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前改制及ipo步骤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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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起人其他股东不同意,二是时间不同评估结果必不同。

答:首先就是否需要重新评估征求国资委的意见,如果国资委认为需要重新评估,则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将重新评估后的评估报告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报国资委确认。

如果国资委认为不需要重新评估,则还要看产业集团出资时评估机构是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如果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则直接以此评估报告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报国资委确认;如果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则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原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将原评估报告、复核报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报国资委确认。

6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外方发起人持有股份公司少于25%,是否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股份公司的分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可以以评估值上市吗?分公司较大,分公司资产较小。

答:外资投资股份公司中外资比例少于25%,则不再享有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如果外方发起人持有的股权仍留在企业(即不是由于外方对外转让股权而导致外资比例降低),则原享有的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可以不退回。

股份公司的分公司改制成有限公司,可以视为股份公司拿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对外投资,就有限公司而言,其所取得的资产以投资各方协商确定的价值入帐,即可以以评估价值入帐。 就对上市影响而言,如果分公司在资产规模、经营业绩等方面在股份公司中所占比重较小,则上述操作不会对股份公司上市构成影响;但如果分公司在股份公司中占据主要地位,则要类同于股份公司发起设立而运行三年方可。

65、股份合作制企业可否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向单个项目50%固定资产投资,另50%作为流动资金是否可以?

答: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证监会对于募集资金中固定资产投资

与流动资金投资的比例没有严格的限定,但在审核时倾向于主要将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允许有少量的配套流动资金,而不支持项目投资中出现大量的流动资金。

66、审计后的净资产与评估后的净资产有何区别?如果企业改制前的注册资金是以评估资产作为出资注册的,即如果进行股份改制时的资产是否还要进行审计(如果时间上达三年以上)?

答:审计依据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确定净资产价值主要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评估依据的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方面的规定,视不同目的而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值法等。因此,审计后净资产与评估后净资产区别在于价值确认方法不同。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应当对企业净资产分别进行审计和评估。

67、由于上市过程时间比较长,对于上市募集项目提前投入实施的话,会计上要如何操作?如果成功发行,对于提前投入资金能否在募集资金中当募集资金扣除?

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支出要单独核算,科目适用上正常遵守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处理即可。成功发行后,提前投出资金可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

发行上市法律问题

68、证监会取消对律师介入企业上市的律师资格限制的背景是什么?对企业和律师有什么影响?

答:背景是《行政许可法》取消了部委规章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企业选择律师所的机会更多。

69、控股股东将商标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使用后,控股股东是否仍有商标使用权?

答:根据《商标法》及《实施细则》有关商标权转让和使用许可的规定,控股股东将商标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使用后,控股股东仍可以使用商标,但是双方应当签订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并自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同时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于关联交易范围,应加以规范。现实中,商标跟商品走,上述作法没有实际意义

70、请问:某公司目前仍存在职工持股会,而持股比例已超过20%,如果要清理,转让职工持股会所持股份,股权转让协议由职工持股会的签字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职工持股会名义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

答:职工持股会的签字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职工持股会章程的规定。职工持股会与股东大会是两个不同的机构,以职工持股会名义作出的决议不能取代股东大会的决议。 71、职工持股会已停止办理,但过去依法注册的职工持股会有没有法律条款注明它已失效?

答:国家民政部有规定,职工持股会作为社团法人,民政部已不予年检。其合法性存在障碍。

72、工会持股可以另一种方式转让而不改变实际控制人吗?

答:譬如,工会代50名职工来持股,现在工会退出,而改由原50名职工直接持股。 73、某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元,公司股东之外的甲拟以2.5元/股价格认购增资,股东大会70%同意通过。允许么?如果这样的方式是可行的,另外30%反对的股东权益如何保护?

答: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之一,只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即为合法合规;《公司法》中规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公司的该项议案已经70%同意通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在制定该规则时已经考虑了多数股东的利益。 74、关联交易的问题:(1)A公司持有B公司70%股权,持有C公司60%股权,C

公司持有D公司50%股权,B与D公司之间的供销商品行为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答:由于B公司和D公司同受A公司控制,故两公司间的供销商品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2)当C公司持有D公司10%股权,A公司持有B、C公司的股权不变,B、D是否还是关联关系?

答:如C公司持有D公司10%股权,且并不存在如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其他情况的,由于B公司和D公司不再属于关联关系。 (3)C公司持有D公司多少股权时,B、D之间不是关联关系?

答:B公司和D公司是否属于关联关系主要应考虑C公司对于D公司的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要影响。

(4)什么是关联人士?如下列情况,是不是关联交易?

A公司(丈夫为A公司董事)→B公司(情况1:妻子为B公司董事;情况2:妻子为B公司一般工作人员)

答:关联人士主要指: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情况一时两公司为关联方;情况二时两公司可以不界定为关联方。 (5)解决关联交易的办法有哪几种?

答:解决关联交易的主要方式是同非关联方进行采购和销售的主要业务。也可以将关联方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非关联化,则二者之间的交易不再属于关联交易。此外,关联交易并不需要完全禁止,只要保证其交易发生合理且交易价格公允,所占比例符合相关规定即可。 75、上市公司是否绝对不能购买控股股东的资产或相关技术和产品?

答:不是绝对不能从控股股东处购买资产或技术,关键是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定价要保证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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