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99 学前游戏论 复习提纲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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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学前儿童游戏的基本概念(本质与特征)(参考教材:丁海东编著《学前游戏论》)

第二章 一、建立科学的儿童游戏本质观

(一)儿童游戏本质观的演变

儿童游戏本质观的演变历程(一般演变趋势):儿童游戏本质观在态度上由不自觉到自觉,在内涵上由生物性到社会性。

1.游戏概念的非自觉化理解:游戏一词在其意义的渊源上是从古汉语中的“遨” “嬉”等词义发展而来,而在现代词语系列中与“玩”“玩耍”等十分相似。其含义与动作或运动有关,其活动特点是轻松自在。英文中的游戏“play”作为名词所指向的行为特征是:不要求沉重的工作;使人愉快和满足。

2.游戏的生物性本质观:游戏是儿童的本能活动。在大约19 世纪中期及其后,游戏开始真正成为理论研究的对象,出现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游戏理论。人们对游戏概念的理解上升到自觉的本质化阶段。表现为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思想的直接影响,人们对游戏本质的理解建立在本能论的基础上,即初步建立起了游戏的生物性本质观。

德国的福禄培尔是教育史上系统研究游戏的价值并为儿童尝试创立游戏实践体系的第一个教育家。 他认为游戏是儿童内部存在的自我活动的表现,是一种本能性的活动,是儿童内心世界的反映,通过游戏可以表现和发展神的本源。席勒、斯宾塞把游戏看做是剩余精力的无目的的消耗发泄。霍尔指出游戏是种族的过去活动习惯的延续和再现,将儿童对游戏的爱好和参与理解为生物进化复演规律的被动适应。拜敦代克提出游戏游戏成熟说,指出游戏不是本能,是个体适应环境,寻求自由和和主动的欲望的表现。【生物性本质观一直深刻地影响着后来人们对游戏概念的理解和游戏理论的研究。例如精神分析学派的游戏理论认为,游戏是儿童潜意识中的本能和欲望在活动中的宣泄或补偿】

贡献:游戏的本能论及生物性的游戏本质观,第一次以抽象的思辨方式,充分肯定了儿童的生理性机制及功能在游戏中的作用,关注了游戏对于个体的生物学意义和价值以及游戏活动的生理性特点。局限性:它尽管强调了游戏是人在童年的重要活动,却仍然不能改变人们对儿童游戏不屑一顾的习惯性思维方式和态度。

3.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观:游戏是一种社会性活动的观点是前苏联心理学家和教育家首先提出来的。坚持游戏社会性的本质观,是前苏联游戏理论研究的典型特征。 维果斯基认为游戏是在真实的实践之外,在行动上再造某种生活现象,在这种活动中儿童凭借语言,以角色为中介,了解、学习和掌握基本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艾里康宁也指出游戏是在真实条件之外,借助想象,利用象征性的材料,再现人与人的关系。

【我国的游戏理论研究,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前苏联研究者的影响,也坚持游戏是儿童的社会性活动的观点】

贡献:把游戏的本质归结为社会性,一方面强调了游戏制约于儿童的社会生活状况和儿童对前辈经验的掌握,肯定了成人与教育影响在儿童游戏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及其这种作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它主张游戏是生活的反映,关注游戏本身所蕴含的社会文化和生活规则,肯定了游戏作为儿童掌握社会文化、生活经验的手段或途径的有效性。 局限性:见下 (二)建立科学的儿童游戏本质观

1.儿童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观的局限性:仅仅将游戏的本质定位于社会性活动这一层面上,掩蔽了游戏活动的自由自主的基本属性,否定了游戏作为一种自发、自由的活动的意义和价值。

