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格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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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格式

病历首页书写要求

(一) 病案首页是病案中信息最集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要求填写准确、完整、规范。

(二)由经治医师于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三) 病案首页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病人的基本情况,由住院处依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第二部分是医疗情况部分,由经治执业医师填写;第三部分为住院费用等,由财务部门填写,已实现计算机管理能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费用可以不填。

(四)疾病诊断的填写:

1、疾病诊断的构成 应包括病因+部位+病理+临床表现几个方面,但并不是每一个疾病诊断都必须含有这些成分。一般的疾病诊断都含有部位+临床表现两个核心成分,如腹膜炎,脊柱前凸;有些诊断还包括了病因+部位+临床表现三个部分,如结核性胸膜炎。一般的诊断不必含有病理诊断。对于病因不清、部位不确定的诊断或者全身性的表现,又是单一的临床表现也可作为诊断名称,例如:腹痛 ,发热。医师在填写诊断名称时,一定要尽量将上述的成分描述清楚,不能只写类似“心肌梗死”这样的诊断,因为“急性”、“慢性”、“透壁性”、“心内膜下”和具体的部位都直接影响编码的结果,从而影响编码的结果,从而影响资料利用时的价值。

2、疾病诊断的填写顺序 疾病诊断的填写顺序基本原则 (1)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治的疾病及陈旧性情况在后。 (2)严重的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 (3)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

(4)对于一个复杂的疾病诊断的填写,病因在前,症状在后。 3、主要诊断选择规则 主要诊断选择总则:

(1)选择本次住院过程中对身体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诊断名称为患者的主要诊断。

(2)对于复杂诊断的主要诊断的选择:如果病因诊断能包括一般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如果出现的临床症状不是病因的常规表现,而是疾病某种严重的后果,是疾病发展的某个阶段,那么要选择这个重要的临床表现为主要诊断,但不选择疾病的终末情况,如呼吸循环衰竭作为主要诊断。

例1、高血压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心律不齐

主要诊断选择:高血压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例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急性下壁心肌梗死

主要诊断选择:急性下壁心肌梗死 例3、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感染 支气管哮喘 肺心病

主要诊断选择: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感染 例4、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哮喘 肺心病

主要诊断选择:肺心病 例5、39周妊娠分娩 G1P1L1

脐带绕颈

主要诊断选择:脐带绕颈

(3)对已治和未治疗的疾病,选已治疾病为主要诊断. 例:急性胃肠炎(已治) 高血压性心脏病(未治), 主要诊断选择:急性胃肠炎

(4)患者由于某些症状或体征或异常检查结果而住院,治疗结束时仍未能确诊,症状、体征或异常检查结果可以作为主要诊断。例发热、血红蛋白尿。

(五)手术操作名称包括对病人直接施行的诊断性及治疗性操作,包括外科手术、诊断性或治疗性操作、实验室检查及少量对标本的诊断操作名称。完整的手术操作名称包括手术部位(手术范围)、手术方式、手术入路、特殊器械和方法、手术目的、疾病性质六个部分。某一手术操作名称书写并非全部包括以上六个部分,但手术部位(手术范围)、手术方式是最基本的、最核心的部分,手术入路、特殊器械和方法、手术目的、疾病性质都将对手术操作编码产生影响。 例:部位+术式+入路+目的+特殊器械手法+疾病性质(通常省略) (六) 病案首页的填写方法及具体要求按照《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卫医发[2001]286号文执行。

【病历书写规范】住院病历首页的填写说明

(一)、凡栏目中有“囗”者,需要在“囗”内填写适当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内容者,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一。

(二)、医疗付款方式分为: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2公费医疗,3大病统筹4商业保险5自费医疗6其他。应在“囗”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三)、职业:须填写具体的工作类别,如:公务员、职员、医师、教师、记者、煤矿工人、农民等,不能笼统填写工人、干部、退休其他等(不可把农民及小商贩者填为无职业者归入“其他”)。

(四)、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急诊入院而无法采集者外,住院病人入院时由住院处负责,如实填写身份证号。急诊抢救入院的病人由主管的住院医师负责填写。

(五)、工作单位及地址:指就诊时病人的工作单位及地址。若无工作单位,填写“---”。

(六)、户口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

(七)、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转科, 用“→”连接表示。 (八)、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只计算一天,例如:2001年6月12日入院,2001年6月15日出院,计住院天数为3天。

(九)门(急)诊诊断:指病人在住院前,由门(急)诊接诊医师在住院证上填写的门(急)诊诊断。

(十)、入院时情况

1、危:指病人生命体征不平稳,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需立即进行抢救的。

2、急;指急性发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急性中毒和意外损伤,须立刻对病人和伤者明确诊断和治疗的病人。

3、一般:指除危、急情况以外的其它情况。

(十一)、入院诊断:指病人住院后由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所确定的诊断。 (十二)、入院后确诊日期:指明确诊断的具体日期。

(十三)、出院诊断:指病人出院时主治医师所做的最后诊断。 1、主要诊断:指本次医疗过程中对身体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如冠心病有心肌梗塞急性发生,其主要诊断应为心肌梗塞,次耍诊断为冠心病及其它系统病等内容。

产科的主要诊断是指产科的主要并发症或伴随疾病。

2、其它诊断:除主要诊断及医院感染名称(诊断)外的其他诊断。 (十四)、医院感染名称:指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疾病名称,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己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当医院内感染成为主要治疗的疾病时,应将其列为主要诊断,同时在院内感染栏目中还要重复填写,但不必编码。医院感染的标准按《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1]2号)执行。 (十五)、病理诊断:指各种活检、细胞学检查及尸检的诊断。 (十六)、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指造成损伤的外部原因及引起中毒的物质,如,意外触电、房子着火、公路上汽车翻车、误服药物中毒。不可以笼统填写车祸、外伤等。

(十七)、治愈:指疾病经治疗后,疾病症状消失,功能完全恢复。当疾病症状消失,但功能受到严重损害者,只计为好转,如:肝癌切除术,胃毕I型切除术。如果疾病症状消失,功能只受到轻微的损害,仍可以计为治愈,如:胃(息肉)病损切除术。

(十八)、好转:指疾病经治疗后,疾病症状减轻,功能有所恢复。 (十九)、未愈:指疾病经治疗后未见好转、(无变化)或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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