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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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化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落实考勤制度,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实施电子化考勤,提高考勤准确性和管理效率,依据国家法规与南瑞集团公司、国电南瑞考勤休假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电子化考勤特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化考勤是指应用由考勤数据采集终端和考勤软件所形成的管理系统,进行签到签退、假别维护、数据统计,生成考勤结果的考勤管理方式,主要包括电子卡考勤系统、指纹识别考勤系统、眼底纹识别考勤系统、脸部识别考勤系统、OA签报考勤系统、手机签报考勤系统等。

第三条 电子化考勤按照统一规划、分层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国电南瑞本部电子化考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电南瑞本部实施电子化考勤的职能部门、业务中心、分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是电子化考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考勤管理方案,选择、维护管理系统,制定管理办法,进行考勤系统

设置,监督检查考勤管理情况,统计分析考勤数据,指导各单位开展电子化考勤。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装、配合维护电子化考勤终端;科技信息部负责配合安装与维护考勤管理软件。

第七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假别维护、补签补录、考勤统计、考勤监督、考勤终端维护保养等电子化考勤的日常管理,处理违反考勤纪律的人员。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考勤员一名,并明确单位负责人、内设部门负责人与考勤员的管理权限,明确员工请假、补签等流程。

第三章 考勤细则

第八条 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实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员工,上午8:30到下午17:00为上班时间。法定休假日按国家及属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员工上下班进行电子考勤,遵守以下签到签退时间要求: (一)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员工,应在8:45前上班考勤签到、16:50后下班考勤签退,签到、签退时间随标准工作制作息时间同步更改,届时另行通知;

(二)实行特殊班次工作制的员工,应在班次规定的上班时间后的15分钟内上班考勤签到、下班时间前的10分钟后下班考勤签退,特殊班次作息时间不得跨越零点;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签到、签退时间另行规定; (四)必要时,增加工作日中午考勤签退、签到管理,时间要求另行规定。

第十条 在江宁园区、浦口园区两地工作的员工,应在工作所在地电子考勤。如一天内在江宁、浦口两地工作的,须在两地分别进行

签到、签退。

第十一条 员工因班车晚点未及时签到,除在考勤终端上签到外,应办理考勤补签手续。

第十二条 员工因公务外出,除在考勤终端上签到、签退外,应办理考勤补签手续。

第十三条 办理补签时由员工举证事由、依据,填写《国电南瑞考勤补签申请单》,由所在内设部门负责人审核,交考勤员汇总,报请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考勤员在系统中补签。

第十四条 员工出差应办理出差手续,出差汇总情况经审核批准后,交由考勤员在系统中补录。

第十五条 员工请休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经审核批准后交由考勤员在系统中补录。

第十六条 员工请休假结束应办理销假手续,尚在请休假期内办理销假并上班的,经审核批准后交由考勤员在系统中更改请休假考勤数据。

第十七条 员工未在当月考勤周期内办理补签、出差补录、请假补录的,管理系统自动判别为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八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正常签到、签退。员工加班如跨越零点,需在零点前进行签退。加班加点按《国电南瑞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加班统计以人工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 在考勤周期内发生借调、借用的,员工考勤关系在借调、借用手续办讫后转入借入单位,考勤由借入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每月考勤周期为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各单位考勤员应在每月20日前在考勤系统中完成考勤信息维护。

第二十一条 考勤终端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并到其他正常工作的考勤终端上签到签退。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考勤系统检修期间可暂时以人工考勤代替。

第四章 考勤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未实时掌握员工出勤情况,未能真实、及时地审核员工考勤补签、出差与请休假申请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对其给予口头警告至降职降级处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考勤员未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未经审批擅自录入、修改考勤数据,未能准确、完整、及时地统计、维护员工考勤数据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对其给予口头警告至降职降级处分,必要时调离考勤管理岗位。

第二十四条 员工发生违规代为签到签退、作假补签理由、伪造出差与请假凭据、破坏考勤设施等行为一经查实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给予行为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给予降职降级处分;对他人造成严重人身、名誉损害,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秩序或企业稳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1.国电南瑞员工电子考勤补签申请单

2.国电南瑞员工电子考勤补签补录汇总审批表 3.指纹考勤机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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