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配电安规(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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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 小于表 3-1 的规定。若不能保持表 3-1 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或停电进 行。

6.6.2 工作中,应使用绝缘无极绳索,风力应小于 5 级,并设人监护。 6.6.3 若停电检修的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并导致工作时人员和工 器具可能和另一回线路接触或接近至表 5-1 安全距离以内,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 电并接地。若交叉或邻近的线路无法停电时,应遵守 6.6.4~6.6.7 条的规定。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路的措施。

6.6.4 邻近带电线路工作时,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等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应满足 表 5-1 规定,作业的导线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6.6.5 在带电线路下方进行交叉跨越档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线的检修及施工, 应采取防止导线跳动或过牵引与带电线路接近至表 5-1 安全距离的措施。 6.6.6 停电检修的线路若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 进行放松或架设导线、更换绝缘子等工作时,应采取作业人员充分讨论后经批准 执行的安全措施。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 5-1 规定 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6.6.7 与带电线路平行、邻近或交叉跨越的线路停电检修,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 误登杆塔:

(1)每基杆塔上都应有线路名称、杆号。

(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杆号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

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3)在该段线路上工作,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 杆号无误,并设专人监护,方可攀登。

6.7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6.7.1 工作票中应填写多回线路中每回线路的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和位置称 号)。

6.7.2 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前,应与工作许可人核对停电线路 双重称号无误。

6.7.3 禁止在有同杆(塔)架设的 10(2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 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6.7.4 在同杆(塔)架设的 10(2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表 5-1 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层线路的登 杆停电检修工作。

6.7.5 为防止误登有电线路,应采取以下措施:

(1)每基杆塔应设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帜等)和线路名称、杆号。 (2)工作前应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3)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杆号无误,验明线路确 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4)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杆号 无误后,方可攀登。

(5)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6.7.6 在带电导线附近使用绑线时,应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禁止在杆塔

上卷绕或放开绑线。 7 配电设备工作

7.1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

7.1.1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前,应检查确认台架与杆塔联结牢固、接地体完好。 7.1.2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应先断开低压侧的空气开关、刀开关,再断开变压 器台架的高压线路的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高低压侧验电、接地后, 方可工作。若变压器的低压侧无法装设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遮蔽措施。

7.1.3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人体与高压线路和跌落式熔断器上部带电部分应保 持安全距离。不宜在跌落式熔断器下部新装、调换引线,若必须进行,应采用绝 缘罩将跌落式熔断器上部隔离,并设专人监护。 7.2 箱式变电站工作

7.2.1 箱式变电站停电工作前,应断开所有可能送电到箱式变电站的线路的断路 器(开关)、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验电、接地后,方可进行 箱式变电站的高压设备工作。

7.2.2 变压器高压侧短路接地、低压侧短路接地或采取绝缘遮蔽措施后,方可进 入变压器室工作。

7.3 配电站、开闭所工作

7.3.1 配电站、开闭所的环网柜应在没有负荷的状态下更换熔断器。 7.3.2 环网柜应在停电、验电、合上接地刀闸后,方可打开柜门。

7.3.3 环网柜部分停电工作,若进线柜线路侧有电,进线柜应设遮栏,悬挂“止 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进线柜负荷开关的操作把手插入口加锁,并悬挂“禁 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在进线柜接地刀闸的操作把手插入口加锁。

7.3.4 配电站的变压器室内工作,人体与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应保持表 3-1 规定的 安全距离。

7.3.5 配电变压器柜的柜门应有防误入带电间隔的措施,新设备应安装防误入带 电间隔闭锁装置。

7.3.6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工器具及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满足安全距离要 求。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7.3.7 在配电站或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放倒,由两人搬运,并与 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配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邻近带电线路处,禁止 使用金属梯子。

7.4 计量、负控装置工作

7.4.1 工作时,应有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和防止 相间短路、相对地短路、电弧灼伤的措施。

7.4.2 电源侧不停电更换电能表时,直接接入的电能表应将出线负荷断开;经电 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后进行。

7.4.3 现场校验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应停电进行,试验时应有防止反送电、 防止人员触电的措施。

7.4.4 负控装置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一般应停电进行,若需不停电进行,工作 时应有防止误碰运行设备、误分闸的措施。 8 低压电气工作 8.1 一般要求

8.1.1 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戴手套、护目镜,并保持对地绝缘。 8.1.2 低压配电网中的开断设备应易于操作,并有明显的开断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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