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村新社区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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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不小于2米。沿街房屋正面退道路红线,不小3米,侧面不小于2米。道路铺装材料可因地制宜,但应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并配套排水沟(筹、渠)及路灯。按户均0.2辆设置地面泊车位;农用运输车按户均0.1辆设置停放空间;自行车和摩托车可结合户内库房设置停放空间。集中设置停放空间的,应按自行车户均0.6辆、摩托车户均0.3辆的标准设置,并有遮雨、遮阳设施。

8、农村新社区居民点给水排水规划

各类社区应结合区域供水规划,优先利用区域大型水厂,延伸城镇供水管网集中供水。

(1)都市型中心社区、中心村给排水应按照城市居民生活小区建设要求配建,给水设施由城市给水管网或者集中供水水厂提供,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按照城市居民标准计算。排水设施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量按照生活用水量的75%-85%进行计算。通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污水进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经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2)城镇型中心社区、中心村利用镇区供水设施,延伸城镇供水管网集中供水,敷设管网到户,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为220-250L/人·d。排水体制宜选择分流制,污水量按照生活用水量的75%-85%进行计算,统一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雨水量可按城市标准计算。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有关规定。

(3)乡村型中心社区、中心村应结合城镇供水设施统一集中供水,敷设管网到户,用水标准为60-100L/人·d。排水宜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60%-70%进行计算.污水在排入系统(自然水体)前应采取化粪池、沼气池、污水净化池、生态湿地或其他方式进行预处理。排水口宜相对集中,并设置生物净化塘。

9、农村新社区居民点环境卫生规划

(1)都市型中心社区、中心村应保留和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根据居民点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形成居住区公园、组团绿地、宅间绿地、街旁绿地等集中与分散结合的绿地系统;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

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都市型中心社区、中心村绿地率一般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

(2)城镇型中心社区、中心村应规划组团绿地,设置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设施等。道路两侧宜种植行道树,间距4-6m;社区内部应在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进行绿化配置,注意绿化空间布局的自然性、层次性和季节性。分散的宅旁、路旁、水(渠)旁要充分绿化,提倡种植经济类果木;城镇型中心社区、中心村绿地率一般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3)乡村型中心社区、中心村道路两侧宜种植行道树,间距4-6m;社区内部应在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进行绿化配置,尽可能采用乡土树种,注意乔、灌木、花卉、草坪及水生植物等绿化空间布局的自然性、层次性和季节性。宅旁、路旁、水(渠)旁要充分绿化,提倡居民种植经济类果木;城镇型中心社区、中心村绿地绿地率一般不低于4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

五、农村新社区的住宅设计

1、要按照当地的经济条件、居住对象、户型特点、现状居住水平确定符合当地农民生活习惯和不同层次需求的、适度超前的住宅设计标准,包括面积、性能、设备、户型比例和造价,作为住宅设计和选型的依据。

2、住宅设计应体现地方居民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力求造型简洁、大方、比例协调、色彩淡雅、形式美观、风格统一。

3、城镇型住宅以多层为主,乡村型住宅以低层为主,应满足抗震、节能、防火等要求,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同时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4、城镇型中心社区、中心村以现代建筑为主,与周边城镇居住相协调;乡村型中心社区、中心村建筑提倡传统建筑形式,结合设置院落、露台等,满足家禽养殖、谷物晾晒等特殊需求,可根据农村生活和生产需要,适当考虑农具、谷物、鲜蔬等临时存放空间。存放谷物、鲜蔬等空间必须能防鼠、防虫和通风。规划农用车和农用机械停车库。

5、住宅设计应与新社区的建设类型相结合,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标准,满足住户起居行为要求,内部功能体现适用、舒适、方便、安全的原则。

6、住宅设计要功能齐全,保证各功能房间的专用性和复合功能要求,实现动静、公私、食寝、洁污分离,且整体适用效果良好。

7、楼房住宅每套住宅应设阳台(平台)。主要阳台的净深不小于1.3m;阳台应设人工照明。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1m,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05m。

8、住宅设计要尽可能采用适于本地要求的建筑材料,达到节能、耐用、施工简便、组合灵活和经济合理的目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9、十二层及以下住宅应设置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10、住宅应通过合理选择建筑的体形、朝向和窗墙面积比,增强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使用能效比高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设备和系统,采取室温调控和热量计量措施来降低采暖、空气调节能耗。

11、每套住宅配套设置信报箱。 12、住宅设计建议标准见下表

住宅设计建议标准一览表

类别 宅型 名称 建筑面积 客厅 餐厅 基本功能房间 厨房 卫生间 主卧室 次卧室 小卧室 起居室 选用功能房间 书房(工作房) 次卫生间 门厅 可选择功能 仓库(车库) 村庄型(m) 140—180 24—30 10—12 8—12 5—8 16—18 12—16 10—14 16—24 12 6 3—4 18—24 2公寓型(m) 80—120 14—20 5—8 5—6 4—5 12—14 8—10 9 13—16 6—10 0—4 —— 14—18 2注:村庄型是指联排低层住宅;公寓型是指多层及中高层公寓楼。此外住宅总面积结合

村民还建方案调整,房间种类和面积可在总面积标准控制下作适当调整。

六、主要规划设计成果

1、农村新社区规划成果包括必备内容与建议性内容,必备内容为规划审批的基本图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图纸和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其中,图纸包括区位图、村域现状图、总体规划图、村庄建设现状图、新社区建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绿化景观规划图、居住建筑推荐单体设计图等。规划设计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建议性内容,如:规划分析图、产业发展规划图、景观效果图等。

2、必备内容要求: (1)规划说明书

根据村庄现状与规划情况用文字加以说明。规划说明书要求明确规划依据和指导思想,对现状情况进行较为详细的表述,并做出认真分析与评价,准确把握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对新社区的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建筑布局,道路交通、绿化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等系统逐一进行说明,并相应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图纸

1)区位图:标明规划设计的农村所在的区、街、镇或乡、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和基础设施的关系。

2)村域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000,标明各建制村内各基层村庄布局现状、社会公共设施、产业布局现状、村域重要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体系状况。

3)村域总体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000,标明新社区设计村域范围内规划的产业、居民点、生态、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布局等内容。并根据情况制定专项图纸。

4)产业布局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000,对村域内各产业空间进行布局。

5)村庄建设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标明规划用地范围、现状地形地貌、建筑等地物分布、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评价建筑质量;亦可根据需要绘制现状评价图、现状景观风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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