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地质找矿方法简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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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 2 3 4 101.50 103.50 105.00 106.00 至 103.50 105.00 106.00 108.50 (米) 2.00 1.50 1.00 2.50 修改前 修改后 1.00↑0.5 1.50 1.40↑0.6 1.50 1.10↑0.5 1.00 3.00↑0.5 2.50 有的矿产如软质粘土矿,遇水后体积膨胀,岩矿心伸长,造成回次采取岩矿芯长度大于进尺。

(5)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钻孔方位、天顶角测量,一般要求斜孔每钻进50米,直孔每钻进50~100米测量一次方位和天顶角。钻孔换径或见主要矿体时均应加测顶角和方位角。

钻孔顶角一般要求,金刚石钻进直孔每百米平均不超过10,斜孔不超过20,如果方位偏离过大,致使实际出矿点与设计出矿点沿走向距离误差相邻工程间距的10~15%,或钻孔严重上漂、下垂,致使钻孔在设计深度难以控制到矿体,要及时通知机长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一般情形下100米以内的浅孔不测方位、天顶角。

(6)孔深每钻进100米或在见主要矿体、重要标志层、构造层以及终孔时必须进行孔深验证。

孔深验证资料及时记入“小本”中有关孔深验证栏目。验证误差小于±0.3(?)米(原有色总公司的“钻探规程”规定最大允许误差率为千分之一)时计入最后一个或两个回次,大于允许误差时,在最后几个回次中进行平差,每一回次平差数不应大于±0.1米.。 如果最后几个回次钻进长度相差悬殊,应按进尺大小比例平差,每次平差数不大于±0.1米。

例如验证前孔深108.50米,验证后108.90米,误差+0.4米,需要进行处理,处理过程要用红笔记入“小本”中有关栏目,具体处理方法见下表:

回次 修改前钻孔深度(米) 自 1 2 3 4 101.50 103.50 105.00 106.00 至 103.50 105.00 106.00 108.50 进尺 2.00 1.50 1.00 2.50 修改后钻孔深度(米) 自 101.50 103.60 105.20 106.30 至 103.60↑0.1 105.20↑0.2 106.30↑0.3 108.90↑0.4 进尺 2.10 1.60 1.10 2.60 (7)普通试样的划分

确定矿(化)层后,要进行样品划分,划分的原则:

①按照矿石的矿种、类型、品级划分; ②不同口径的矿芯不能划为一个样品; ③采取率相差较大的矿芯不能划为一个样品; 注意:根据可采厚度,正确确定样品长度。 (二)室内整理

1、钻孔地质记录表(大本)

(1)根据孔深验证资料填写“孔深验证测定记录表”

(2)计算全孔、围岩、矿体、等采取率,填写“岩矿芯采取率统计表”

(3)根据方位、测斜资料计算“钻孔弯曲度计算表”中各项参数,填写表格 (4)填写“钻孔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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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钻孔野外记录本(小本)以及化验分析、岩矿鉴定等资料进行“二次编录”,综合整理、补充完善,进一步确定地层划分、换层深度、岩石定名、地质描述等,详细填写“钻

孔地质记录表(大本)” 中相关内容。

2、钻孔柱状图(具体见“金属矿产找矿勘探工作方法”)

3、各种文字、表格分门别类、装订成册,所有资料检查验收后,将同一个钻孔的小本、大本、柱状图、开孔通知书、竣工质量验收书、普通试样分析结果登记表等装在一个资料袋中,资料袋的封面上要注明钻孔编号,并列出袋内资料目录。 12. 3钻探工程质量监控

12.3.2.3.1岩(矿)芯采取率

岩矿芯采取率低于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必要时停钻研究解决。矿种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3.2.3.2顶角和方位角测量

测斜质量要求:方位角允许误差,两个仪器之差为2°~4°,顶角为1°。超差者应检查原因,校正仪器后再重测。

应严格按地质设计的方位角与顶角钻进。如出现歪斜, 其终孔位置一般不允许超过原设计要求线距的四分之一。如超差严重达不到设计目的者,应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12.3.2.3.3井深验证

除了主矿层(或矿体)及终孔应进行验证外,一般每钻进100m验证1次。验证时应使用钢尺丈量,对记录井深与验证井深产生的正负误差一般不允许大于1~3?。地质人员应及时修改井深或平差。 12.3.2.3.4简易水文观测

