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计算机专业 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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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

浅谈计算机专业 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

姓名:曾林锋

学号:201030457136

班级:10计科

完成时间: 2013.10.26

摘要:21世纪,人类已经进入信息和网络时代,社会信息化浪潮正席卷全球,在人们更加

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各种信息资源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网络危害”,诸如信息垃圾、计算机犯罪等,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促使人们反思网络社会秩序有效建立的各个要素。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尤其我们作为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面对当前的网络社会现状,应努力学习知识,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培养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遵守网络规则,并为维护网络安全和正义做出自己的贡献。

关键字: 计算机 职业道德 法律规范 网络安全

引言:随着计算机的迅猛发展,社会对这个职业赋予一定的道德要求,并且计算机职业作

为一种不同于其它职业的特殊职业,它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些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是每一个计算机职业人员都要共同遵守的。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为了维护网路的正常发展与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从事计算机职业这个高科技的工作同时,最重要的是要遵守这方面的职业道德,尊重个人,尊重别人,尊重社会,使得生活更有安全性,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

正文: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技的发展,计算机越来越离不开人们的生活了,计算机网络正

在改变着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乃至社会结构,它对于信息资源的共享起到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并且蕴藏着无尽的潜能。但是计算机网络的作用不是单一的,在它广泛的积极作用背后,也有使人堕落的陷阱,这些陷阱产生着巨大的反作用。网络诱发着不道德和犯罪行为;网络的神秘性\培养\了计算机\黑客\,如此等等。仅仅靠制定一项法律来制约人们的所有行为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实用的。相反,社会依靠道德来规定人们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在使用计算机时应该抱着诚实的态度、无恶意的行为,并要求自身在智力和道德意识方面取得进步。

加强自身计算机专业能力的培养。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和本学科的主要知识体系;在确定的环境中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运用基本的概念、原理、准则,具有对工具及技巧惊醒选择并运用的能力;完成项目点设计与实现,该项目应该涉及到的问题的标识、描述与定义、分析、设计和开发等,为完成的项目撰写适当的文档。该项目的工作应该能够表明自己具备一定的解决问题和评价问题的能力,并能表现出对质量问题的适当的理解和认识;具备在适当的知道下进行单独工作的能力,以及作为团队成员和其他成员进行合作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保证所进行的开发活动是合法的和合乎职业道德的。

提升自身计算机从业的职业道德。计算机专业人员包括程序员、设计员管理员等等,有很多机会可以使用计算机系统,系统的安全很大程度上在于计算机专业人员的道德素质;专

业人员要跟上行业的最新进展。由于计算机行业涵盖了众多的领域并且发展迅速,可以说,没有一个人在所有领域都是行家,这就要求专业人员应尽力跟上自己所属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职业责任提倡尽可能做好本职工作,即使目前还没有人能在近期发现存在的问题,也要尽一切可能排除错误的隐患。

未经许可的计算机访问是一种违法行为。新闻媒体用“黑客”称呼那些试图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未经授权访问的人,“闯入者”用来称呼访问未经授权系统的计算机犯罪者。此外,盗版软件,未经许可复制他人作品,包括文件、著作等等,都属侵权行为。

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诸如某校高材生利用掌握的计算机技术犯罪的报道,这令我们不得不深思,我们应该成为的是为国家建设的实用型人才,而不是危害社会的罪犯。我们应该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的人才力量。正因如此,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身法律观念显得尤为重要。每一个从业人员,无论是从事哪行哪业,在执业活动中都要遵守道德规范。职业道德不仅仅是从业人员在职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而且是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那么,我们作为正在接受计算机教育的在校生,在学习专业技能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为维护正常的计算机网络秩序而努力。

作为一名合格的计算机职业从业人员,除了需要具有工作所需的基础能力、专业知识、运用工具或技术的能力以及行业经验的能力素质外,还需要符合计算机职业所特有的职业道德要求。社会对计算机职业的道德规范要求有如下几点:

1.有关知识产权

1990年9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把计算机软件列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1991年6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个人或者团体的智力产品,同专利、著作一样受法律的保护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复制都是非法的,按规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有关计算机安全

计算机安全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包括网络)构成的,为维护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止病毒的入侵,我们应该注意一些基本问题。

3.有关网络行为规范

我国公安部公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一些不利于国家和个人的违法的信息。 但是,仅仅靠制定一项法律来制约人们的所有行为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实用的。相反,社会依靠道德来规定人们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在使用计算机时应该抱着诚实的态度、无恶意的行为,并要求自身在智力和道德意识方面取得进步。

从事计算机职业的工作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有许多特殊的要求,合格的职业计算机工作人员,在遵守特定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的同时首先要遵守一些最基本的通用职业道德规范,这些规范是计算机职业道德的基础组成部分。它们包括:

