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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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

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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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技科室作为临床辅助科室,为临床诊断、治疗起到重要作用,检验(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病人治疗方案及愈后,甚至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为加强医技(检验、病理、放射、B超等)科室工作人员责任感,落实《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现制定我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二、“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检验“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同时填写《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查)项目、检验(查)结果、复查结果、接电话人、报告时间、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住院病人的检验(查)结果与通知医生间的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当事检验(查)员须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处理。

2、门诊病人的检验(查)结果中出现“危急值”时也应尽快与门、急诊医生或病人本人取得联系,及时通知病人及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部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复述确认后详细填写《临床科室危急值登记本》,主管医师或值班医生接到通知时应立即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复查。检验科必须立即复检,及时向临床报告“危急值”复检结果,确认出现危及生命的“危急值”报告时,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需讨论、会诊者,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甚至医务部。

4、接到“危急值”报告后,临床科室在进行相应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派人前往检验科领取签收危急值报告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按照规定用红笔标明异常项目及异常值,并粘贴在住院病历中,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分析和处置情况。

三、“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四、“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医学科、心电图室、输血科、病理科等科室。

五、“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一)检验项目危急值及临床意义

检验项目 血清K+ 电解质 血清Ca2+ 血清Na+ 血肌酐 肾功能 血尿素氮 成人≤2.8mmol/L 糖代谢 血糖 新生儿≤1.6mmol/L 16.6mmol/L 肌红蛋白 心肌标志物 肌钙蛋白

生命警戒线低值 ≤2.8mmol/L ≤1.75 mmol/L ≤120 mmol/L 危险性 呼吸肌麻痹、心律失常 低血钙性手足抽搐 低渗状态 生命警戒线高值 ≥6.2 mmol/L >3.5 mmol/L ≥160 mmol/L ≥530umol/L ≥35.7mmol/L 成人≥22.2mmol/L 危险性 呼吸肌麻痹、心律失常 甲状旁腺危象 高渗状态 急性肾功能衰竭 正常参考值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缺糖性神经症状、低血糖性昏迷 新生儿≥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 110.0 ug /L 1.5 ug /L 急性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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