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聚落遗产与文化景观的系统保护--张杰 邓翔宇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论聚落遗产与文化景观的系统保护--张杰 邓翔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论聚落遗产与文化景观的系统保护

张杰 邓翔宇

【摘要】:本文的研究重点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中以传统城市格局和风貌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周边地区的聚落遗产与文化景观。文章从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两个方面系统论述了此类聚落遗产和文化景观的价值、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必要性,分析了我国现存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难以应对这一新课题的原因。文章借鉴现代聚落考古学和文化地理学的理论,提出了系统保护的观点与方法。文章认为,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我们应该把这类遗产与文化景观视为宝贵的资源,在城市空间战略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中加以保护和控制,并应把相应的保护内容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技术体系。

【关键词】: 历史文化名城 聚落遗产 文化景观 系统保护

1、历史文化名城周边地区遗产价值的再认识

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不可移动遗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我国已有109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其中,除上海、天律等少数城市因历史上受近代西方建筑和城市规划思潮的影响外,大多数城市在1949年以前形成的历史城区的主体格局与风貌特色,都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长期发展形成的。到21世纪初,随着我国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已与文物、历史保护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保护区共同形成了我国城市保护的五个层次。毋庸置疑,这一体系在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中,对城市遗产的保护护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在1990年代末,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迅速扩张,传统意义上以古城为

保护核心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法已显得力不从心,需要我们在新的形势下拓展城市保护的视野。

从现代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看,遗产保护的核心在于如何认识、评价遗产的价值,它决定了保护的观念、方法和对策。这里我们有必要对世界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一简要回顾。19世纪末以来,遗产保护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①1960年代以前,西方的遗产保护政策以《有关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宪章》(1931)为代表,保护对象主要是单体纪念物、遗址;②1960至1980年代,以《威尼斯宪章》(1964)、《内罗毕建议》(1976)、《华盛顿宪章》(1987)等为主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将保护对象扩展到历史街区和城区;③1990年代以来,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9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等为代表,将保护对象从单一的人工遗产扩大到自然与人工的混合遗产--文化景观,保护范畴也从物质遗产扩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④以《维也纳备忘录》(2005)和《曲安宣言》(2005)为代表,将遗产保护的范围扩展到与遗产本体相关的有形的物质环境和无形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并分别提出了保护“历史城市景观和遗产”及“周边环境”的议题,进一步把遗产保护从注重“真实性”推向注重“完整件”,强调了保护相关的自然和生态环境对遗产本体保护的重要性。

从上述历程叫以清楚地看出,遗产保护经历了从单一文物到历史街区、城镇,从人工环境到文化景观,从有形文化遗产到无形文化遗产,最终扩展到与上述要素相关的整体环境的发展过程。当然,这种发展是与全球城市化的总体进程密切相关的。196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城市改造与蔓延、新兴工业中国家的快速城市化等都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历史背景。正是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保护遗产“环境”的重要性才日益突显。这对于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无疑是个重要启示。

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颁布的《西安宣言》正式提出了保护遗产“周边环境”的概念,将“周边环境”定义为遗产建筑、遗址或地区的直接和扩展的环境,强调“周边环境”是遗产本体的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西安宣言》着重指出,除实体和视觉方而的含义外,周边环境还包括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精神联系,以及无形的文化遗产构成的背景。《西安宣言》要求我们必须将以传统文化、历史为主要特征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城”与其“周边环境”结合起来,整体认识它们的价值。要认识中国传统城市的价值,我们必须从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两个方面来分析它们的特征与内涵。