2.儿童游戏的主体性本质观:游戏是儿童的主体性活动。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与客体相互作用而表现与发展起来的功能特征,包括主动性、独立性与创造性等。游戏是主体性活动,而且也是因为主体性的本质特征,游戏才直观具体地表现为是儿童的主体性、独立性和创造性活动:(1)游戏是儿童的主动的活动:游戏是儿童主动而非被动的活动。游戏活动的动机来自于儿童本身,而非来自外部的命令或要求。(2)游戏是儿童的独立性活动:游戏是儿童独立活动的基本形式。在游戏活动中,儿童按照自己的主体地位,决定对活动材料、伙伴、内容的选择,决定对待和使用活动材料的方式方法,自己决定玩什么,和谁玩以及怎么玩。(3)游戏是儿童的创造性活动:游戏中,儿童拥有考虑手段与目的联结的多种可能性的自由,儿童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与想法来使用玩具与游戏材料,表现与整合自己的生活经验,体现个体独特的创造性。

3.确立儿童游戏的主体性本质观的意义:把游戏的本质概括为儿童的主体性活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1)把游戏看做是儿童的主体性活动,强调了儿童在游戏活动中内部的主观体验即主体性体验的决定性地位,有助于深化对游戏活动结构的整体和全面的认识。(2)把游戏看做是儿童的主体性活动,深刻揭示了游戏本身所固有、区别于其他活动的本质特征。(3)把游戏看做是儿童的主体性活动,促进儿童主动性、独立性与创造性发展,有益于对儿童主体性的培养,从而实现游戏活动的独特功能和价值。(4)游戏的主体性本质观是对游戏社会性本质观的发展,游戏的主体性是前提和基础并决定着游戏的社会性。(5)必须以尊重儿童的主体性为其根本前提和基础。有助于实践中对儿童游戏的科学化指导。

二、学前游戏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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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对学前游戏基本特征的认识 1.对游戏特征的一般表述:(1)游戏是儿童主动的自愿的活动。自主性是游戏本质的是基本属性的表现。(2)游戏是在假想的情景中反映周围生活。(3)游戏没有社会的实用价值,没有强制的社会义务,不直接创造财富。(4)游戏伴随愉悦的情绪。 2.与非游戏活动进行对比的特征论述:(1)游戏是由内部动机所控制的行为。(2)游戏中儿童注意的是活动的手段而不是活动的最终目的。(3)游戏区别于探究行为。(4)游戏区别于工具性行为。(5)游戏不受外部强加的规则的束缚。(6)游戏要求每一个参加者主动积极地进行活动。 3.儿童游戏与成人游戏的不同:(1)游戏在各自生活中的地位不同。(2)游戏中主体的情况不一样。(3)游戏的内容不同。

(二)国外对学前儿童游戏基本特征的分析 1.纽曼的游戏特征“三内说”:纽曼提出,用控制(control)、真实性(reality)和动机(motivation)这三种指标来确定一种活动是不是游戏。游戏的特征是内部控制、内部真实、内部动机 2.克拉斯诺和佩培拉的游戏四因素论:他们1980年提出了游戏行为的四种特征或四种因素:(1)灵活性(flexibility)。指游戏活动在形式与内容上的多变性。(2)肯定的情感(positive affect)。指游戏者的情绪体验总是快乐的,笑容是这种肯定情感的标志。(3)虚构性(nonliterality)。指游戏总带有想象的因素。(4)内部动机(intrinsid motivation)。指游戏不受外部规则或社会性要求的制约,游戏者是为游戏而游戏,玩即目的。

3.加维对游戏特征的分析:1982年提出了游戏行为的五个特征:(1)游戏是令人愉快、有趣的活动,即使有时并非不一定表示出快乐,但游戏者仍然作出积极的评价。(2)游戏没有外在的目标。游戏的动机是内在的。游戏更多地是一种获得愉快的体验的手段,而不是为了某种特别的目的而努力。(3)游戏是自发自愿的。(4)游戏包括对游戏者的积极约束。(5)游戏与非游戏活动之间有着某种系统性的联系。 4.克罗伊斯对游戏特征的分析:指出游戏活动具有六种特点:(1)自由(2)松散(3)易变(4)非生产性(5)由某种规则和玩法所支配(6)虚构的。

