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原理综合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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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加家庭、社会和各种文化生活,并就与其发展有关的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的权利;(4)受保护权,每个儿童都有免受歧视、虐待和忽略的权利,孤儿、难民中的儿童等处境不利的儿童应受到特殊保护。

儿童权利的意义:(1)儿童身心尚未成熟,他们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2)儿童身心、道德和社会性的发展需要健康、安全、和谐的气氛和不受任何歧视的环境,享有足以促进其身心各方面发展的生活水平是儿童的权利。(3)民族的文化及其价值观与儿童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各国和各地区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对儿童的发展有重要作用。(4)国际合作有利于保障各国儿童的发展,国际社会应联合起来共同维护儿童的权益。(5)受教育权是儿童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权利。

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尊严的原则;尊重儿童的观点与意见的原则;无歧视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一所好的大学决定了今后的就业情况,这加剧了我国高中升大学原本就激烈的升学竞争。而这种竞争也逐渐蔓延到学前教育阶段,部分幼儿园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中,一些家长和幼教机构不明就里采取了极其短视的教育做法,如当前社会上风行的“种子计划”、“零岁方案”、“神童方案”,三岁幼儿学习生物、化学,甚至是大学的课程,这些方案所谓的倡导者——“专家”自诩这些方案是天才教育,鼓吹只要采用这些方案就能量化催生一批天才儿童,还表现为灌输大量远超幼儿阶段的超纲知识、并有重智力培养轻人格因素培养等错误倾向。一些幼儿园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也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如围棋班、珠算班。

(1)从儿童发展的角度看:1.儿童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儿童的发展需要经过不同的连续发展阶段,只有经过了低阶段的积累,才能适应下一阶段的发展。文中忽视儿童所处的发展阶段,对儿童大肆灌输高年龄阶段知识,完全违背了儿童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这一特点。2.儿童发展具有个别差异。在儿童发展具有整体共同特征的前提下,个体与整体相比较,每个儿童的身心发展,在表现形式、内容和水平方面,都可能会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上述材料中列举的“天才教育”可能适用于极个别的超常儿童,但对于普通儿童来说是不适宜的。

(2)从学前教育目的看:1.依据教育目的,并结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这是确定幼儿园教育任务、评估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根本依据,各类幼教开展幼儿教育必须符合幼儿教育目标的要求。2.幼儿园教育目标要符合儿童的身心特点,要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水平,教学内容应该同儿童的经验、兴趣相统一;必须考虑儿童发展的现实性与可能性水平,太难或太易的内容都不能适时地促进儿童的发展。材料中的家长和幼教机构热衷于天才教育,甚至大学课程引入幼儿园阶段,让幼儿参加各种培训班,都违背了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忽视了儿童的兴趣,易造成幼儿畏难情绪。 3.体、智、德、美是学前儿童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全面发展教育中承担着相对独立的任务,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同时它们又是一个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统一的整体,任何一方面都不能偏废。文中一些家长和幼教机构片面重视儿童的智力发展,而忽视了儿童人格、品德方面的培养,这同全面发展是相背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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