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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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比例

30%~60% 5%~10% 5%~15% 10%~15% 20%~30%

注:本表适用于工业园区用地布局和规划阶段。

5.2.3 工业园区用地地块划分

1 工业园区用地的地块划分,必须满足相关企业的生产工艺要求。

2 当采用工业通用标准厂房建设方式时,可采用如下“标准地块”划分模式。 通常采用的标准地块有50m×100m、100m×100m、100m×150m大小的地块,如图5.2.3.1。根据重庆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标准地块模式的基础上,通过不同的组合形式,以及对周边交通条件的考虑,也可采用300m×400m左右的组合地块划分模式,如图5.2.3.2。

图5.2.3.1 标准地块划分示例

图5.2.3.2 地块划分示例

3 “弹性道路”模式

规划中可采用“弹性道路”模式来增强用地划分的适应性,见图5.2.3.3,这主要针对支路而言。当多个小规模企业在地块内建设时,可按照弹性道路来修建支路,满足对外交通需求;反之当较大规模企业进驻,需要占用多个地块时,则可考虑取消该支路,以增强规划控制的适应性,防止建设过程中对道路的随意调整。

图5.2.3.3 “弹性道路”示意

5.2.4 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中,经常涉及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的兼容性考虑。工业园区的规划中,根据工业园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可以考虑设置一定比例的混合用地;混合用地中的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数量可按照3:1的比例控制。 5.2.5 工业园区内的建筑间距

1 园区内工业建筑(包括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的建筑间距,应满足生产工艺、消防规范和卫生防护的要求。

2 工业建筑物长边与长边的间距应不小于10m,长边与短边的间距应不小于6m,短边与短边的间距应不小于4m。

3 园区内非工业建筑的建筑间距,应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条文执行。

5.3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布局

5.3.1 职工宿舍的布局

1 成片布置的职工住宅用地,其面积应计入居住用地,并符合居住区规范。 2 厂区内布置的单身职工宿舍,其面积应计入工业用地。

3 单身职工宿舍的面积应符合标准,即每个单身职工应保证居住面积不小于4m2,建筑面积不小于6.7m2,同时应禁止建成成套宿舍。

4 三类工业用地内及相邻地区严禁布置职工宿舍。 5.3.2 其它配套建筑的布局

1 工厂食堂宜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每个食堂的服务人数不宜超过2000人。 2 工业园区内可布置少量的工厂管理建筑,包括出入口建筑(门卫、收发室)、行政管理建筑、生活服务建筑(小商店、储蓄所、邮政代办点)、辅助生产建筑(实验室)等辅助设施。

3 以混合形成布置(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混合布置)的、面积超过3hm2的厂区,宜在生活区内布置运动场地。

5.4 工业园区道路

5.4.1 工业园区内的对外交通、公共交通、停车场及加油(气)站设施标准,按照《交通设施规划导则》执行。

5.4.2 工业园区内工业用地的道路相关标准,按照条文4.3.1~4.3.6执行。

5.5 工业园区绿化组织

5.5.1 工业园区绿地包括工业园区游园和厂区附属绿地。 5.5.2 工业园区游园

1 工业园区应设置成片集中游憩绿地,辟建工业园区小游园,供职工工作之余休憩、娱乐并美化环境。

2 每个游园面积应大于600m2,服务半径小于250m。 5.5.3 厂区附属绿地标准按照条文4.4.1~4.4.3执行。 5.5.4 绿化种树

1 工业园区内绿化树种应选择抗污滞染尘力强、无飞絮,具防火和美化功能的树种。

2 产生有毒气体的工厂,可选择下列抗污染树种:高山榕、印度胶榕、大叶榕、细叶榕、菩提树、台湾相思、樟树、柠檬桉、麻棕、芒果、扁桃、人参果、鸡蛋花、夹竹桃、米兰、九里香、红背桂、油茶、散尾葵、鱼尾葵、蒲葵等。

5.6 高新技术园区的工业用地

5.6.1 高新技术园区是指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上报批准的开发园区,如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以高科技产品开发为主,兼具科、工、贸性质的综合性产业功能区。

根据国土资源部制订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方案》,重庆市的高新技术园区相关建设指标宜符合表5.6.1的规定。

表5.6.1 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控制指标

目标层 用地结构和定位协调 土地开发利用状况

指标 产业用地率 高新技术产业用

地率 工业用地比较效

益 土地开发率 土地批租率 土地建成率 产业定位符合率 空闲、闲置用地

处置率 土地出让市场化

多层标准厂房供

应率 单位面积土地投

土地管理绩效

土地

指标说明

累计已建成产业用地面积/累计已

建成用地面积

累计已建成高新技术企业用地面积

/累计已建成用地面积

园区工业用地单位面积产值/重庆

市工业用地单位面积产值 园区累计已完成“六通一平”土地面积/经批准的园区土地总面积 园区累计已出让、出租和划拨的土地面积/园区累计已完成“六通一

平”土地面积

累计已建成面积/园区累计已出让、

出租和划拨的土地面积 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中主导产业的产业用地面积/园区产业用地总面积 累计已处置的空闲、闲置用地总面积/累计空闲、闲置用地面积 园区累计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土地总面积/园区累计已出让土

地总面积

多层标准厂房面积/工业建筑面积 累计基础设施投资总额/已征用地

数值 ≥38% ≥9% ≥350% ≥97.5% 100% 100% ≥59% ≥95% ≥28% ≥9% ≥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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