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浔区第二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足球比赛秩序册(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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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第二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足 球 比 赛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南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浔区教育局 南浔区文体局 协办单位:南浔区长超小学 长超中学

2013年11月8日-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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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第二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五人制足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3年10月26-27日;长超中小学 二、参加单位

1、全区各初中(部)、小学(部)均以校为单位组队自主参加比赛; 2、去年参赛的学校必须组队参赛。 三、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不少于8人)。 (二)中学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小学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运动员并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参加比赛.

(三)各队比赛报到时应将运动员的文化课成绩证明(上学期各门功课及格以上)、健康证明(医疗部门出具)及已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或校园平安保险)证明上交组委会。“三证”不齐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输送到市以上体校的适龄学生均可代表原输送学校参加比赛(学籍应在本校)。 (五)各队要加强运动员参保事项的资料核实,不参保的运动员要求及时办理。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二)比赛为五人制,比赛时间为上下两节,每节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比赛使用五人制比赛专用球(由赛会提供)

(三)每队上场队员不得超过5名,其中一名必须为守门员。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必须在本方换人区进出场地,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成死球时。

(四)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五)比赛进行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规定如下: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六)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协商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双方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包括罚球点球);

(七)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表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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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球鞋原则上须为布面胶钉足球鞋;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八)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和交叉淘汰赛并附加赛制。第一阶段进行分组淘汰赛,第二阶段各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淘汰加附加赛,直至决出名次。

(九)名次确认办法

1.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打平各得1分。按各队在全部比赛中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本阶段总净胜球、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五、录取名次

1、团体总名次中小学各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含八队)则按实际报名队伍录取;团体名次排列方法以各队参加比赛所获个人得分总和计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前八名不并列。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六、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15天(以寄出邮戳为准)报送至教育科,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长超小学姜华老师

jianghua19830306@126.com

电话:662158,发出后及时联系以免漏收漏报,逾期不报

作弃权论

(二)各队报到时(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按要求交验运动员“三证”,缺一证明者不得参赛。

(三)各队于比赛前两天下午 1:30到承办学校参加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并抽签。比赛当天上午8:00前准时带队到承办学校参加比赛。

七、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总裁判长和其他裁判员由大会另行聘请。 八、经费

大会负责竞赛经费,各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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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浔区第二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足球比赛的

补充通知

有关中小学:

现将南浔区第二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足球比赛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中小学均调整到2013年11月8日—9日两天。 二、参加学校:菱湖实验小学、南开小学部、庆同小学、练市小学、含山小学、长超小学、重兆小学、三长小学部;洪塘中学、长超中学、三长中学部、南开中学部。

三、举办单位:本次比赛由南浔区人民政府主办,南浔区教育局、南浔区文体局承办,长超小学、长超中学协办。

四、比赛地点:长超小学、长超中学

五、比赛办法:根据市体育局最新精神,中学调整为八人制比赛(上下半场各30分钟,各队可补报队员,以每队报满14人为上限),采用单循环赛制取前四名;小学为五人制比赛,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的赛制取前八名(长超小学、重兆小学为种子队)。

六、保险及“三证”:参赛学生如已在学生平安保险中参保则不必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如还未办理则需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参保证明材料、“三证”材料请于赛前交竞赛组交验,否则相关学生将不能参加比赛;中学组补报的队员可以凭身份证领取凭证参加比赛。

七、服装要求: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足球袜,比赛一律用布面(原要求为皮面)、胶钉足球鞋和护腿板。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八、赛前会议:请各领队、教练及裁判员于11月6日下午2:00到长超小学参加赛前会议。

九、市级比赛:本次比赛结束后,请获中学组前二名的学校马上将参加市比赛的报名表报出,洪塘中学必须参加市比赛;小学组因前

期全市已组织联赛,本次比赛市体育局、教育局将不再组织。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南浔区第二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足球比赛工作机构

南浔区教育局 南浔区文体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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