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汇编-总2013.3.28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汇编-总2013.3.28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三家子矿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六、生产中断事故考核办法

为了顺利完成我矿全年各项生产指标,减少生产中断的影响,特制定生产中断事故考核办法。

生产中断影响时间由调度室负责统计考核,影响全矿按100%进行考核统计,全矿每月中断生产影响时间为110小时。 各单位的中断生产影响考核标准时间如下: 机电科40小时 运输区35小时 通风区25小时 煤质科10小时

各被考核单位,每节余一小时奖励100元,每超一小时罚款100元。

调度在接到生产中断电话后,必须将中断影响的起始时间,通知时间,被通知人员,现场处理的主要人员,处理时间等情况记录清楚。

调度员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调度员通知不及时影响事故处理的罚款100元。

生产中断影响一小时以上的,相关单位跟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进行指挥处理,否则每次罚责任人200元,生产中断影响两小时以上区队正职,矿总跟班人员必须到场。未到现场指挥处理事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免职。

凡出现生产中断事故的由小班调度会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讨论要遵循“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清,不处理不放过,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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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单位领导严于律已,恪尽职守,尽最大努力减少生产中断,确保生产环节畅通。 考核单位: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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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车运行乘降管理规定

1、 升入井人员必须在候车室内进行候车,严禁在井筒内候车;升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候车室升入井,严禁在绞车道或底弯道乘坐人车升入井。发现违反上述规定,每人次罚款50元,取消安全奖。

2、 升入井人员必须在人车停稳后,从候车室有秩序地进入乘车地点,并必须在候车室一侧进行乘车,严禁在另一侧乘车;发现反向上车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3、 乘车人员必须听从乘务人员的指挥,坐稳后必须挂好安全防护链,一次不挂链罚责任人20元。

4、 行车过程中,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的各个部位和所携带的工具等物品探出车外,不得在车内打闹和戏耍,发现每人次罚款20元。

5、 乘车人员上下人车必须在人车停稳后,待司乘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上、下人车,严禁抢上抢下人车,严禁蹬、扒、跳,发现抢上抢下人车每人次罚款50元,并取消安全奖;对有蹬、扒、跳现象的,一经发现一律开除矿籍。

6、 乘车人员必须严格按乘车规定进行乘车,严禁超员,严禁在大钩、两节车厢之间搭乘;发现有挤车空现象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发现在大钩、两节车厢之间搭乘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并停止工作,到培训中心培训一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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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卫科维护秩序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候车、上下车的秩序,严格按人车规定人数放行人员,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多放一人,罚维护秩序人员20元。必须手拉手交接班,否则罚款100元。

8、 司乘人员在挂人车前,必须对人车的连接装臵和保护装臵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挂人车。

9、 挂好人车后,司乘人员必须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按规定进行空运试车,检查道况,确认安全无误解后,方可准许人员乘车;发现不认真执行“手指口述”的,每次罚款50元。

10、 每趟人车司乘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前后各一人,认真做好瞭望工作,发现意外情况时,立即停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 司乘人员在乘车人员坐稳后,提醒乘车人员挂好安全防护链后,方可发出行车信号,做到信号清晰、准确无误。发现未挂好安全防护链发出行车信号的,对司乘人员每人罚款50元。

12、 行车过程中,司乘人员要精神集中,认真观察好行车情况,发现意外情况,立即停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凡司乘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按公司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3、 绞车司机在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听清、听准行车信号后,方可开动绞车,按规定的行车速度操作,行车过程中发现意外情况,要立即停车,并与司乘人员取得联系,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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