣5分;一校一站八室功老年活动室管理 能设施不齐全的扣5分;活动室记录册记录不规范、不详细、不整洁,平时活动少、群众参与率低的扣5分。 老年人维权工作 每季度未按时上报《老年维权信访情况统计表》的,一次扣5分。 未按要求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咨询工作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社区事务 未按要求组织求职人员参加招聘会、职业指导等各类活动的,每发受理中心 现一处扣5分。 考核办法 考核部门 0.4 就业保障和 劳动关系 (4分) 考核指标 1.6 分值 就业保障 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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