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耆夜》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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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帛,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俭极下,此《蟋蟀》所为作也。’”《孔丛子·记义》认为《蟋蟀》见陶唐之俭德,《盐铁论·本议》认为《蟋蟀》主旨在于讽刺“太俭不中礼”,而清华简《耆夜》主张享乐但不能废弃政事,它们对与《蟋蟀》诗有着明显不同的诠释倾向。

李学勤先生肯定周公作《蟋蟀》,同时又注意到《蟋蟀》收入今本《诗经·唐风》,因此想用流传区域来调和二者之间的矛盾。刘成群先生持反对意见,他说如果周公作《蟋蟀》,自然成为鲁国的诗歌,即使不被采于作为鲁诗的《豳风》中,至少也不会被采入《唐风》,《蟋蟀》如何被采入《唐风》这一问题的不圆满解决,始终都会是周公作《蟋蟀》致命的弱点17。周公赋《蟋蟀》时,已戡黎归来,在镐京文太室,武王所勘之“黎”为黎阳18,在纣都朝歌附近,两地之间路途遥远,因此周公在镐京饮至礼上作的《蟋蟀》,为何不在岐周流行,却在黎国流行,确实是难以解释的问题。

《左传》宣公十二年云:“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载戢干戈”等五句见于《周颂·时迈》,据《左传》可知周武王作《时迈》,但《国语·周语上》说:“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依照《国语·周语上》,周公为《时迈》的作者。《时迈》一篇为何竟有武王、周公两位作者?

对此孔颖达《时迈序》解释说:“周公既致太平,追念武王之业,故述其事而为此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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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颖达认为,《时迈》为武王所作,周公后来称颂,是借以表达自己的追慕之情。清儒王先谦

说:“《时迈》虽作于周公,要为颂武王克殷后巡守诸侯之事甚明??武王克殷,周公始作此歌以颂武王,及成王巡狩,乃歌此诗以美成王。”20王先谦认为《时迈》歌颂的是武王巡守诸侯,到成王巡守时,则借此诗以歌颂成王。孔颖达、王先谦的解释给我们很大启发,《诗经·蟋蟀》可能早已产生,在戡黎饮至礼上,周公可能是借《蟋蟀》诗来表达自己当时的政治诉求,而不一定是《蟋蟀》的作者。

《史记·周本纪》说:“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大师疵,少师疆抱其乐器而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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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建立之初,大师疵、少师疆等乐官已把殷人成熟的音乐技艺带到了西周。《国语·周语上》

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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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群:《清华简《旨阝夜》《蟋蟀》诗献疑》,《学术论坛》,2010年第6期 李学勤、沈建华等学者认为黎位于今山西长治市黎城县,但此地距朝歌太远,《尚书·西伯戡黎》“祖尹恐,奔告于王”,似无必要,我们取元代吴澄说,黎指黎阳,在今河南浚县,属王畿内地,参吴澄:《书纂言》卷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册,第92页。 19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02-1303页。 20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12页。 21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1页。

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然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2西周时期,公卿、列士献诗,乐官加以整理,配以相应的乐曲,在祭祀或重大典礼仪式时,供王选择使用,当时奏诗、演诗程序固定,并出现专门化分工,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采诗、献诗、奏诗、演诗制度23。

我们来看一下清华简《耆夜》乐诗的韵脚,武王致毕公诗《乐乐旨酒》:“乐乐旨酒(幽部),宴以二公(东部),紝(任)仁兄弟(脂部),庶民和同(东部),方壮方武(鱼部),穆穆克邦(东部)。嘉爵速饮(侵部),后爵乃从(东部)。”幽部、脂部、鱼部合韵,东部、侵部合韵,奇偶句皆入韵。周公致武王诗《明明上帝》:“明明上帝(支部),临下之光(阳部),丕显来格(铎部),(歆)是禋明(盟)(阳部)。於??月有城(盛)缺(月部),岁有(歇)行(阳部),作兹祝诵(东部),万寿亡疆(阳部)。”阳部、东部合韵,偶句用韵。清华简《蟋蟀》乐诗:“蟋蟀在口(席) (铎部),岁矞(聿)员(云)落(铎部),今夫君子(之部),不喜不乐(药部)。日月其蔑(迈)(月部),从朝及夕(铎部),毋已大康(阳部),则终以作(铎部)。康乐而毋忘(荒) (阳部),是惟良士之愳(惧)(鱼部)。”铎部、药部、月部合韵,偶句押韵,首句亦入韵。

