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社会热点原因与对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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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键在于制度创新。我国社会在转型的旋律中的确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杂音。但社会的和谐正是在逐步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的过程中达到的。没有不和谐,还要我们研究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干什么?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应当抓住建构和谐社会的契机,针对社会转型期制度不完善的一面,为制度创新做出贡献。

制度创新少不了理论的支持。和谐的思想在社会学的语境中被称之为秩序或者均衡。可以说,在社会思想家马克思和社会学鼻祖孔德那里对“和谐”都有过详尽的阐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连续用好几个“全面”、“自由”,即“和谐”来描绘高级社会形态。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可以说是均衡论的集大成者。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指出,社会系统中不同的要素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被理性所吸纳用以解决社会问题。他认为,正是规范把行动和社会秩序结构了起来,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规则和价值体系。“正是因为社会的规范因素,使得实际社会总体上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而不是战争状态”。这一观点显然对应了我国的现实。我国现阶段正处于转型时期,在缺乏完善的“规范因素”的时候,不和谐便会出现。所以,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这些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在帕森斯的语境中被称为规范和价值。在政治话语中对应的是法治和德治。所以说,制度创新应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或者说,应该从法治、纪治、德治、习制等方面入手。在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的同时,着力要建立健全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四、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二) (一)合理分配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

20多年来,我国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老百姓普遍得到了实惠,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新机制,改变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现阶段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不仅没有扭转,反而不断加剧,并进入国际公认的警戒状态。基尼系数超过0.4,意味着1%的人口占有40%以上的收入。这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扭转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的任务,是不相适应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差距太大了就会产生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失衡。现在,我们面临的新问题是,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正在过多地被少数人占有,许多城乡居民难以实现消费升级,即时购买力不足,13亿人的中国,却没有13亿人的市场。财富过于集中,既是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就象邓小平当年担心的那样,将来会“发生大问题”。

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一是初次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按劳分配中行业差异过大,按要素分配比重偏高;二是再分配不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与力度均不充分;三是非分配因素膨胀,大量国民财富通过非规范与非法的途径流入少数人手中。因此,实行权利资源平等分配、防止财富过分集中的经济与社会政策,已经势在必行。应实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政策,进行分配机制的调整,遏制强势群体的利益独占性冲动,堵塞各种黑色收入与灰色收入渠道。重点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减少低收入者的比重,从而建立中间大、稳定性高的社会结构。

(二)合理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

改革有成本,发展也有代价。各种社会群体承受改革与发展成本的比例,应与他们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比例相近。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多的社会群体,承担了较少的成本;而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少的社会群体,却承担了较多的成本。部分改制企业与事业单位的职工、被精简的干部与失业人员,承担的改革成本较多;失地农民、城镇低收入者、城市拆迁补偿不足的家庭,承担的发展成本较多。这些缺乏公正的现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在目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政府首先要平衡各种社会群体所承受的发展代价。近年来,居民消费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资料价格上涨,对城市困难人群与农民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达到4%左右,城乡居民存款都处于负利运行状态;农业用种

子、牧业用饲料、化肥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27.1%、14.2%与13.8%,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给农民造成的利耗达到5个百分点左右。今年控制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显然十分重要。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结束负利率,应是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

房地产已经成为城市经济的新增长点,但近年来许多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房价收入比偏高,老百姓买房难,街头巷尾不满的议论比较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首要目标是安居乐业,不仅要坚持就业优先,安居也要优先。地方政府不能将“经营城市”变成追求土地收入最大化,应增加中低价房用地的供应,积极培育商品住房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压缩房地产开发的暴利空间,让更多的普通市民买得起房,从而分享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避免改革与发展的非制度化陷阱

改革与发展,都需要探索。探索可能有失误,但必须避免非制度化的陷阱。例如,经济活动中的权钱交易,公共部门分配苦乐不均,所有制改革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用人与司法腐败等。应加强制度创新与制度建设,堵塞各种非制度化的陷阱。在稀缺资源的非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尤其需要把好关、守住节,坚决刹住“卖官买官”、“贪不离地”两大歪风。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公办院校必须走出乱收费、盲目圈地、招生腐败等问题,切实降低个人受教育的成本。我国正在走向知识社会,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高收费有违机会均等。建议各级政府逐步增加教育投入,首先是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的资助力度。