先让我们从历史与文化的角度看看我国传统城市的特征。早在三代时期,我国就在礼文化的政治体制下逐步形成了以分封、赋税为基础的国、野一体的城乡体系(卜工,2007;邹吕林,2000;贺业钜,1985),《周礼》对此予以了系统描述。《天官冢宰》开篇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体国”就是按照《考工记》营城制度对国进行规划,“经野”则是按照三等采地和井田制对整个国之外的野进行规划。贺业钜(1985)把这样的国野体系称为“建立在以城为中心连同周围田地所构成的城邦国家”。在此体系中,“国”由八“乡”组成,其中二乡在城内,六乡在四郊,直接由王或侯管理。“野”有六“遂”组成,在郊外,又分为甸、稍、县、都。郊内的社会组织分为比、间、族、党、州、乡,而野则分为邻、里、鄼、鄙、县、遂(李学勤,1999)。在军事上,国以城郭为固,而畿外之野则以险为阻,共同构成防御体系。这种严密的城乡社会组织必然反映在城乡整体规划和建设上,形成完整的人居环境体系。秦汉以后中国两干多年的封建社会总体上继承了西周这一整套礼制制度的主要内容,使古代中国城市及其周边区域呈现高度的体系性,明显有别于其他文化。以北京为例,清代北京城在畿辅地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都城地区。直隶布政使共辖10府、23州、120县,整个疆域西达今山西东部,南至河北南部,东至山海关,北至承德等。畿辅的中心区域京师顺天府也包括了京郊周围20多个县。即使京城自身也不是孤立的,其周边还有很多与

之相关、为皇家服务的重要场所环境。如:日、月、地三坛一起构成皇家祭祀天地的场所,是中国古代礼文化的重要载休。近郊以玉泉山为标志的三山五园是皇家重要的夏宫园林区,西郊同林通过长河与京城联系起来。另外,永定河上的卢沟桥和拱极城(今宛平城)构成古城西南的重要防御节点。最后,作为漕运的重要河道,通惠河将京城与京杭大运河的重要港口——通州联系存一起。此外,天宁寺作为京城外的重要寺庙及天宁寺塔形成的地标也是京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所有这些都在清代“京城图”中清晰标绘出。 由于朝代更迭,整个国家的权力和经济的中心与边缘的结构也在不断变化,城市与乡村的具体关系也不断演变。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国现存的以传统城市为主要特色的历史文化

名城与其周边聚落的联系主要是在清朝形成的,也反映了这一时期政治、军事、社会、经济、文化等特征,但同时又叠加有以前不同朝代形成的聚落体系的片断和烙印。

下面再看看自然环境与文化对我国传统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环境对城市特征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山地多、平原少的国家,山地、丘陵面积占整个围十的2/3,平地仅占1/3(赵济、陈传康,1999)。环境考古学研究成果表明,从旧石器时代到战国,随着自然环境和资源状况的历史变迁,我们的祖先的生存空间逐渐从山区转向山原交界地带,再转向平原地带。“逐水向居”是其主线(周昆叔等,2006)。另外,水资源在时空分布卜的不均衡又导致了我国旱涝灾害频繁。这种自然地理气候条件促使中国古代人类对地貌与水源、水灾、气候特别关注,并形成悠久的山川崇拜和山水文化。《尚书·禹贡》关丁大禹治水、划定九州的记载反映了远古时代,我们祖先改造、适应这种环境的过程。为了适应水、旱频繁的自然条件,我们的祖先必须在接近水的同时又能防御洪涝,选在海拔较低的河道弯曲的“汭位”建造聚落。《箭子·乘马篇》“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的名篇就是对这种经验与智慧的精辟概括。这种传统一直贯穿中国古代整个封建社会,也是堪舆术中寻龙、察穴、立向等主要内容成为中国古代营建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的关键原因。人类考古学家张光直认为,在中国古代文明中,人与动物之间、地与天之间、文化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连续的。这种连续性使中国传统聚落与其周边环境,在物质和文化方面产生紧密的内在联系,赋予我国传统城市周边环境以丰富的人文内涵。历朝的封禅、山川祭祀等就是这种自然崇拜的重要表现。各

府、县等聚落的镇山、坐山都是具有崇高地位的地方环境要素。长期的实践形成了中国古代优秀的山水文化,孔子“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对此给予了哲学的凝练。山水文化深刻影响了我国古代城市与周边自然环境的人文景观联系。清朝北京皇城的空间构成完整地反映了山水文化影响下的聚落模式。在皇城内,紫禁城居中,背靠景山,东有御河,两有南北二海。皇城内南北各有河道将海与御河相连,成围合之势,护卫紫禁城。这里我们可以把皇城的范围视为古人认定的聚落赖以存在的相对完整的环境,而紫禁城则是聚落本身。在概念上聚落与外围山水环境是一个整体。必须指出的是,这种聚落与山水环境一体的人居模式不仅仅局限在今天我们所讲的规划层面,而是贯穿于整个空间营造和设计中。同理,西郊园林与整个京城是一个整体,而整个顺天府又与燕山、太行山山脉围合的畿辅环境密切相连。 由此可见,对以中国传统特色为主的历史文化名城来说,自然山水环境与古城周边地区在历史上形成的聚落体系共同构成古城物质和文化层面的“周边环境”,是古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古代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长久、密切的物质与精神联系。现代人类学和文化地理学认为,文化是人与环境中最重要的成分,文化景观是“附加在自然景观之上的各

