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系统使用说明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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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证明号 】规则:进口代理证明编号+2位项号 【进口商品代码】含义:进口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 【原币到岸价 】含义:原币 CIF 或 C&F 价 【原币汇率 】规则:100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人民币到岸价】含义:人民币 CIF 或 C&F 价 【美元汇率 】含义:100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美元到岸价 】含义:美元 CIF 或 C&F 价 【海关实征税额】含义: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规则:组成计税价格=人民币到岸价+海关实征税额 【申报标志 】空:未申报 R:已申报

【审核标志 】空:未审核通过 R:已审核通过

录入完上述各项内容即可按“保存”键进行存盘。重复上述操作将当月取得的进口报关单录入此模块,即可完成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但在退出该模块之前,记得按下“序号重排”键,进行序号重排以避免序号出错。

特别提示:

对于2005年10月1日以前有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未出具免税证明,或已在2005年9月以前办理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手册但未能抵减的部分(即2005年9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第17栏数据不为0),必须在2005年10月的“基础数据采集”中补充录入该进口料件明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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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

企业必须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有关手册核销手续。其操作如下:在申报系统的主画面,依次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或者在“向导”中选择“第一步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中的“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如图5_1即可进入进料加工海关手册核销模块。进入该模块后,按下“增加”键激活编辑窗口后(如图5_5,各栏的录入方法如下:

(图5_5)

【核销所属期 】含义:进料手册核销时的所属期。 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0201 【核销序号 】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进料登记册号】含义: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计划分配率 】规则: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际进口总值】含义:进料手册使用期间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该手册的实际进口料件的人民币到岸价,不包括不付汇的客供辅料进口额

【实际出口总值】含义:进料手册使用期间已报关离境,并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该手册的复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

【剩余边角余料】含义:进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边角余料折人民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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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料件 】含义:进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金额

【其它调减料件】含义:进口料件发生销售、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进口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当期的料件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再参与本栏的计算

【剩余残次成品】含义: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折人民币金额。 【结转产品 】含义: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它手册或销售给其它企业的产品销售额(间接出口)

【其它未出口 】含义: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实际分配率 】规则: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结转料件—其它调减料件)÷(实际出口总值+剩余残次成品+结转产品+其它未出口)×100%

【手册有效期 】含义:合同中规定的“有效期限”

【核销标志 】空:手册未核销 R:核销手册已申报 H:核销手册已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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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在申报系统的主画面,依次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或者在“向导”中选择“第一步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中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如图5_1)即可进入。

录入的条件:

当月发生(中国电子口岸可以查到的所有出口记录)的免抵退税出口业务,不管是否单证齐全,都必须录入当月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

录入的操作:

进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后,按下“增加”键激活编辑窗口后(如图5_6):

(图5_6)

【所属期 】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0510 【序号 】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记销售日期 】含义:记出口销售帐日期

【所属期标识 】含义:该笔记录的所属年度,规则:一般根据记帐时间确定,不一定与“所属期”一致。

【进料登记册号】规则: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填写此栏,否则置此栏为空

【出口报关单号】规则:9位海关编号+[0]+2位项号,如:123456789001、12345678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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