(四)维护“体制外”社会群体的基本权益

占人口比重较小的强势群体,不仅表达自身利益的渠道比较畅通,各级政府对他们的制度供给也比较充分。因此,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是实现制度供给平衡,对占人口比重较大的弱势群体和中间阶层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撑。我国多数人还刚刚走出温饱,少数人还在贫困与温饱之间徘徊。我们家乡的古人郑板桥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建议各级官员都能深入体察普通老百姓的呼声,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到实处,使大多数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往往处于“体制外”的社会经济地位。他们是新市民,但他们的就业、子女受教育往往在城市困难重重;他们是新兴的工人阶层,但他们的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医疗养老、参政议政等也缺乏保障。当前,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待遇,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从城乡二元结构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应避免陷入市民、农民工、农民这样的三元结构。

(五)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

在西方一些学者中间,近几年开始流行“风险社会”理论,这是西方社会矛盾与冲突加剧的反映。我国应建构“和谐社会”理论,在实践中推动各种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一是共同富裕,既要继续允许少数人通过合法途径先富起来,更要强调多数人平等地获得劳动与要素收入。二是社会保障,建立统筹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实行城乡低保制度。三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尊重人格、尊重人才,实行人性化管理。四是优化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文化需求,提高理想信念的支撑力,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扩大主流文化的吸引力。

(六)建立社会预警与利益平衡机制

建立包括贫富分化、失业、通货膨胀、突发事件、犯罪等指标的社会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公共危机管理与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群体利益调节、利益约束与利益补偿的政府机制,健全“大调解”等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社会机制。增强工作单位、社区、家庭、非正式群体等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与协调,形成稳定的各种微观社会结构。 (九)知识产权专题 存在问题: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

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1、申请数量偏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只是日本的1/8,美国的1/5,韩国的1/2。社会公众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很多可以获得知识产权的成果,因为不知道申请专利,白白流失。更多科技项目,立项前不进行专项年审,使成果落入他人之手,把自己的发明创造拱手让人。

2、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多数行业和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基本上依赖国外,缺乏能够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技术体系,特别是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存在着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

3、知识产权屡被侵犯。国内盗版音响制品、印刷品屡禁不止;许多\国家驰名商标\在国外被人抢注。 原 因:

1、人们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对国际规则了解还相当贫乏,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2、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影响。这既不利于改善引进外资环境、提高引进外资质量,也不利于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匹配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3、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服务还不能适应中国经济、贸易、科技、社会发展的需求。

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对现有的法律、制度执行的力度也不够。 解决办法:

1、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维权意识;企业要重视自主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2、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大力加强其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对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工作。

3、进一步完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机制。完善国内的法律,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

4、建立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5、建立对企业自身切实有效的内部制度(比如奖励机制保密制度等),主要是要形成一个法律、外部强制性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相结合的体系,并要保证它是一个动态的、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不断做出调整的体系。 网络侵权盗版

查办侵权案件 关闭“三无”网站

问:这是我国针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开展的首次大规模专项治理行动,如何评价这次专项行动的意义?

答: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表明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第二,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得到中外著作权人的高度评价,国际唱片业协会和美国电影协会分别致函国家版权局,认为中国政府开展此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艰巨而卓有成效”。第三,规范了网络环境下著作

权保护秩序。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支持治理行动,表示将充分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互联网著作权保护秩序。

完善法律制度 增强维权意识 打击侵权盗版将是长期任务

问:这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阶段性成果,这是否意味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后国家版权局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答:网络侵权盗版涉及面广、隐蔽性强,易删除、取证难,治理难度较大。在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上,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去年,国家版权局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送审稿)。今年将积极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完成该条例的立法工作,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其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电信、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等部门的合作,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相结合,形成网络著作权执法的长效机制,以大案要案为抓手,始终保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

第三,增强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鼓励著作权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司法和行政机关,把网络侵权盗版者送上法庭。

第四,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的尊重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著作权网络秩序。

我国全面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是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继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增强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执法协调机制。实现执法协调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是建立全国举报投诉服务系统。从今年起,将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综合性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多领域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五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的行为。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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