凡在地质设计中确定需要进行简易水文观测的钻孔,应按水文地质工作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其他钻孔在钻进中如遇有漏水、返水、涌水和溶洞、破碎带等情况,也应按水文地质工作规定的要求进行记录。 12.3.2.3.5钻探班报

由记录员用签字笔认真填写,机班长负责检查、签字。班报应保持整洁,终孔后归档存查。

12.3.2.3.6封孔

1)钻孔竣工后应按水文地质要求进行,并做好封孔记录。一般要求封孔水泥柱进入基岩长度不应小于15m;矿体上盘7m以上,下盘5m以上。

2)封孔时不得从孔口一次性倒入水泥,应用水泵注入水泥浆,从下往上依次封孔。凡使用泥浆钻进的钻孔,应在洗涮封孔部位的泥皮后,再行封孔。

3)封孔后应进行透孔质量检查,透孔检查率应为5%~10%。若发现封孔质量存在问题,应进行重新封孔。

4)当地质人员与水文地质人员没有提出特殊要求时,钻孔竣工后应起拔井口管。 12.3.3钻孔竣工前的地质工作

12.4.3.1根据钻进中地质情况的具体变化,随时研究与考虑加深或缩减原设计孔深。如设计孔深有改变,应填写《钻孔深度变更通知书》(见附录H),送交施工部门及施工现场。 12.4.3.2钻孔竣工前,应检查修改后的地质设计剖面图,研究和对照左右剖面地质情况,确认钻孔施工已达到设计目的,在穿过矿体超过10m或一定深度后,经研究和判断深部已无新的发现,最后一次岩芯无矿化和蚀变现象,机台地质人员与矿区地质负责人研究后,可通知施工单位闭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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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煤炭钻孔竣工前,应检查测井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与钻孔煤层划分出入较大,应查明原因,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对煤芯采取率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孔段,应采取补救措施,

直到煤芯达到要求为止。

12.3.3.4闭孔时需要进行最后一次井深验证和弯曲度及方位角的测定。 12.3.4岩(矿)芯的处置与保管

12.3.4.1普查、详查阶段的钻孔岩芯一般不得缩减。如需缩减,应在野外工作验收后做比较详细的岩矿鉴定、放射性检查、原生晕和光谱定量分析等,并将各项检查结果及光谱谱板等存档备查。缩减岩芯应经报批。详见《地质勘查钻探岩(矿)芯管理通则》(DZ/T 0032-92)。

12.3.4.2勘探阶段和生产矿区的矿床地质特征已详细研究,成矿规律已详细查明,通过详细的岩矿鉴定及光谱分析等多项方法的研究结果,证明目前尚未发现可供利用的物质组分需缩减岩芯时,缩减方案应经报批,并妥善保存缩减后留取的岩芯标本及矿芯。下列情况的岩芯不得缩减:

1)代表矿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蚀变围岩等矿床地质特征的重点钻孔岩芯。 2)典型剖面的钻孔、正在进行详查评价的矿区或暂时尚难做出肯定评价意见的钻孔岩芯。

3)解决专门地质问题的钻孔,如水文地质钻孔等的岩芯。

4)矿芯、蚀变围岩、矿体上下盘、矿化部分、漏水及涌水地段等的岩芯。 12.3.4.3为确保钻孔资料能充分使用,在岩芯缩减时应做好如下工作:

1)由有关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提出缩减方案,对钻孔岩芯进行一次性缩减。 2)缩减前应全面检查岩芯,复核原始编录,准确反映客观地质情况。

3)根据地质条件进行钻孔原生晕和放射性检查工作,将光谱谱板等检查结果存档备查。 4)按回次或层次的地质情况或岩性变化情况,保留一段有代表性的5~10cm岩芯柱标本,并在原始刻录簿的相应位置上注明标本编号。

5)编制《钻孔岩芯缩减登记书》(见附录J),并附到钻探原始编录地质小结后。 12.4工作成果

12.4.1提交钻孔地质原始编录及钻孔工作地质小结;

12.4.2编制钻孔柱状图及钻孔证件图;

12.4.3编制勘查线剖面图。根据钻孔地质资料,以及矿区地形地质图、中段地质平面图、中段取样平面图、采矿场平面图和剖面图、钻孔证件剖面图、勘查天井资料、钻孔地质原始编录等资料编制勘查线剖面图。 13 坑探地质工作