5.鲁宾对游戏特征的分析:1983年,他对游戏行为的特征归结为六个方面:(1)内部动机(2)对手段的注意(3)我能拿它做什么。(4)想象或虚构(5)规则来自游戏的需要,而不是来自游戏之外(6)游戏者积极参与。另外,他认为游戏的情景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1)游戏者熟悉的环境(包括人与物)。(2)儿童能够自由选择。(3)成人的干预减少到最低限度。(4)舒适、安全、友好的心理气氛。(5)身心放松、机能状态良好。

(三)对学前儿童游戏基本特征的辩证分析

1.愉快与严肃:游戏是愉快的活动,游戏不是非严肃的活动,孩子们进行游戏时,至少一时带有一种专注,一种陷入痴迷的献身。所以许多游戏活动都以一种严肃的态度来进行。游戏是伴随愉快体验的严肃表现。不能将伴随着外部情绪表现与内部情感体验混为一谈,游戏中的紧张、认真的严肃表现是游戏者处于自我需要的满足而自发的,是被愉快的后效支持的。可见,愉快和严肃对游戏来说是统一的,但愉快是主要的。

2.手段与目的:游戏无外部强加的目的,它的愉悦正是源于它不受外部强制目的的控制,是内在动机的促动而导致的自我表现;游戏是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游戏行为的目的性越鲜明,意味着游戏越成熟;游戏是手段重于目的的活动。作为每个具体的游戏行为,是有目的的,这一目的是指游戏活动本身的结果,它可以用游戏的手段来解释;而作为整体的游戏是没有目的的,它可以用内在动机来解释。正是这内在动机强化了过程,淡化了目的。

3.自由与约束:游戏是自由的;游戏是有规则约束的;游戏规则的遵守是自愿的。

4.假象与现实:游戏是假想的活动,假想的情景是把游戏从其他活动中区分出来的标志;游戏活动源于现实又从属于现实;游戏用假想改造现实,它对现实的概括反应,通过想象将现实改造成符合他们意愿的假想情景。

5.练习与探索:游戏是已有知识技能的练习,是探索的后继活动;游戏水平在探索中提高;游戏是在力所能及范围里的探索,游戏创造了儿童的最近发展区。

6.活动与幻想:游戏是活动者的积极参与;幻想状态是内化了的游戏,幼儿的游戏随着年龄的增长,外显的行为会逐步内化为幻想,从而用一种思想在游戏。

假想性与现实性:游戏是假想的活动,假想的情景是把游戏从其他活动中区分出来的标志;游戏活动源于现实又从属于现实;游戏用假想改造现实,它对现实的概括反应,通过想象将现实改造成符合他们意愿的假想情景。

三、学前游戏的结构要素

(一)游戏的外部可观察的行为因素

1.表情:是人们常常用来判断一种活动是不是游戏的一项外部指标。皮亚杰曾经用微笑作为游戏发生的标志,用以区分探究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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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 哭 厌烦 无聊 茫然 发呆 游戏的表情特征 专注 平和 微笑 认真 轻松 嬉笑 夸张 变形 放声 大笑

2.动作:游戏动作是儿童游戏活动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游戏动作具有非常规性、重复性和个人随意性的特点。游戏动作的基本类型:(1)探索:对物体性质的探索、物体之间关系的探索、动作效应的探索。(2)象征:以一物假装代替另一物来使用;以言语、动作来代替或标志另一事物和动作的意义。(3)嬉戏:是故意做“坏事”或某种动作来取乐,带有幽默、逗乐、玩笑的性质。

