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施工用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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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检(复)查表;

6.电器设备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8.电动建筑机械,手动工具的用电要求; 6.2 临时用电点的使用和维护

6.2.1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月一次检查和维护,检查、维护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6.2.2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2.3 配电箱盘面上标明各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6.2.4 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6.2.5 配电箱、开关箱内部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并且不得在箱内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2.6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定的熔体代替。 6.2.7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与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性介质接触。

6.2.8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JGJ46-2005有关规定,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6.2.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列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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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发现电器故障的紧急情况下除外)。 6.3 接地、接零与防雷

6.3.1 在施工现场专用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6.3.2 作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接地电阻要求。

6.3.3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

6.3.4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做它用,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6.3.5 与电器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面积不小于2.5㎜2的绝缘铜芯双色(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双色线作负荷线。

6.3.6 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3.7 手提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5㎜2,其铜芯线颜色为绿、黄色。

6.3.8 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除作保护零线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3.9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侧应安装防雷装置。 6.3.10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6.3.11 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设备金属结构体,应保证连接。 6.3.12 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为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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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两极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潮湿场所用的电器设备开关箱,水泵控制箱、流动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6.5 电力设备的设置

(1)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

(3)开关箱由末级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制。 (4)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不得堆入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度距离为1.5m移动式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0.6m。配电箱、开关箱铁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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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大于1.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1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12)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应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施工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安装、架设、使用,施工机具应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的安全保护措施,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范。

(14)电工应加强临时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15)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16)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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