种人类活动形态”(凯,米尔顿,2007;汤茂林,2000))我国传统的方志的记述体系也充分反映了聚落体系、山水环境与文化取向的内在关系。所以,我们应该从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的高度来认识以传统城市风貌为主要特征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周边环境”。

2、保护的必要性

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上述历史义化名城周边遗产与文化景观面临全面挑战。首先,城市的蔓延迅速侵蚀着自然环境,影响和破坏传统城市文化景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例如,南京周边山水重重,素有“龙蟠虎踞”、“负水带江”之称,狮了山—栖霞山、聚宝山—钟山、牛首祖堂山一青龙山三条山系与长江、秦淮河、金川河以及玄武湖、莫愁湖、燕雀湖等水系构成了南京区域内的地理格局。它们直接影响了历朝的城市选址和布局,对古城的轴线、城墙轮廓、水系街道选线形态等都起到了重要的限定性作用,造就了南京依山就水、曲折蜿蜒的城市形态,构成南京城市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南京市的建成区面积迅速增加。到2005年,城市用地规模已达到513km2,仅25km2的明古城用地已不到城市总占地的1/20。在此形势下,古城外围地区的大量建设直逼周边很多重要山体的脚下,历史上的河网水系也被大量填埋,连续的山水格周变得支离破碎。而这一生态体系恰恰是历朝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所重视的风水环境,也是南京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在 明代南京著名的金陵四十八景中,一半以上都在城外的自然山水环境中,如钟阜晴云、鹭洲二水、凤凰二山等。而广州古城“青山半入城,六脉皆通海”的历史风貌也已是残山剩水。这种情况在北京、西安、济南、福州等历史文化名城都相当突出。所以,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空间规划不仅要在城市功能布局、道路结构、大型基础设施选址等方面提出对策和措施,还应从区域生态、聚落遗产和文化景观保护的角度对新区建设加以控制、引导。 历史文化名城外围地区的聚落遗产在城市快速扩张过程中被大量摧毁,区域内的重要历史文化网络日趋碎片化。虽然我国传统城市体系在近代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变化,但到1980年代初很多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聚落体系还在,有的还相当完整。但近年来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大量的历史遗存消失。在城市规模日益膨胀的形势下,传统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历史聚落网络被新的建设所包围或替代,大大削弱了传统类型的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遗产价值。比如今天人们已很难把北京的日、月、地三坛和北京古城联系在一起,更难将由昆玉河联系的三山五园和古城视为一个整体。卢沟桥、宛平城也已成为孤立的文物片断。 外围环境的失控导致古城自身的很多文化景观失去存在的环境依据,从而丧火了大量的历史信息,价值跌损。在传统城市的文化景观格局中,无论城市、园林、建筑都与周围的山水环境有着密切的构图关系。城市景观往往以山水环境作为重要的对景、借景和精神取向,是我们悠久的山水文化的最佳阐释。例如有“泉城”美誉的济南,自宋代起,历代都对大明湖精心营造,形成了“佛山倒影”的人文景观,“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诗句高度概括出济南的景观特色。然而,十几年来大量新建的高层建筑阻隔了湖山之间的景观联系,损害了大名湖和济南古城的景观价值。 造成以上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至今尚未树立聚落遗产与文化景观的保护意识。在城市蔓延的过程中,规划一直忽视对这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国外在这方面已有一些成功案例,值得我们借鉴。

挪威历史古镇洛罗斯就是一个将世界文化遗产地与其周边地区的遗产网络完整保护的成功案例。洛罗斯是欧洲重要的工业及聚落文化遗产。1980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最初的遗产申报材料内容简单,只限于一些已有的保护管理措施。“申遗”成功后,挪威政府于1982年拟定了洛罗斯镇区的保护计划,保护规划范围基本上只包括老镇部分。但历史上洛罗斯的发展是与整个铜矿业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地区经济、居民生活方式都与铜矿的兴衰息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