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组织管理标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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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组织管理标准办法

1.1

适用范围 会议原则

树立简明、高效之会风;

布置工作讲标准(工作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间\\进度检检查工作问过程(完成过程汇报\\总结与检讨); 汇报工作讲结果(总结与结论\\评价与调整); 请示工作讲方案(存在问题点与建议); 回忆工作讲感受(成绩与借鉴\\检讨)。

专题会议内容所涉及的部门,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到会; 对公司重要政策的调整、重大政策的出台等会议,必须有对公司的政策性宣导会议需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与; 会议采取签到制。 主持人

本标准适用于 矿业有限公司各单位所有干部员工。

1.2

1.2.1 1.2.2

查);

1.2.3 1.2.4 1.2.5 1.2.6 1.3

参会原则

1.3.1 1.3.2

副总级以上人员参会;

1.3.3 1.3.4 1.4

职责

1.4.1

会前资料准备与会议召集;会中对会议效果的推进与会议进程控制;会后资料发放范围确定与共享,并对落实事务予以跟踪,直至关闭;对会务负领导责任。

1.4.2

组织与会务

受主持人领导,负责会议前、中、后期的协助工作;具体负责会议准备(会场、人员)、签到整理并对参会情况予以通报、会议纪要整理与发放等。

1.4.3

参会人员

会前准备;会中积极参与;会后就会议精神向下作宣导,对落实事项向下作布署。

1.4.4

稽核与跟进

检查各项会议执行情况;对会议决议与精神的贯彻予以稽核;对会中布置任务的完成与问题的关闭进行检查与稽核;并对稽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1.5

分类

会议按层级与范围分公司、部门两级,两级会议按性质再细分为例会、专题会、紧急会议,部门不设专题会。

1.6

例会 定义 信息点

1.6.1

有固定的召开频率,内容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服务领域。

1.6.2

包括会议名称、召开频率与时间、会议内容(主题、议程)、主持人、与会人员、会务等。

1.6.3

参会人员

固定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参会。临时增加人员,根据会议需要,需经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许可。

1.6.4

例会会议纪要或决议必须报送至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

理)审核,同意下发后,按照确定人员下发,党政办存档。

1.7

专题会

凡因解决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的重要问题或事务,需涉及二个以上部门间(不含的二个)沟通与协调,可由提案人向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申请,由指定牵头单位(党政办)统一安排与组织。

1.8

会议运行程序

科室(发起人)申报——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分

管领导(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发起科室(党政办)下发书面通知(电话告知)——会议签到——召开会议,研究有关议题——会议形成文件(纪要)——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签发(批准)——下发文件(纪要)——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发起科室(党政办)督促落实——发起科室(党政办)督促将会议落实情况反馈到分管领导(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结束。

1.9

会议具体要求 前期准备

除紧急会议外,其它会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由会务将

1.9.1

1.9.1.1

相关资料及开会通知发至各与会人员,以便会前做好思考与信息收集。

1.9.1.2

通知内容:应将会议名称、主持人、具体时间(开起与结

束)、地点、与会人员、会议主题与议程(例会名录中已作记录的不再要求,专题会议此信息必不可少)详细告知与会人员。

1.9.1.3

会务应于开会前十分钟准备好会场及开会时的演示资

料;各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前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携带,避免中途准备资料而干扰会议)。

1.9.2

会议纪律要求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会议相关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照

1.9.2.1

有关会议通知要求,安排指定的人员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准缺席或擅自让他人代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属上级部门( 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以上)会议的,应提前向上级有关领导请假,并在上级部门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同意后,委派分管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参加;属公司召开的会议,应提前向公司有关领导请假,报办公室备案(属专业

会议的,报会议承办部门备案),经批准同意后,委派其他人员参会。未履行请假手续,本人又未参加会议的均视为旷会。

1.9.2.2

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召开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执行签到制

度,会议的组织及承办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做好会议的签到组织工作。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不准迟到、早退,要服从安排,不准随意就座。参会人员必须亲自签到,严禁代签或替签。

1.9.2.3

严格规范会场纪律。会议期间,要认真听会,做好会议

记录,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左顾右盼,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打瞌睡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得携带、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杂志等。进入会场后,一律关闭手机或将其调为震动状态,严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会场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1.9.2.4

严格组织承办程序。会议的组织承办部门,要认真做好

会议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会议召开前,组织承办部门要根据会议的规模和范围,提前按序摆放好座签,并负责引导参加会议人员按指定位置就坐。会议室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会前、会后场景布置、会场卫生、电路线路、资料发放的监督落实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1.9.2.5

严格会议监督检查。会议组织部门要做好会议签到、出

(缺)席情况统计工作。公司将对不遵守会议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理;对影响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依照有关程序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1.9.3

会议组织要求

会议主题、议程、持续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统一控制,与会

1.9.3.1

人员应围绕主题按发言和参与讨论,严防偏离主题。

1.9.3.2

会议原则上按既定的时间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会议

主持人决定,由会务提前10分钟将推迟信息及调整后具体的召开时间(或取消信息)通知与会人员。例会不得取消,如延期,需经有关领导(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

1.9.3.3

会议讲究高效

避免悬而不决:属与会人员权责内事务,应当场解

1.9.3.3.1

决,以会议结果(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的共享来关闭问题点;权责内无法决策的(如资源问题、权限问题),主持人也应在会议中明确解决思路,并依此落实推进责任人,并拟制完成时间、安排任务的追踪与稽核人,以确保会中的布置事项在会后得到落实。

1.9.3.3.2

避免决而不行:与会人员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会

议精神传达或上报至部门相关人员(主持人对此有特别要求的,依主持人要求),会议主持人应指导会务人员(记录员)于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发至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如涉及工作布置的会议,会后相关人员应按会议中确定的进度如期完成,不事先提出困难并获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同时知会稽核、跟进人)、又不如期完成的,视为怠于完成工作。

1.9.3.3.3

承前启后、循序见进:例会中有涉及工作任务分配

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次会议布置事项进度汇报”环节;例会中涉及工作计划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期计划的达成情况汇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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