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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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最迟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一是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资格后审文件内包封;三是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或直接作为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评标和定标

开标、评标、定标按以下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开标(与组建评标委员会同时进行);3、评标;4、定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在截标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分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包括招标人代表1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除招标人代表外全部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家,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与招标项目主要专业相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参加评标时出示相关证件)。招标人代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相应专业中抽取替代。

资格审查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审查评审,评标专家不分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特殊项目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招投标办书面认可后可从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二)开标

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监察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程序如下: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工期承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管理参考价以下的所有投标报价(不包括等于工程管理参考价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不因后续评标具体情况而调整),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经招标人、投标人核对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计算结果无异议又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已默认,开标程序完成后有关部门不再受理相关投诉。

7、计算合理低价期望值(P)。所有评标专家进入评标专家休息室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退场。商务标评标专家应认真分析招标项目基本概况及相应的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工程管理参考价,并各自独立填写工程合理低价期望值,该值上限为工程管理参考价。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收集并计算评标委员会合理低价期望值P.计算方法为:各评标专家合理低价期望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再将余下的进行算术平均,经各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即为P值(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 8、计算工程最低限价(D)。 D=T×(1-Q)+P×Q

其中,Q为评标专家合理低价期望值的平均值的加权系数,暂按0.4计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上述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经各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即为工程最低限价。

9、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规定列出投标人名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不低于工程最低限价的7名投标人提交评审,不足7名的全部选取。

(2)若所有投标报价都不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则不设最低限价,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选择5名投标人提交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

上述名单经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三)评标 1、评标原则

(1)商务标评审与资格审查可以同时进行。

(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区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其核心就是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所谓实质性的响应,通常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质量、工期、造价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3)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应当作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补正。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除招标文件以醒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并以废标处理:

a、签章存在遗漏,但漏签部分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 b、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的表示方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c、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表示不一致的;

d、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或者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

(5)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评标专家不得随意作出废标结论,确需废标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a、要求投标当事人作相应的说明,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b、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记名表决;

c、若表决通过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写明废标的理由、依据、说明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 (6)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7)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 (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记名投票。

2、初步评审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审的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特别规定的作为废标依据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特别规定的作为废标评判依据的格式填写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 (7)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中不选用招标文件中备选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的; (10)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其技术性能指标、数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1)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的: 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除外); ②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④投标总价; ⑤工程项目总价表; 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⑦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须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各个分部,但不包括每个分部中的分项具体内容不完整); 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⑩其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⑾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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