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演习标准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船舶演习标准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救生演练标准

1.航行中发现人员落水时,首先应大声呼叫有人落水,报告值班驾驶员及船长人员落水,值班驾驶员或船长施放人落水演习信号并广播通知全体船员(除值班人员外)在艇甲板集合救人。

2.发现人员落水时,应就近取下救生圈模拟拋给落水者,夜间应取有自亮灯的救生圈,白天应尽量取烟雾信号的救生圈,以指示落水者的位置,便于寻找。拋救生圈时应注意避免击伤落水者,同时应注意拋在落水者附近的上风侧或下流侧。

3.在驾驶台甲板及人落水附近的主甲板,继续安排专人观察落水者的位置。

4.鸣放汽笛信号引起他船注意。停车并向落水者一舷操满舵,摆开船尾以免车叶打到落水者。

5.通知机舱备车,并说明营救落水者的船舶操作方法(视情采用威廉逊、单旋回、史乔那旋回或双旋回操作方法)。

6.模拟向公司汇报,并视情使用VHF或卫通报告港口海事管理当局。安排一名驾驶员做好整个演习过程的记录。

7.准备放艇救人,现场指挥者在准备放艇时应多注意观察水

面情况,在放艇救人过程中应及时向船长汇报救人情况,其余的参见弃船人落水演习。

弃船演练标准

责任人:船长和驾驶员 依据:

1.SOLAS第III章

2.东京忘录附录1“港口国控制管理程序”

3.公司的体系文件SMS/QH 04-B-003救生、消防和人落水应急演习要求。

4.船旗国的要求。 标准:

1.弃船演习的周期要求:每个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1次弃船演习。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该船前一个月的弃船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口后24小时内举行这项演习。每艘救生艇应在弃船演习中每3个月至少有一次乘载被指派的操艇船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实验。

2.弃船演习中时间的要求:在发出弃船信号后2分钟内,船员应能穿好救生衣或救生服,并完成集合。2名船员应能在不到5分钟内完成每艘救生艇筏或救助艇的登乘和降落准备工作。艇员从发出登艇指令起3分钟内登艇完毕。所有救生艇筏应能在发出弃船信号后10分钟内,载足全部人员及属具后降落水面。救助艇在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时的中等海况下的回收时间应不超过5分钟。如救助艇兼作救生艇,应能迅速回收载有救生艇属具及认可的至少6个额定乘员的救助艇。

3.弃船演习的准备要求:船长和三副应根据本船的实际情况预先编制好弃船演习的程序,并认真编排和填写好船舶应急部署表及船员应急卡。

4.弃船演习的动作要求:

1)模拟向港口海事管理当局报告(可用VHF或卫通电话)及向船公司请示。施放弃船信号并用广播通知全体船员弃船演习,模拟施放求救信号,联系附近船舶救援,安排人员做好整个演习过程的记录。

2)航行中应通知机舱SBE,注意推进器已停止及船速小于5节,甲板机舱模拟启动应急发电机及封密全船,如机舱天窗和速闭阀,甲板水密门和通风口等。

3)船员在听到弃船演习信号后应迅速穿带好救生衣、安全帽、工作鞋及手套,并按应变的职责携带物品、文件和有关资料等跑步到指定的集合地点,沿途应大声呼叫相互提醒。

4)集合点名应在2分钟内完成,排队时船员应集中精神面向指挥者,态度要严肃认真,各人对自己的职责要清楚。

5)现场指挥者(正、副艇长)各应持有艇员名单,应注意放艇的准备情况特别是舷外是否有障碍物等,且应检查他们的救生衣、安全帽等是否穿带整齐和系牢、无线电救生设备是否携带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