顺应 同化

探索 象征 嬉戏 认知性成分增强 —— 嬉戏性成分增强

探索、象征与嬉戏性动作之间的关系

3.角色扮演:是一种特殊的游戏动作,是儿童以自身或他物为媒介对他人或他物的动作、行为、态度的模仿,也可以说是一种象征性动作。游戏扮演的角色类型:(1)机能性角色:通过模仿范例或对象的一二个最富特色的典型角色动作来标志他所模仿的对象。(2)互补性角色:以角色关系中的另一方存在为条件的角色扮演。(3)想象的或虚幻性角色:角色常来源于故事、电视等文学作品。 4.言语:注意倾听幼儿的言语,也可以判断儿童是否在游戏。游戏中的言语类型:(1)伙伴之间的交际性语言。这种语言具有提议、解释、协商、表达、申辩、指责他人等功能。(2)角色之间的交际性语言(或称游戏性语言):这种语言对合作性的角色游戏起到维系与支持的作用。(3)以自我为中心的想象性独白,表现为儿童一边玩一边自言自语:这种语言是儿童在游戏过程中思维与想象的外化。

5.材料:儿童的游戏往往依赖于具体的游戏材料或玩具来进行。儿童年龄越小,对游戏材料的逼真性程度要求越高。有无玩具或游戏材料也经常成为人们判断儿童是否在游戏的一个指标。 (二)游戏的内部主观心理因素:动机与体验

1.游戏的动机:游戏活动在动机系统上具有以下特征:(1)内部动机:儿童游戏的动机是内部动机,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儿童游戏是“我要玩”。(2)直接动机:游戏的动机是直接动机。玩即目的,游戏是目的在自身的活动。儿童不是为了游戏以外的东西才去游戏。游戏过程本身就能使儿童感到满足。(3)内部控制:游戏是儿童的独立自主的自由活动,游戏者可以自己控制活动的过程与方式方法……。游戏规则是游戏者自愿遵守或自己协商制定的,是一种积极的自我约束。

2.游戏性体验:含义:在游戏中产生的主观感受或心理体验。游戏性体验的主要成分:(1)兴趣性体验:是一种为外界刺激所捕捉和占据的体验,是一种情不自禁地被卷入、被吸引的心理状态。(2)自主性体验:是由游戏活动可以自由选择、自主决定的性质所引起的主观体验,是“我想玩就玩,不想玩就不玩”或“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的体验。(3)胜任感体验/成就感:是一种对自己能力的体验,这种体验可以增强游戏者的信心。(4)幽默感:是由嬉戏、玩笑、诙谐等引起的快感。(5)驱力愉快:游戏快感中包括生理快感。游戏中的生理快感主要是由于身体活动的需要和中枢神经系统维持最佳唤醒水平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产生的。

○游戏的内部主观心理因素在游戏活动中的重要性:游戏的内部主观心理因素包括兴趣性体验、自主性体验、胜任感体验/成就感、幽默感、驱力愉快。其中兴趣性体验、自主性和胜任感体验都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成分。 游戏性体验是游戏活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心理成分和构成因素。一种活动是不是游戏,关键在于儿童能否把这种活动体验为游戏性的。游戏性体验是一种正向的情绪体验或快乐体验,它与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兴趣、态度等构成了游戏活动动机的连续体,对于儿童的游戏起着积极的强化作用。儿童身心发展的各种需要发动了游戏,游戏使他们的各种需要得到了满足,需要的满足带来了快乐,快乐作为强化物使儿童对游戏活动本身产生兴趣。如此循环往复,游戏就成为儿童稳定的兴趣,成为儿童的基本活动,成为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游戏的外部条件因素

