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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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及其现代意义

hughken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诞生于斯大林执政时期的苏联,斯大林在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产生并总结了斯大林模式下的社会主义观,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开拓了道路。而对于其中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与实践,却出现了很大的失误,留下深刻的教训,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是一种借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斯大林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论背景

十月革命胜利后,恢复被战争破坏了的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摆在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政权面前的最迫切和最主要的任务。这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在十月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在内战取得胜利之后,我们可以而且应当把战胜资产阶级理解为一种高得多的事情,虽然形式上是比较和平的,这就是说,在政治上已战胜资产阶级并且用军事方式巩固了这个胜利之后,现在应当在组织国民经济方面、在组织生产方面、在全民的计划和监督方面也取得对资产阶级的胜利。”[1]

遵照列宁的教导,布尔什维克的工作重心也随着战争的结束和阶级斗争的缓和而发生转变,从集中力量粉碎帝国主义对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武装干涉和反革命叛乱,变为恢复被破坏了的国民经济。苏联人民在斯大林领导下,从1928年10月至1936年底,苏联完成了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由于消灭了城乡资本主义经济,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制度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于消灭了所有的剥削阶级,剩下的只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社会的阶级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于工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对比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苏联已经成为一个工业--农业国,苏联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生产力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

到了30年代中期,苏联国内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进一步缓和。苏联“人数最多的一个剥削阶级,即作为资本主义复辟支柱的富农阶级”也已经通过农业集体化被完全消灭了,“资本主义复辟的最后根源被消灭了”[3],社会上已经不

存在彼此对抗的阶级了。

1936年12月,苏联制定和颁布了新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形成。 社会主义苏联模式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苏联模式是指苏联人民在斯大林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形成的社会主义建设方式、道路,是社会主义在苏联的具体实现形式。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时期,正是苏联处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苏共党内发生的关于社会主义前途的激烈争论,对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起了促进作用,同时苏联国内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发展也促使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形成。

而苏联模式下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日常社会经济生活运行中发生的关系,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特点的要求。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基本特点是高度集中。[4]

斯大林社会主义矛盾学说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

二、斯大林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

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认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

1925年5月9日,斯大林在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我国有两种矛盾。一种矛盾是内部的矛盾,即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另一种矛盾是外部的矛盾,即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一切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5]斯大林对这两种矛盾作了分析。他认为,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是苏联社会两个主要阶级,无产阶级和私有者阶级即农民阶级之间必然产生矛盾。但是,这两个阶级之间除了有矛盾以外, 在发展的根本问题上还有共同的利益。这些共同的利益无论如何会超过他们之间的矛盾。这些共同的利益就是社会主义道路。 关于第二种矛盾,斯大林认为,只要资本主义包围存在,就一定会有资本主义国家进行武装干涉的危险,只要这种危险存在,就一定会有复辟的危险即资本主义制度在苏联恢复的危险。斯大林还认为,这种矛盾不是靠苏联一个国家的努力就可以完全克服的,只有在国际范围内,只有通过若干国家的无产者的共同努力,或者最好是在几个国家的无产者取得胜利以后,才能解决。

1926年11月1日,斯大林在联共(布)第十五次全国代表会议的报告,又讲到

了苏联国内的矛盾问题。他说,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主要优点,“在于它使工业化的利益和居民中劳动阶层的基本群众的利益趋于一致;在于它不是使千百万群众贫穷化,而是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状况,不是使国内矛盾尖锐化,而是缓和并克服这些矛盾。”[6]

斯大林关于两种矛盾的理论观点,是在苏联还没有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他没有也不可能将这些矛盾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相联系,因而在理论上是不彻底的。这种不彻底性会在一定条件下将这个正确的理论观点导入误区。[7]

第二,“完全适合论”。

1936年,斯大林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苏联已经消灭了剥削阶级,只剩下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8]但没有说明是否有剥削阶级的残余,是否还应该有阶级斗争的问题。新宪法制订后,第二年苏联开始了对反对派的清洗。斯大林在1937年《论党的工作缺点和消灭托洛茨基两面派的办法》的报告中第一次明确宣布还有剥削阶级残余,并提出了所谓“我们的进展愈大,胜利愈多,被击溃的剥削阶级残余也会愈加凶恶”的论断。经过1937年-1938年的大规模的公审和处决,斯大林又认为,苏联彻底消灭了反对派,矛盾解决。 1938年斯大林在其《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简称《两论》)一书中阐述了自己的矛盾学说,提出完全适合论。他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目前还只有在苏联实现的这种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9]他承认矛盾的客观存在,但只承认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将斗争是绝对的观点更加绝对化,使其成为斯大林肃反扩大化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斯大林在《两论》中论述了辩证法的四个特征。当论及矛盾规律时,他指出:“辩证法认为,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不是通过现象和谐的开展,而是通过对象、现象本身固有矛盾的揭露,通过在这些矛盾基础上活动的对立倾向的‘斗争’进行的。”在斯大林看来,矛盾乃是事物发展的源,正是由于矛盾或对立力量的相互影,相互斗争才决定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和运动。

经过1937-1938年两次大规模的公审和镇压,彻底消灭了反对派,斯大林认为“矛盾解决了”。于是,他于1939年在第十八次党代表大会上提出,苏联人民政治上和道义上的一致,并认为这是苏联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由强调发展就是对

立面的斗争转到强调苏联人民政治上和道义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即强调对立面的统一是发展的动力,这种在理论上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又使斯大林的矛盾学说偏向另一个极端。从某种角度上来看,斯大林的这种提法打破了肃反扩大化闹得人心惶惶的局面,但从另一种角度上来看,它又在某种程度上将苏联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出现的工农矛盾、利益的剪刀差掩饰起来,以此来代替该矛盾的解决。与此同时,它还导致了苏联文艺界的“无冲突论”错误思潮的形成。[10]

第三,对“完全适合”的修正阶段。

斯大林在其晚年承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矛盾。他由断定它们之间的完全适合到承认它们之间存在矛盾,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是这种进步有其一定的局限性。

斯大林在1952年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对“完全适合”的论断作了一些修正,但“完全适合”的基本思想还是没变。他说:“我国现今的生产关系是处在这样一个时期,完全适合生产力的增长,推动生产力一日千里地向前发展。但是,如果以此自满,以为在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不存在任何矛盾,那就不正确了。矛盾无疑是有的,而且将来也会有的,因为生产关系的发展落后于并且将来也会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11]又说:“‘完全适合’ 这种说法是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上来理解的。不能把这种说法理解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绝没有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的增长的现象。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力量,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无可争辩地走在生产关系的前面。生产关系只是经过一些时候,才会被改造得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他认为,“完全适合”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常不会弄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冲突,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了的生产关系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12]它是在重新修饰“完全适合论”的基础上的进步,是斯大林不愿抛弃“完全适合论”的产物。

[13]

虽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矛盾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斯大林的这种“完全适合论”是形而上学的看法,而随着联共党内分歧发展,斗争加剧,斯大林把社会上出现的种种矛盾,归于“对立面的矛盾”,他宣布阶级斗争不但在苏联存在,而且越来越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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