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版高一历史必修一 第21课新中国的政治建设(教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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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课 新中国的政治建设

【课标要求】

1、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

2、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的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3、通过对三大政治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把握新中国建立以来民主建设发展的基本脉络,展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美好前景;培养学生追求民主的科学精神和为国家民主制度建设而努力的历史责任感;逐步形成对国家、民族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教学重点】

三大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及意义。 【教学难点】

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政治建设的基石。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具有的中国特色。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中国商代的政治制度是:内外服制度 中国西周的政治制度是:分封制

秦朝至清朝中国的政治制度:中央集权制度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体制是什么呢? 讲授新课:

一、开国大典(政权建设)

中国共产党在三大战役取得胜利后,国民党败北逃亡。中国共产党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加紧进行新中国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于是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新政协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请同学们阅读一下课文,思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新中国的成立做了怎样的准备? 学生答:(1)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确定了新中国的首都、国旗、国歌、纪元等事项。

材料:国旗的确定,是在广泛征求设计图案的基础上产生的,当时提出国旗应征图案有3个条件:一要有中国特征;二是要含有中国地理、历史、民族、文化等因素;三要有政权的特

征,要体现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并且要庄严整洁,一目了然。通过一个月的征集,共收到近3000副图案,在9月25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进行到第五天的时候,毛泽东、周恩来约请各方人士,包括郭沫若、马寅初、徐悲鸿、马思聪等召开座谈会,当时著名的剧作家田汉看中了第32号图案:在红色的旗面上,镶有一大四小五颗黄星,顶端有镰刀斧头,经过讨论,毛泽东决定把镰刀斧头去掉,最后决定以五星红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

从这则材料可以看出当时的人民对于新中国诞生的由衷喜悦,对祖国真挚的热爱之情和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

在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大典。看毛泽东宣告新中国成立图,得出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 同学们阅读教材,思考一下新政权的组成说明了什么问题?

由中共团结广大民主党派共同参与的,可以代表全国人民,是民主的体现。

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重点理解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建国后进行的土改运动、镇压反革命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问题,到1954年才彻底完成) 过渡:独立的政权的建立是实现民主的先决条件,民主宪法的制定是构建民主制度,用法治取代人治的第一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法律建设) 1.宪法的颁布

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步宪法颁布的目的,时间,内容、意义。

目的:保障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替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颁布时间: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内容:(1)共有106条,分为四章;(2)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3)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4)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中。

性质: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意义:(1)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2)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3)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拓展:

国体:表明国家根本性质的国家体制,是由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来决定的。我国的 国体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 政体: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政体和国体是相适应的,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1954年宪法的特点:(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2)坚持社会主义道路;(3)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2.法治的完善

(1)背景:1956年底,过渡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确立。

(2)内容:1956年中共“八大”指出,国家必须系统制定完备的法律。一切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人民的民主权利应该充分受到法律的保护。

材料一 君上大权:(计14条)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召集、开闭、停止及解散议院之权;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发诏令筹措必须之财用……。附臣民权利义务:(计9条)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均准其自由;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驶其统治权。第十八条: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宪法》 材料三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一、二、三反映在立法思想上有那些进步?

学生答:表现在专制集权向民主政治发展,由人民无权向人民主权发展,由形式上的民主向真实性的民主发展。

联系材料二、三,说明两部宪法有哪些本质区别?

学生答:前者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后者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前者是资产阶级民主,后者是人民民主。

根据前两个问题和教材知识,概括1954年宪法的性质。 学生答:社会主义类型的人民民主宪法。

过渡:为了保证人民民主,1954年宪法为新中国确立了哪一基本政治制度? 学生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制度建设)

拓展:分析三个概念: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和地方一切重大事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常设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政体)。其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那么三者之间什么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代表大会包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政权的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大代表的产生:县、乡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其他各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的职责:广泛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议案→讨论议案和投票决策

1.确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容

(1)选举:毛泽东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委员长。大会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2)通过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 (3)审议报告:审议了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4)召开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多项决议和一项法律。

3.意义(1)奠定了新中国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2)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3)昭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

拓展: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有何本质区别? (1)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三权分立制度:私有制 (2)行政权力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三权分立制度:资产阶级 (3)活动原则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三权分立制度:分权制衡 思考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如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表达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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