清华简乐诗以四言句为主,句式规范,用韵整齐、成熟,武王、周公谋划戡伐黎国,日理万机,戡黎胜利之后,武王、周公又在饮至礼上当场饮酒赋诗,与当事人的地位、欢快的气氛非常契合。三国时期曹植赋一首七步诗,已名垂文学史,武王赋《乐乐旨酒》、《輶乘》,周公赋《英英》、《明明上帝》、《蟋蟀》,武王、周公在饮至礼接连赋诗,比曹植更要神奇,这样的创作才能在先秦文学史竟没有记载,甚是让人惊异!

《毛传》释《崧高》云:“作是工师之诵也。”孔颖达疏:“诗者,工师乐人诵之以为乐曲,故云‘作是工师之诵’,欲使申伯之乐人常诵习此诗也。”24可见诗是需要乐师提前吟诵谱曲的。清华简《耆夜》武王、周公所赋乐诗,实际是武王、周公选定,由乐官提前配以乐曲、编辑好的,先秦时期饮至礼祭祀的仪式、乐曲、人物的职责、位置都是固定的,武王、周公届时吟唱、演奏而已,其形式如同现在领导致辞,并非即兴创作。

《逸周书·世俘》篇说:“甲寅,谒戎殷于牧野,王佩赤白旂,籥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25《诗经·小雅·瓠叶》:“君子有酒,酌言献之。”《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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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 2002年版,第11页。 参杨隽:《典乐制度与周代演诗体系的建构》,《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 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68页。 “我殷”误,今从顾颉刚改作“戎殷”,参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第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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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奏也。”《左传》隐公五年:“初献六羽。”孔颖达疏:“献,奏也,奏进声乐以娱神也。”26武王献《明明》三终,意为武王演奏《明明》三次(有乐师伴奏)。《礼记·乐记》郑玄注“节奏,阕作进止所应也”,孔颖达疏:“阕,谓乐息。作,谓乐动。进则作也,止则阕也。”27“作”指乐动,可理解为乐曲演奏。清华简《耆夜》多次说“作诵一终”,“作兹祝诵”,这里的“作”与《逸周书·世俘》篇“献《明明》三终”的献字同义,不是指创作之意,而是指演奏28。

《论语·述而》说“述而不作”,皇侃疏“作者,新制作礼乐也。”作解释为创作,在古书常见,但清华简《耆夜》这几首诗之所以称为乐诗,是有固定的乐曲、旋律相配的,武王、周公当场创作的诗篇,试问仓促之间,乐师如何配曲?如何保证饮至礼气氛的隆重、秩序的井然?因此这里的“作”不能解释为创作。清华简《耆夜》周公见蟋蟀闯进来,触景生情,吟诵《蟋蟀》三章,而不是说周公当场创作《蟋蟀》诗,不能据此推定周公是《蟋蟀》的作者。学者之所以误判周公为《蟋蟀》的作者,关键是对清华简《耆夜》“作歌一终”、“作祝诵一终”的“作”字理解有误。

在戡黎饮至礼上,周公见蟋蟀闯入,当场赋《蟋蟀》一首以表达自己心志,说明他对当时乐诗已熟捻于心,达到了随心所欲的程度,这是周公摄政后,能够制礼作乐的知识储备。以酒为礼、酒以观德是古代酒诗的特色,清华简《耆夜》不是强调周公文学创作能力多强,而是通过周公赋《蟋蟀》,来彰显周公操劳王家、不敢荒宁的盛德。《蟋蟀》诗倡导的“乐而毋荒、乐以安民”29执政理念,恰是周公勤政一生的真实写照。

