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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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主动适应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示范建设为引领,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升高等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强化政府责任,统筹规划,健全以举办方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高职教育办学经费的体制,同时充分运用法规、政策、项目、标准、评估、资源配置等手段,引导和调动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高职教育发展。

——示范引领与整体提升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示范院校建设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示范建设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率先突破,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整体水平的提升和服务能力的增强。

——体制机制创新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并重。以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化政策环境作为发展的重要保障,以基础能力建设和特色发展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活力的高等职业教育。

(二)发展目标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办学活力明显增强,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具有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初步建成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1.稳步发展,提高质量,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培养1600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优化专业结构,大力发展与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相关专业,重点支持建设需求旺盛、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000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00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3000个,全面提高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

——拓展社会服务功能,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每年服务经费收入不低于12亿元,其中省级以上示范院校(含省级,下同)达到10亿元。

——适应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大力开展高技能和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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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培训,年培训量达到1000万人次,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年培训人次要达到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2倍,省级示范院校要达到1.5倍。

——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二五”期间招收留学生3万人,其中省级以上示范院校招收留学生达到2万人。

2.“双师型”教师队伍基本建成,基础能力显著增强 ——与行业企业合作培养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达到80%以上,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90%以上,省级示范院校达到85%以上;提高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水平,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50%,省级示范院校达到40%。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创新机制,合理布局,依托行业企业,“十二五”期间国家再建设1000个、各地建设200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增强高职院校办学装备水平和基础能力。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开发50个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

3.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办学活力显著增强

——发挥地方政府统筹功能,建设20个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政策环境。

——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200所,省级示范院校400所。

——探索校企合作“双主体”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机制,建设200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实现校企双方在人员交流、技术应用、实习就业等方面的互利共赢。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职业教育格局 坚持质量、结构、特色、成效协调发展,加强区域统筹规划,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保持与本科招生规模基本相当,加强对社会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培训规模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使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和培训的人才规模能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优化高等职业院校规模与布局,基本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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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的高职院校2020年以前不得升格为本科院校;主动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特殊行业的实际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新机制。

(二)建立充满活力、互利共赢的体制机制

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增强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深入推进学校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新模式。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职院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健全校企合作、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扩大高职院校在招生、人事、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形成地方政府依法管理、高职院校自主办学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高职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通过财政投入、税收等政策,调动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的积极性,建立起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三)构建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推行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等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将行业、企业、职业等要素融入校园文化,使学生在校就能感受到职业文化,培养职业意识,形成良好职业素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以社会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双证书制度;引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适应经济全球化,将国际通用的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内容;继续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四)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由专业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组成。“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彰显特色、提高整体办学水平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要以专任教师双师素质能力提升和专兼结合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为重点。新进专业教师原则上须具有一定的行业企业经历,在岗专任教师须通过定期到企业锻炼、参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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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等措施提高实践能力。

通过紧密合作企业计划安排、向社会定期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建立兼职教师补贴制度、建立兼职教师库等措施,吸引企业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工作,使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时比例逐年增加;培养选拔和引进(聘用)技术服务能力强、行业企业影响力较大的专业带头人,逐步建成与企业联系紧密、规模稳定、人员流动、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双师结构教学团队。

建立和完善专业教师评聘与评价制度,将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纳入职称评审、聘用和绩效考核,引导“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方向。

(五)构建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评价体系

以能力为核心,建立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要求的质量评价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推广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探索多样化的生源选拔评价机制,完善“知识+技能”的入学考核体系。改革学生学业考核与评价办法,以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评价核心,集成传统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大赛、学习过程跟踪反馈等多种考核评价方式的优点,构建、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符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的评价体系。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吸收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六)加强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社会服务功能是高等职业院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校企合作建立技术应用中心、产学研结合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为产业升级服务;建立和完善教师社会服务的制度与政策,引导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放教育资源,面向行业企业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支持企业在岗人员技能更新;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需要;为社会(社区)成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学习,成为当地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的中心。

(七)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与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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