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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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另有内职系统。

内命妇有良娣、地位仅次于太子妃,下面是良媛、承徽、昭训奉仪。 宫中女官有司闺(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司则(掌礼仪参见)、司馔(掌进食先尝) 二、东宫系统

东宫是太子之宫,太子属官自成一套体系,比附皇朝的中央官制而成,称为东宫制度。 (一)师傅与宾客

太子师傅六人,即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掌辅导太子。 656年置太子宾客四人:侍从规谏、赞相礼仪。 (二)詹事府

比拟宰相府兼尚书省。 (三)左右春坊

隋因北齐之制,置门下坊和典书坊,比拟门下、中书两省。唐初沿置,后改称左右春坊。 (四)三寺、十率府

置家令寺、率更寺、仆寺比拟九寺五监;又置十率府为东宫保卫机构,比拟十六卫。 三、公主及其邑司

自汉以来,历代皇帝的公主称公主。姊妹长公主、姑称大长公主。唐制,公主置邑司,设令、丞,掌家财出入、田园征封。公主出降,邑司撤销。 第三节 隋唐五代宰相会议机制 一、宰相名称、职权的变化

隋代以至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 贞观年间,任命中央其他高级官员为相。 太宗后期到高宗,授予中央资历较低的官员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作为宰相职衔。 玄宗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正式称呼。 二、宰相会议——政事堂会议

(一)设立原因:避免三省争执不休,影响决策。 (二)政治模式:君逸臣劳。

(三)所议之事:1.日常事务;2.军国大事;3.宰相遗漏、皇帝提交之事;4.某些官员绕开政事堂所奏皇帝之事。

(四)决策方式:宰相奏状联署制。 第四节 科举制

一、 科举制度的科目

隋朝取士以进士科为主。唐代科举考试设置过的科目不下几十种,常设的科目不过数种: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算、明书、明史等。秀才科过于严格,唐初停止。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常见。 (一)明经科

1)考试内容:儒家经典。《论语》《孝经》是必须了解的常识性知识。此外,分为三类。 唐初儒典分为三类:a. 大经 《礼记》、《左传》 b. 中经 《诗》、《周礼》、《仪礼》 c. 小经 《易》、《尚书》、《公羊》、《谷梁》 (二)考试形式

1.贴经:类似于今天的“填空”。

贴十条,填上六条为及格——中上,七条为上下,八条为上中,十条为满分——上上。 2.墨义:类似于默写。

也考十条,等级分类与贴经同。 3.策论: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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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士科 1.来源:《礼记·王制》。

2.考试内容:隋至唐初考策论。以文辞华美为胜。后增贴经和杂文。中唐以后,杂文改律诗。 五十少进士,三十老明经。 二、 科举取士的过程 (一)考生来源

1.生徒:官办学校的学生。可直接参加“省试”

2.乡贡:没有在官学就读知识分子。先通过县、州的考试,才可参加“省试”。 (二)省试

开始吏部主持,后来礼部副长官主持。礼部设贡院,考试、判卷都在此举行。主持考试者叫“知贡举”。

考试每年春天进行,一日为限。

对于录取的考生来说,主考官是座师,判卷者是房师。 (三)吏部考试

礼部考试通过后就取得了进士资格,想要做官,还要参加吏部考试。 吏部考试相对容易一点,内容是书(书法)、判(官方文书的草拟)、身(身材、相貌)、言(口才)。

三、 科举制的评价 (一)正面效应

1.扫荡了自东汉以来门阀世族的势力,寒族子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仕途。 2. 客观上改变了社会文化面貌。 (二)负面效应

1. 学校体系和选官制度捆绑在一起,学校成了科举的附庸。

2.科举强化了官僚制,人才被行政体系吸走,影响社会的整体发展。 3. 催生了官本位文化的生长。

第五节 唐代的官吏任用考核制度和监察体系 一、官吏的任用方式 (一)种类: 1.试:试用。 2.守:实际任用

3.知:皇帝委任,往往是兼职,但往往也变成官员真正负责的官职。 4.行:品级高的官员担任低品级的官职。 5.带:兼带其他官品。 6.兼:兼任。

7.领:与兼带类似。 8.摄:暂时摄理。

9.同:等同于某官。在本官品之上,再赏一级。 10.判:非该官职者,做该官职之事。 11.权:权知暂代。

12.斜封:没有经过宰相政事堂,不经正式任命,由皇帝私下委派的官。 (二)任用标志:“告身”(任命状)

告身由中书舍人起草,在专门的纸或绢帛上填写,然后由吏部盖印,发给被任用者。 二、官吏的考核 (一)考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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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的吏部,由吏部尚书和侍郎亲自掌握,具体负责单位是吏部的考功司。 (二)考核标准 1.德行标准

“四善”: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 2.业务标准

“二十七最”:从谏议、选举、考核、礼制、司法、军事到地方行政、学校、税收、仓储甚至医卜星相都包括在内。 (三)考核方式

1.种类:小考(每年一次)、大考(三至四年一次)。 2.步骤:(1)自我鉴定;(2)负责考核的官员写出考状;(3)部门长官当众宣读,大家评议。 三、监察体系

(一)中央监察体系

1.御史台:唐代,御史台发展成为独立完整的监察机构,下设三院。 2.三院:台院(内设侍御史,总理御史台一切事务)、殿院(设殿中侍御史,纠察上朝礼仪、巡查京师)、察院(设监察御史,监察百官、分巡地方)。 3.谏官:规正皇帝言行。

谏官始置于秦,称谏大夫,后改称谏议大夫,掌议论讽谏。魏晋以后,又有散骑常侍。唐分设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增置左右补阙、左右拾遗。以左属门下省,右属中书省,并为谏官,五代之制同唐。 (二)地方监察体系

隋朝有司隶、谒者两台,设刺史巡查地方。

唐朝有风俗使、巡察使、按察使、采访使等官员,与监察御史一道负责巡查地方。 第六节 隋唐地方政府体制 一、道

不是法定的行政架构,而是在政治运作过程中形成的带有军事色彩的一级地方政府。没有正式的政府编制,节度使名义上属于中央派遣来节制州县的“使节”。 二、州、府

州:隋朝九等,随后减为四等。唐朝分为三等:上州刺史(三品),中、下州刺史(正四品)。属员有长史、别驾、司马录事参军。

府:与州同级,但地位比州高。唐初只在三个都城(西京长安、东都洛阳、北都晋阳)设府,人称“三京府”。 三、县

(一)隋朝:开始九等,后来减为四等 (二)唐朝:四等。

第一等是三京所辖之县,叫“京县”。京郊之县叫畿县。余下的分为上中下三等。 京县的县令是正五品,其余从从六品到从七品不等。 佐官:县丞(副县令)、主簿(管文书档案)、县尉(捕盗催科)

设有与中央六部对应的六司: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还有管理学校的博士和助教。

三京府主官为牧,官阶从二品,一般由诸王遥领,并不到任管事,负责府中事务的是尹和少尹。长安为京兆尹,洛阳为河南尹,晋阳为太原尹。

别架、司马地位很高,但是个闲职,用来安置贬退的宗室和大臣。唐玄宗做过别架,白居易被贬时做江州司马。 九寺五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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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寺:太常寺(礼乐);光禄寺(酒膳);卫尉寺(器械、仪仗的收藏);太仆寺(厩牧与辇);大理寺(审判);鸿胪寺(少数民族与丧礼吊祭);司农寺(仓储、农林等);太府寺(金帛与谷物的保管)

五监:国子监(管理学校的最高机构);少府监(百工技巧);将作监(土木工程);军器监(兵仗);都水监(川泽、津梁、渠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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