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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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1]95号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各地方证券业协会:

为宣传普及反洗钱知识,推动行业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11年8月1日起,在全行业集中开展一次反洗钱宣传活动。

为办好本次宣传活动,在前期准备阶段,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印了面向从业人员的《证券、基金从业人员反洗钱工作手册》、面向投资者的宣传折页和海报等宣传资料(折页和海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组织编写)。这些宣传资料将于近期通过邮局发送到各证券公司总部、基金公司总部、各地方证券业协会,证券营业部所需宣传资料将由地方证券业协会负责发放(发放参考标准见附件)。

本次宣传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海报

自8月1日起,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营业网点(以下简称各营业网点)悬挂、张贴反洗钱宣传横幅和海报,为期三个月。横幅上的宣传口号可从海报或折页中摘取。

二、发放宣传折页

各营业网点在营业场所向投资者发放宣传折页,或将折页放在咨询台、柜台供投资者自行领取。

三、在营业场所设立咨询台或通过网络接受咨询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反洗钱工作的详细内容,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应自8月1日起在各营业网点设立专门的咨询台或通过网站接受咨询,解答投资者有关反洗钱工作的问

题,为期一个月。

四、发送短信或电子邮件

各营业网点在8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挑选资金量大的客户(数量不低于客户量的10%),向其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宣传反洗钱工作。

五、网上宣传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自8月1日起应将宣传折页和海报的电子版上传到公司网站的醒目位置,为期一个月。折页和海报的电子版请到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www.sac.net.cn)下载。

请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认真落实好本次宣传活动,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必要时,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将本通知内容和宣传资料及时转达、发放到本地区各证券营业部。

附件:地方证券业协会反洗钱宣传资料发放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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