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碳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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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实施“一路、一园、一林”绿化工程,实现每个村庄有一条特色林荫路、一个村级小游园、一片乡村风水林,注重水乡地区自然水岸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田园,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至2015年共完成14个市级美丽乡村绿化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实现乡村绿化美化。(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15.提升森林公园服务功能。打造森林旅游品牌,形成森林旅游精品示范,推动我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进一步发展。2012年开始,完善石门、流溪河、帽峰山等10个森林公园基础及配套设施,推动番禺大夫山等县级森林公园升级,改变广州南部缺少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状况。(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16.营造森林碳汇。全面提升林分质量、优化林相、发展森林碳汇,持续开展对现有256万亩低质低效林和中幼林的改造和抚育,至2015年,完成总计10万亩碳汇森林建设,消灭宜林荒山3.7万亩,增加森林面积3.2万亩,使我市森林碳密度实现平均每年每公顷增长2吨,在全国特大城市中保持前列。建立森林碳汇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开展森林绿地碳汇检测和计量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7.保持生物多样性。加强对陈禾洞自然保护区、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水尾洞广州唐鱼自然保护区、花都桃花水母自然保护区等区域自然生态的保护,继续完善广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等工程建设。至2015年,全市森林自然度从0.5增长到0.65,综合物种指数达到0.5以上,本地植物指数均达到0.7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五、实施碧水计划,建设岭南水城

18.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2015年全市年淡水用水总量不高于71.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0%以上。提高过境客水资源的利用率,加大储水力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工作。推进花都北江引水工程,配合做好珠三角西水东调工程。实施流溪河下游及珠江西航道和后航道、东江北干流刘屋洲泵站避咸池、榄核水道水库、石角水厂九湾潭水库、百花林水库等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水投集团,各区、县级市政府)

19.推进水安全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水系统,提高防洪排涝标准,到2015年,中心城区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县城及重要堤围达到50至100年一遇;城区及建制镇排涝标准达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农田及生态保护区排涝标准达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90%的中心城区雨水管(渠)系统排水标准不低于一年重现期。进一步加快饮水安全建设,实施农村改水工程,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达标,解决农村供水普及到户问题;建设城区六大管网片区连通工程,提高城区供水的安全保障度;加大自来水管网改造力度,理顺小区自来水管网的管理,减少管网二次污染。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安全建设,加大投入完成小水库、小堤围、小水闸、小泵站及受洪水威胁的小村落等“五小”水利整治工程,优先整治小水库、小水闸。(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水投集团,各区、县级市政府)

20.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大截污力度,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推进截污管网建设,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2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8.5万吨/日。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中水回用率。2015年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0%以上。继续实施浅层排水系统改造,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针对老城区内涝和溢流污染的突出问题,结合老城区地下管线密集的实际情况,试点建设深层隧道(地下深层排水系统),全面提升城市排水标准,由现有的1年一遇提高到5-10年一遇标准,并基本消除溢流污染和初雨污染,根本改善珠江和河涌水质。综合治理河涌437条,打造滨水岸线和一批人工湖、人工沙滩。因地制宜,多途径修复水系生态,加大力度推进珠江水系跨区域联防联治。针对广州南北地区不同河流特点,探索采用多种生态修复技术,立足长期、逐步推进,使河流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水投集团,各区、县级市政府)

21.提升水务管理水平。完善涉水政策法规体系。根据《水法》、《防洪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加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水务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水务信息化建设,构筑防洪排涝网、供水网、生态网三网合一的智慧水网。(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2.挖掘水文化内涵。从市域“海、江、涌、湖、园、林、城”整体景观格局和协调性出发,结合城乡河流水系及滨水区域的防洪排涝、水质等方面的功能,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对历史上留存的文化景点进行原地保护,通过深挖水文化元素,打造彰显广州水历史和水文化的独特水景观。在整治水系及周边游览休闲景点过程中,结合岭南水乡的特点,打造多个各具特色的水公园。凸显岭南水乡特点,推动岭南水乡文化特色与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六、实施清洁计划,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

23.推行城市固体废弃物源头管理。推行城市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化和排放控制,建立城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监控、举报、奖励机制,减少生产、运输、销售和消费各环节废弃物产量,规范废弃物排放行为。建立健全餐厨垃圾、过期食品和食品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泥、园林绿化废弃物、医疗垃圾、电子电气废弃物等危险废物的源头监管和处置利用体系。到2015年,万元GDP固体废弃物产量降至0.25吨。(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24.完善城乡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统筹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城乡垃圾处理服务一体化。至2015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率达到9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25.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和改造专业化分拣中心,推进主要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生产性企业、社区形成可再生资源回收的对接,鼓励回收企业提升分拣、加工技术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至2015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县级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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