13.1目的任务

在地形有利的条件下,为更加有效地揭露各种复杂的地质现象和查明矿体的空间分布、形态、产状,特别是评价和勘探某些比较复杂的矿床(金矿)时,应按矿种勘查规范要求在矿体的上部或初期开采地段进行坑道探矿。 13.2坑道工程部署及地质编录

(一)坑道工程部署

坑道工程是一种重要的探矿手段,他能够有效地揭露各种复杂的地质现象和探明各类储量。由于坑道可以揭露出较大的观察空间,便于详细编录、采样,取得的资料比较全面和真实可靠,特别是对于贵金属矿产,探矿效果最好。另外,对于复杂矿床,采用系统的坑道工程揭露,可以比较有效的研究矿体的形特、产状、变化情况、对应关系等特征,总结成矿、控矿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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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矿坑道一般坑道由石门、沿脉和穿脉组成,在围岩中掘进的坑道是石门;沿矿体走向掘进的坑道是沿脉,用以了解矿体在走向上的变化情况;垂直矿体走向施工的坑道是穿

脉,用以控制矿体的厚度及了解矿体的产状。

2、坑道工程的设计

(1)设计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编号、设计目的、坑口坐标及标高,石门、沿脉及穿脉方位、穿脉间距、坡度、坑道规格等。石门、沿脉长度、穿脉个数及其编号,每个穿脉的长度和坑道合计总长度。最好列表展示。

(2)在详查、勘探阶段坑道工程应该设计在未来矿山的首采地段,因为探求的资源储量类别较高,并且坑道工程还可为矿山开采所利用。坑道控制段高和标高以及穿脉间距应该根据相应资源储量类别的网度来决定,一般穿脉间距50米,金矿间距40米。布置在勘探线上。 坑道断面规格一般2米(宽)31.8~2米,坡度3%。

(3)普查阶段坑道工程主要是作为找矿评价的手段,它的设计位置和标高应该选择在成矿最有利地段,控制段高要适宜,不能能太大或太小。预查阶段一般不设计坑道工程。

附坑道设计平面图。 3、野外部署

根据设计坑口坐标,综合考虑地形条件和周边环境因地制宜地选择坑口位置。 (1)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沿脉坑道坑口最好定位在矿体露头上,按照矿体的走向掘进,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坑道工程。

(2)如果矿体地表没有露头或者地形条件不允许,必须施工石门,则尽量选择石门最短、距矿体最近的地方布置坑口。

(3)坑口选择在坡度较大、地表覆盖物较薄,坑口距地表垂距较大,保证安全施工的地方,同时要考虑坑口必须有堆渣的场地。另外还要考虑周边环境,尽量距离建筑物及村庄等较远的位置,以不影响当地村民安全、生产、生活为原则。

(4)由于上述原因,如果必须改变设计坑口位置,则应该相应调整坑道的方位,根据矿体走向的变化可以改变沿脉掘进方位,但不应该影响通风、排烟和出渣运输;坑口标高不要作较大幅度的改变,要考虑到勘查网度,主要是段高。 (二)坑道编录的一般要求

1、一般采用顶板投影法向内展开。 2、沿脉坑道

当坑内地质情况变化较大时,用顶板投影向内展开,并附掌子面编录。如果为沉积型矿床,矿体陡倾,两帮岩性单一,可只描顶板和掌子面,这种情况极少见。 3、穿脉坑道

当地质情况简单,两帮出现的地质现象基本一样时可只描一帮和顶(少见);反之,描两帮一顶。

4、随着坑道的掘进,掌子面和需要支护处要及时编录。编录之前要清洗刷帮,地质现象清晰可辨是才可编录。 (三)编录方法

1、到现场后要对编录地段浏览一遍,大致形成整体概念。

2、将皮尺挂在顶板中线两端的木桩上作为标尺,以此确定地质体、构造、标本、样品的空间位置。

(1)用钢卷尺丈量帮、顶的所有地质现象,并垂直投影在标尺上,地质体以顶板中线和帮上一米腰线的交点为准定位,其他地方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现象也要根据标尺进行准确定位,同时表示在素描图上。要求同一地质体分别在帮、顶定位,统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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