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综合应急预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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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水处理工艺无法全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水厂的出厂水水质有可能达不到国家标准或内控标准,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出现水质无法饮用或使用而暂时停止供水现象。根据公司水质管理制度并结合水厂实际将水质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2.2.1 一般事故

a) 水库水浊度骤然升高,在日常检测值的5倍以上。 b) 原水水质中感官及一般化学指标异常,超过日常检测值的2倍以上。

c) 出厂水水质浊度连续8小时超过0.3NTU,但符合国家标准。

d) 其他水质异常,经过水厂调整工艺以后能正常供水,符

合国家标准,但达不到水厂内控标准。 出现其中一种情况即作为一般水质事故。一般水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由于原水经过紧急处理后,出厂水水质仍然能符合国家标准。但水厂要重视对此类事故的处理,及时总结,避免发生更大的事故。 2.2.2 重大事故

a) 水库水浊度骤然升高,在日常检测值的10倍以上。 b) 原水水质中感官、一般化学指标或微生物指标异常,超过日常检测值的5倍以上。

c) 出厂水水质浊度连续24小时超过1.0NTU。

d) 其他水质异常,经水厂强化工艺处理后,出厂水仍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情况。

出现其中一种情况即作为重大水质事故。 2.2.3 特大事故

a) 毒理学及微生物指标在全县范围内出现超标5倍以上,

并使一定区域出现相关病理症状的现象。

b) 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24小时因供水水质中毒理学

及微生物指标超出国家标准并可能引起水介质性传染疾病爆发,经确认由水厂引起而导致停止供水的现象。 c) 其他水质异常,水厂无法处理,可能引起水厂减产或停止供水的情况

出现其中一种情况即作为特大水质事故。此类事故一旦发

生,危害性极大。

3.10.5.3 预防与预警 3.1 危险源监控

双庆水厂化验室每天对原水按照《重庆市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细则》的要求进行检测;双庆水厂生物观察池放养了鱼,作为原水的生物预警;并安装了监控设施发现异常及时报警;水厂化验室每天对原水、沉淀水及出厂水按照《重庆市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细则》的要求进行检测;双庆水厂水厂化验室一年两次对原水、出厂水进行全分析检测;水厂当值人员每二小时对各工艺点的运行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巡检;水厂布置了16个监控探头,实现人、犬、技三防一体。 3.2 预警

a) 生物预警。水厂每二小时观察化验室鱼的生长状态,发

现超过5条以上的鱼异常时,按事故报告程序汇报。 b) 水质化验人员发现水质仪表报警时,到现场观察及检测

后,如果符合2.2中规定的事故分类,按事故报告程序汇报。

c) 人工预警。双庆水厂水质化验人员检测发现水质异常时,

如果符合2.2中规定的事故分类,按事故报告程序汇报。 d) 安保系统预警。水厂安防系统发现异常后,当值人员到

现场观察,如果现场异常,符合2.2中规定的事故分类,按事故报告程序汇报。

3.10.5.4 事故救援程序 4.1 事故性质的确认及上报 4.1.1 事故性质的确认

根据水质的异常情况,第一发现人必须及时向当值班长和厂部汇报,水厂化验室对异常情况进行检测和分析。

4.1.2 事故的上报内容

在各类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发出的报警和通讯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事故发生的时间、性质、发生的原因等情况; b) 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

c) 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的支持等; d)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 其他需要上报的事宜。 4.2 事故处理步骤

4.2.1 事故报告程序:

公司领导

当值或水质化验人员发现污染 值班长 厂长

相关部门

4.2.2 事故处理程序

4.2.2.1 一般事故处理程序

a) 事故异常报警。值班人员或水质化验人员发现各水质控

制点水质有异常或超过水厂内控标准时,及时汇报厂部,厂部汇报公司。

b)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根据水质异常情况,水厂组织相关

技术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对异常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分析确认为一般水质事故后,由指挥长下令启动本预案。 C) 事故的上报。在一般水质事故发生后,向公司汇报。 d) 事故的处置。在事故原因分析后,根据水质异常情况及

时调整或强化水处理工艺,如调整加药量、加氯量等。 e) 生产应急措施调度。及时调配应急生产物资,紧急安装

好应急物资的投加设施设备工作,做好水厂应急物资投加工作。

f) 强化水质检测工作。水质化验人员加强水厂全工艺流程的

水质监测与分析工作,及时指导生产运行,确保水厂水质尽快改善。

g) 事故分析与总结。

4.2.2.2 重大水质事故处理程序

a) 事故异常报警。值班人员或化验人员发现各水质控制点

水质有严重异常或超过国家控制标准时,及时汇报厂部,厂部汇报公司。

b)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根据水质异常情况,水厂紧急组织

相关技术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对异常原因进行初步分析,若无法确认原因或认为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则公司

在第一时间内向集团汇报。在确定已发生重大水质事故后,由指挥长下令启动本预案。

c) 事故的上报。在重大水质事件发生后,向集团汇报。 d) 事故的紧急处置。在确认是重大事故时,水厂在第一时

间发出事故紧急信息后,可以采取减产限产措施等非常措施来减少事故的危害。

e) 预备备用水源,根据指挥部指令,备用泵房进入预备用

状态。

f) 生产应急措施调度。及时调配应急生产物资,紧急安装好

应急物资的投加设施设备工作,做好水厂应急物资投加工作。

g) 强化水质检测工作。水厂化验人员与服务中心水质人员配

合,加强水厂全工艺流程的水质监测与分析工作,及时指导生产运行,确保水厂水质尽快改善。

h) 备用泵房启用,指挥部下达备用泵房启动指令。

i) 恢复供水。水质正常后,总指挥下达恢复正常供水指令,

下达备用泵房停止供水指令,水厂恢复正常供水。 j) 事故分析与总结

4.2.2.3 特大事故处理程序

a) 事故异常报警。值班人员或化验人员发现各水质控制点

水质有严重异常或超过国家控制标准时,或者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发生有大量死亡鱼类或其它生物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汇报厂部,厂部汇报公司。

b)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根据水质异常情况,水厂紧急组织

相关技术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对异常原因进行初步分析,若无法确认原因或认为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则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向集团汇报。在确定已发生特大水质事故后,由指挥长下令启动本预案。

c) 事故的上报。在特大水质事故发生后,向集团汇报。 d) 事故的紧急处置。在确认是特大事故时,或确认水质无

法饮用时,水厂在第一时间发出事故紧急信息后,可以采取减产限产措施或关闭出厂水总阀等非常措施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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