游戏的外部条件因素包括成人为儿童创设的游戏物质环境和通过成人的言行举止以及成人行为与儿童行为的交互作用过程形成的游戏心理环境,它们构成儿童游戏的背景或氛围,是儿童游戏的活动情景。 1.游戏的外部条件特征:(1)儿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与可能(我要不要游戏?):这包含两层含义,首先,要允许儿童并使儿童知道自己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愿望来决定干什么,而不是规定儿童必须干什么。其次,要使儿童实际上有进行自由选择的可能性或物质条件。(2)活动的方式方法由儿童自行决定(我怎么游戏?):儿童主动控制活动的进程,自主决定活动的方式方法,而不仅仅是操作材料或物体。(3)活动的难度(任务)与儿童的能力相匹配(最近发展区):只有当儿童感觉到活动的任务或要求与自己的能力相适应——既有一定的难度但又是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这时活动本身才能给孩子带来满足和快乐,才能产生掌握的胜任感。(4)儿童不寻求或不担忧游戏以外的奖惩(开心):游戏性体验产生于游戏活动之内,而不是游戏活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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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游戏的结构因素之间的关系

根据游戏的情景、外部行为表现、动机以及游戏性体验四个结构要素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到如图所示的游戏因素的结构模式。

游戏活动的内部方面(动机与体验)决定着游戏活动在外部的面貌特征,说明着游戏活动的本质。

○游戏的概念:游戏是发生于一定情景之中,外部有可观察的行为表现,内部有特定心理体验的儿童主动自愿、自主自由的活动。

第二章 学前游戏的分类与发展42 一、学前游戏的分类

(一)学前游戏的认知分类

皮亚杰是按照儿童认知发展对游戏进行分类的首创者。依据这种方法,学前儿童游戏可划分为4种: 1.感觉运动游戏:也称机能游戏、练习性游戏或实践性游戏,是最早出现的游戏形式。它是感知运动发展阶段出现的,主要是两岁前,即还不会说话的婴儿进行的游戏。

2.象征性游戏:是学前儿童典型的游戏形式,是幼儿阶段最常见的。带有“好像”和“假装”的特点。象征性游戏是儿童以模仿和想象扮演角色,完成以物代物、以人代人为表现形式的象征过程,反映周围现实生活的一种游戏形式。

3.结构游戏:是儿童利用各种不同的结构材料,如积木、积塑、泥、沙、雪等来建构物体的游戏。 4.规则游戏:是两个以上的孩子在一起,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的,往往具有竞赛性质的游戏。如下棋、拔河等。规则游戏是以规则为中心摆脱了具体情节,用规则来组织游戏。 (二)学前游戏的社会性分类

美国帕登将儿童的游戏行为按照儿童在游戏中社会行为的不同表现以及参与游戏的儿童之间的相互关系,划分为6种:

1.无所用心的行为(或偶然的行为):儿童无所事事,独自发呆,不参加游戏。主要花费时间于自发行为、无休止的随机活动。(不是游戏)

2.袖手旁观行为:儿童在近处观察同伴的活动,听他们谈话或向游戏的参加者提出问题和建议。(不是游戏)

3.单独的游戏:具有专心地、独立地操作玩具的特点,且使用的玩具与其他儿童的不同。(非社会性游戏) 4.平行的游戏:儿童相互模仿,操作相同的或相近的玩具或开展相类同的活动。(非社会性游戏) 5.联合游戏:和同伴一起做游戏,谈论共同的活动,但没有围绕具体目标进行组织,也没有建立起集体的共同目标。(社会性游戏)

6.合作游戏:以集体共同的目标为中心,有达到目标的方法,活动有严格的组织,小组里有分工,常有较明显的组织者或领导者。(社会性游戏) (三)学前游戏的体验形式分类:

美国的比勒按照儿童在游戏中身心体验形式的不同把游戏分为4种:

1.机能游戏:针对婴幼儿好动、好奇、爱听音乐等特点,以刺激婴幼儿各种感官、机能发展为主的游戏形式。这种游戏多出现在婴儿期和幼儿前期。(主动游戏)

2.想象游戏:儿童根据自己的想象,以再现模仿成人生活、劳动为主要内容的游戏。又叫角色或象征性游戏。(主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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