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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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脚手架工程

一、说明:

(一).一般说明

1. 本分部是按钢管脚手架编制的,施工中实际采用竹、木脚手架时,不作调整。 2. 脚手架项目中已综合了上料平台、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不另计算。 (二).综合脚手架

1. 凡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均按综合脚手架项目计算脚

手架摊销费。

2. 综合脚手架项目已综合了砌筑、浇注、吊装和装饰等的脚手架摊销费,除满堂基础和

3.6m以上的吊顶天棚、玻璃幕墙脚手架可按规定另计外,不再计算其它脚手架摊销费。 3. 檐口高度在48m以上的综合脚手架中,外墙脚手架是按提升架综合考虑的,实际施工不

同时,不作调整。 (三).单项脚手架

1. 凡不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确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单

项脚手架项目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2. 本分部的外脚手架项目系双排考虑,单排脚手架应按外脚手架乘以系数0.7。 3. 装饰脚手架按外脚手架乘以系数0.3。

4. 高层提升架项目,已考虑了提升架的垂直封闭工料,不另计算。

5. 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均指在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马通道、人行通道的

防护和施工与其它物体隔离的防护。

6. 建筑物垂直封闭项目是按8个月施工工期编制的(自搭设之日起止拆除日期),超过8个

月施工工期的工程,项目中的密眼安全网应乘以下表系数,其它工料不变。

施工期 10个月 12个月 14个月 16个月 18个月 20个月 22个月 24个月 26个月 28个月 30个月 系数 1.18 1.39 1.64 1.94 2.29 2.70 3.19 3.76 4.44 5.23 6.18 (凡未按综合脚手架考虑,但又必须搭设脚手架的工程,其脚手架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套用定额中单项脚手架项目计算脚手架费用——定额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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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

1. 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 2. 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基础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项目的50%

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3. 高度在3.6m以上的吊顶天棚,按满堂脚手架乘以系数0.3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4. 玻璃幕墙的脚手架按其高度相应的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

1. 外脚手架、单排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等所

占面积。

2. 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以

设计地坪到装饰面计算,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高度在0.6m以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设计地坪到装饰面层高度未9.2m,其增加层数为: (9.2-5.2)/1.2=3(层),余下0.4m舍去不计。

(1.满堂基础计算脚手架的规定,对满堂基础的深度无限制) 3. 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4. 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 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直径、高度以座计算。

6. 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它不变。

7. 砌筑工程高度在1.35~3.6m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脚手架计

算,独立砖柱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8. 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m时均按外脚手架计算。独立石柱高度在3.6m以内者按

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再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

9. 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面积,但门柱

和独立柱的砌筑脚手架亦不增加。

10.凡高度超过1.2m的室内外砼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均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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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按外脚手架计算。

11.水平防护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架以高度(从自然地坪算至最

上层横杆)乘两边立杆之间距离计算。

12.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浇注室内砼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如需搭设脚手架其高度从基础垫层上表面

开始计算)

(3.如图所示,建筑物的檐口高度不同时,按不同檐高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工程量,套

用相应综合脚手架项目。如下图:

①—②轴间按12m以内计算脚手架; ②—③轴间按48m以内计算脚手架; ③—④轴间按24m以内计算脚手架。) (4.构筑物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5.单独挡墙、室内外水池必须搭设脚手架的工程,其脚手架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套用定额中单项脚手架项目计算脚手架费用)

(6.由于建筑装饰造型及其他功能需要在屋面上施工现浇砼排架和其他现浇砼构架,高度超过2.2m以上时,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2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面积的70%计算水平投影面积: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面积的50%计算水平投影面积:其面积小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面积的25%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收取综合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费,但不计层数和高度。其他不能计算面积的构架、构件应编制施工方案,报批实施后按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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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砌筑工程

一、说明:

(一).一般说明

1. 本分部石材和空心砌块、砼砌块、轻质砌块,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不作调整。 2. 砌筑砂浆的等级强度,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

3. 除已列出弧形砌筑项目外,其它砌筑项目如遇弧形时,弧形部分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

数1.2。

4. 砌墙项目中已包括腰线、窗台线、挑檐线以及门窗框的调整用工。

5. 砌体钢筋加固按设计规定的重量,执行“砌体加筋”项目。钢筋制作、运输和安放的用

工,以及钢筋损耗已包括在内,不另计算。 (二).砌砖、砌块

1. 空心砌块、砼砌块墙体所需镶嵌的标准砖已综合在项目中,不另计算。

2. 各种砌筑墙体,不分内、外墙、框架间墙、清水墙、混水墙及墙体厚度(不含1/4和1/2

砖)均按相应墙体项目计算。

3. 砌墙项目中已包括原浆勾缝工料,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加浆勾缝项目计算。 4.零星砌体项目适用于:砖砌小便池槽、厕所蹲台、水槽腿、垃圾箱、台阶梯带、阳台栏

杆、花台、花池、屋顶烟囱、污水斗、锅台、架空隔热板砖墩、以及石墙的门窗口立边、钢筋砖过梁、砖平碹等。 (三).砌石

1. 石表面加工及勾缝项目适用于设计规定石砌体露面部分的加工。毛条石天地座打平,及

照口扁钻缝的用工已包括在项目中,不另计算。

2. 安砌石栏杆、石踏步、石平台项目中已包括石表面细加工用工,不另计算。 3. 阶沿石按石踏步项目计算。

二、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 标准砖砌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1.5 365 2 490 2.5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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