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知识点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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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法的执行的概念:

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包括法的适用。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 及其公职人员 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 及其公职人员 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因此也常被称为行政执法。

142.法的实施的概念: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通过法的实施,法律才有可能由应然状态进入到实然状态,从而实现立法目的。

143.法的适用的概念: 法的适用,也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 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44.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由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 的合法性 所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各种法律活动 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145.立法机关及其权限: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的法规制定权限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法规制定权限 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的法规制定权限。

146.立法程序:

法案的提出,法案的审议,法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

147.法律文件的完善:

法的修改、废止,法律解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法律编纂

148.法的遵守的主体和条件:

守法主体包括我国的一切组织和个人。 守法的条件包括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 主观条件一般包括主体的政治意识、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文化程度和心理素质。 客观条件一般包括主体所处社会的法治状况、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民族传统、社会风气和家庭环境等。

149.行政执法的特点: 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 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 执法行为具有主动性 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

150.法的适用的特点:

法的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 法的适用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法的适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法的适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151.国家监督: 权力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

152.社会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社会组织的监督, 人民群众的监督,

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

153.宪法的特征:

宪法规定了最根本的内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制度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154.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155.我国的国家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56.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

157.我国的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58.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

15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160.行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 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161.经济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概念: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 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基本原则:保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原则, 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 权、责、利统一原则, 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62.民商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概念: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的简称,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 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163.社会法的概念: 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 的权益和法律。

164.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概念: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6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益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着,包括行政主体 和行政相对人。

166.行政行为:

是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和具体行政行为。

167.行政责任: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或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168.民事主体:

是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69.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70. 民事责任:

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71.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 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刑罚性。

172.犯罪的构成: 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素。

173.犯罪的类型: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174.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某种权益的最为严厉的 法律制裁方法。

175.我国主要的实体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社会法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

176.行政诉讼法:

是指规范行政诉讼活动,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177.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178政诉讼程序:

起诉与受理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79民事诉讼法:

是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各种诉讼活动 以及由此产生的 各种诉讼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0民事诉讼主体:

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181. 民事诉讼程序: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82.刑事诉讼法:

是国家制定的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3刑事诉讼参与人: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 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附有一定诉讼义务的人。

诉讼参与人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当事人,二是其他诉讼参与人。

184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方法: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对其适用的暂时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具体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85.刑事诉讼程序:

立案程序,侦查程序,起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186.仲裁法律制度:

仲裁是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 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187.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独立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188.人民调解法律制度:

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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