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期课程纲要(3 - 6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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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进度,保证小学生活动的连续性、长期性。同时要注意开发利用周末、节假日等课外时间,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充分开展。

【实施建议】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在坚持学生自主选择、主动实践的前提下,强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虽然综合实践活动的开设带来教师角色的根本性变革,由传统的主导者、支配者转变为支援者、参与者,但这一阶段小学生的发展水平决定了教师要在以下方面给予切实的指导:

(一)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内在动机,帮助小学生确定活动和探究的方向

(二)审视小学生预期的探究方法与实践途径的可行性并进行相应的指导

(三)督促和激励小学生的实践与探究活动,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保证活动的持续进行

(四)拓宽小学生的思维,将体验与探究活动引向深入

(五)指导合作方式与技术,保持有效的小组合作与分工

(六)引导小学生选择适当的结果呈现方式

(七)指导学生对活动进行适当的反思

在活动展开过程中,允许小学生兴趣的转移,允许学生偏离设定的研究方向,去探索自己真正感兴趣的领域和发掘新的探求题材。但同时不迁就或放任小学生

的兴趣,在尊重他们兴趣的基础上引领他们深入探究和体验自己感兴趣的事物、现象及活动。鼓励小学生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在作品和活动中表现自己的见解。

在实践和探究过程中,注意原始材料的保存,留下小学生成长发展的轨迹,便于他们对实践进行反思,完善以后的行动。

【课程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反对通过量化手段对学生进行分等划类的评价方式,主张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引导学生对自己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进行“自我反思性评价”,强调师生之间、学生同伴之间对彼此的个性化的表现进行评定、进行鉴赏。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范围之内。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评价

(一)注重过程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不过分强调结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将关注的视角指向小学生获得结果和体验的过程,注重小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在具体操作中,教师可以通过观察,采用即时评语的方式记录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行为、情绪情感、参与程度、努力程度等表现,并将其作为评价小学生的标准。

(二)尊重多元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鼓励并尊重小学生富有个性的自我表达方式:演讲、绘画、写作、表演、制作等。在教师对活动做出评价的同时,通过讨论、协商、交流等方式引导小学生进行自我评价、相互评价。

(三)注意反思

发挥评价的指导功能,引导小学生反思自己的实践活动。通过调动小学生的认识和情感因素,激励小学生自觉记录活动过程(特别是重要的细节),投入对问题的讨论、对成果的分享及思考中,主动审视自己的利弊得失,逐步完善自己的行动,拓宽自己的视野,达到自我反思、自我改进的目的。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评价与学校评价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的教师评价以下列几项为标准:深刻领会综合实践活动的实质并以负责的态度参与这门课程的实践;不断完善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以应对学生广泛的知识需求;逐步发展活动中的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及与其他教师协同工作等方面的能力。

对各小学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的评价主要集中于学校具体保障措施的实行。包括对教师安排、课时安排、场地安排、设备配套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的评价。

【审议意见】

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实践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更强调“实践性”、“开

放性”、“自主性”、“生成性”。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它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注重发挥在活动过程中自主建构和动态生成的作用,处理好课程的预设性与生成性之间的关系。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一)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主动发展。

(二)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

(三)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推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倡导活动课程,并在实践中取得了重要成就。为了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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