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 国际经济法概论 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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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所限,2004年4月25日至30日方能交货。”2004年1月26日,B公司收A公司电:“请贵公司按你方所述日期交货为盼。”B公司未能按时交货,A公司为此给予其20天宽限期。2004年7月10日A公司收到该批货物。A公司将装有该配件的汽车上市销售后,2004年9月甲国C公司起诉控告A公司生产的汽车上所用上述配件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并要求赔偿。A公司认为该配件系乙国B公司生产,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应由B公司承担责任。上述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成员国。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为什么?

答:合同成立于1月26号。B公司电:“接受你方来电,因生产能力所限,2004年4月25日至30日方能交货。这构成实质

修改,为反要约。 A公司电:“请贵公司按你方所述日期交货为盼。”为承诺。

(2)B公司不按时交货,A公司能否立即宣告合同无效,为什么?A公司能否行使其他权利?

答:不按时交货不能立即宣告合同无效。只存在解除合同的可能。合同有效无效不是双方宣告的,而是由法院宣告。

如果B公司不按时交货,在A公司给予宽限期后仍不能,则B可以行使解除合同权,和损害赔偿权。

(3)C公司提出侵犯工业产权诉讼请求,A公司和B公司谁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这个是凭样品买卖,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被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分担,则对C公司而言,双方

都负责任,然后二者之间再进行分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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