1.爱岗敬业:所谓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而敬业是指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是任何行业职业道德中都具有的一条基础规范。

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指忠诚老实信守承诺。诚实守信是每一个行业树立形象的根本。

3.办事公道: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

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是为人民服务精神更集中的表现,服务群众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 5.奉献社会:所谓奉献社会就是不期望等价的回报和酬劳,而愿意为他人、为社会或为真理、为正义献出自己的力理。

但是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同时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违背了道德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计算机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国家关于计算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国务院的各部委等具有立法权的政府机关制定了一批管理计算机行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常见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是应当被每一位计算机职业从业人员所牢记的,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正是计算机专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任何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都有其最基础、最具行业特点的核心原则,计算机行业也不例外。世界知名的计算机道德规范组织IEEE-CS/ACM 软件工程师道德规范和职业实践(SEEPP)联合工作组曾就此专门制订过一个规范,根据此项规范计算机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包括两项,一是计算机专业人员应当以公众利益为最高目标。二是客户和雇主在保持与公众利益一致的原则下,计算机专业人员应注意满足客户和雇主的最高利益。

针对计算机职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提出一些针对措施,现在社会中拥有计算机的大部分人群是学生和上班族,上班族都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所以要先从学生群体开始教育,让他们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观,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先要加强高校计算机职业道德修养教育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高校的计算机专业教育侧重于学生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素质,侧重对基础知识、编程实验与动手能力的教育培养,也已经开始加强在灵活性和适应能力以及团体配合方面的训练,而对计算机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修养与职业道德方面涉及不多。由于以下一些原因,应全力培养计算机道德意识:

1.特殊的技能和专业:计算机从业人员的职业被定位为工程师,通常是在不同的团队中承担不同的任务,个人工作成果与整个项目或系统的外在表象可能没有直接关系。

2.社会越来越依赖计算机:计算机技术已经深入地影响了整个人类社会。然而随着社会对计算机和网络的依赖加深,我们对计算机故障的应对能力显得越来越弱。

3.从业人员可能带来的风险越来越大:由于大部分计算机产品的最终用户涉及整个社会的各行各业,因此其带来的风险往往无法简单估计。

4.已经发现越来越多的计算机职业犯罪: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非法操作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内存数据及程序)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并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当前计算机犯罪已成为一个国际问题,它充斥着整个社会,只要有计算机的地方就可能有计算机犯罪。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着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

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

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网络资源相对于传统的文字资源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一是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二是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每天的IE浏览量堪称天文数字。三是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省了印刷、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四是资源庞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五是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机构。

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新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系统还很不完善,法律确认,保护的范围等还有争议,取证难等问题,也是受网络技术制约的,以及实现社会与网络社会道德规范的矛盾与冲突,导致了网络共建整体行为的失去规范,使不少现实社会中遵纪守法的网民成为网上目无法纪的匿名侵权人。

在讨论网络道德对网络秩序的建立的作用时,我们必须要谨记道德规范仅仅对法律的实现起辅助作用,道德规范不可能代替法律规范来建立网络秩序。这是因为从人们服从法律的原因初衷来说,道德规范的作用显得比较间接一些。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一个社会难以先从公民道德水平提高方面入手来提高公民守法的自觉性,否则我们仍然陷在中国式的德治、礼治思路。幻想让人的道德水平提高后再实行法治,显然是行不通的,网络社会同样也是如此。因此我们在引导建立网络道德规范的同时,要进行网络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进程。事实上,具体的道德规范在量上的积聚并不是无止境的,其结果必然导致向法律法规的转化。这也合乎法律符合道德性的立法原则。

尽管打击网络侵权活动在世界范围内都紧张有序地进行着,但网络侵权行为依旧在网络社会中大量而重复地进行着。法律权威在网络空间中的弱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大量的网络侵权者凭借着网络非中心化、可匿名性的特点不断侵权。而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也因在网络环境下运作成本过高、缺乏可操作性而名存实亡。因此在构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时,法律、技术和道德手段是相互配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只有协调发挥法律的绝对权威和根本作用,技术手段的有力保证作用,并辅助道德手段的预防和自律作用,才能构建一个功能完善的网络产权保护体系。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要学会一些基本的计算机防护知识,比如隐私保护,防止计算机犯罪,注重知识产权,还有出现软件盗版问题等等。这个社会,到处都在讲道德问题,计算机道德问题也在充斥着这个经济全球化的网络世界,现时代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计算机,为了保证我们个人的生活不受影响,从我们个人抓紧,并呼吁身边的人,严身自律,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情操,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磊,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图书情报论坛,2006年第3期 [2] 黄莺,域名保护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年5月

[3] 周兴芳,数字网络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4] 蔡廷楷,计算机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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