在孔子之间,《诗经》已经基本定型,《蟋蟀》收入《诗经·唐风》,《左传》记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年),吴国公子季札聘鲁,请观周乐,他对《唐风》赞叹说:“其有陶唐氏之遗民(风)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 1977年,在安徽阜阳汉简《诗经》出土,其中残简“后妃献”、“风(讽)君”等语,与《毛诗序》较为接近,证明《毛诗序》流传渊源已久,《毛诗序》对《蟋蟀》评价是:“刺晋僖公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尧之遗风焉。”30季札通过《唐风》观唐尧之令德,《毛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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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45页。

《逸周书·本典》:“是故奏鼓以章乐,奏舞以观礼,奏歌以观和、礼乐既和,其上乃不危。”乐诗与歌类似,皆可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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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文子(赵武)语。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61页。

认为晋僖公“俭而用礼”,是受唐尧遗风影响,可见《蟋蟀》诗与唐尧当有一定关联,其最初产生可能在周公之前。

《孔丛子·记义》孔子曰:“于《蟋蟀》,见陶唐俭德之大也??于《东山》,见周公之先公而后私也,于《狼跋》,见周公之远志所以为圣也。”孔子熟稔古代历史,他曾编订《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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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做梦都梦见周公32,对周公倍加尊崇,于《东山》、《狼跋》两诗,孔子明确说出于周公,

而对于《蟋蟀》,他却说见陶唐之俭德,如果《蟋蟀》果真为周公所作,孔子怎么可能把《蟋蟀》当做“唐尧之遗风”呢?33如果我们不把周公定为《蟋蟀》的作者,而只是理解为他曾在饮至礼上演奏《蟋蟀》乐章,借以表达心志,那么清华简《耆夜》与季札、孔子对《蟋蟀》主旨理解的矛盾也涣然冰释。

三、清华简《耆夜》的性质及成书时代

对于清华简《耆夜》的成书年代,刘立志先生认为,《蟋蟀·毛诗序》、《孔丛子·记义》、《盐铁论·通有》诸书皆以《蟋蟀》一诗刺俭不中礼,而清华简之本事凭空而出,于古无征,当为战国时新说,应为后人拟撰附会34。其实刘先生搜集文献是不全面的,《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说:“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又说:“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左传》认为《蟋蟀》的主旨是“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与清华简《蟋蟀》“康乐而毋荒”同。上博简《诗论》“孔子曰:《蟋蟀》智难”,“难”读为“戁”,其意理解为“畏惧” 36,与清华简《蟋蟀》“是惟良士之惧”同。上文我们已经指出,“作歌一终”的“作”意为演奏,而不是创作,周公并非《诗经·蟋蟀》的作者,这样刘先生以清华简《蟋蟀》乐诗于古无征,怀疑其晚出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刘成群先生结合战国时代特点及楚地《诗》学传布,怀疑清华简《耆夜》晚出,他说战国时期社会模式变革中孕育出来的知识阶层极尽“私相缀续”之能事,清华简《耆夜》是战国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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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儒林列传》:“故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於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適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司马迁说孔子曾编订《诗经》,学者以古诗的数量、《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时《诗经》已基本定型,怀疑孔子未曾删诗,但今本《诗经》与季札观乐时《诗经》仍存在不同,季札见《诗经·豳风》在《齐风》之后,而今本《诗经·豳风》在《国风》的最后,《颂》在今本《诗经》中被分为《周颂》、《鲁颂》、《商颂》三部分,从阜阳汉简《诗经》看,《诗经》在传承中会大量异文,汉人近古,司马迁“孔子曾编订《诗经》”的说法不能轻易否认。 32

《论语·述而》孔子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33

《汉书·地理志》认为河东之地,本唐尧所居,其民有先王遗教,君子深思,小人俭陋,故有《唐诗·蟋蟀》诗传世,从地理风俗方面亦可证《孔丛子·记义》所记孔子之说。 34

刘立志:《周公作诗传说的文化分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35

〔清〕阮元校刻:《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第1997页。 36

孙飞燕:《〈蟋蟀〉试读》,《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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