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重建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重建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重建

2015-10-06 Litchiman... 文章来源 阅 150 转 5

注:本文为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内部课题“全球贸易投资规则重建及TPP对中国的挑战”的部分成果。课题负责人金中夏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特邀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课题组成员包括袁佳、张薇薇、丁攀。

本文发表于《新金融评论》2014年第6期(总第14期)。课题成果完整版即将正式出版。

摘要:本文回顾了当前全球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谈判现状,并分析了多边框架和区域框架之间的竞合关系。本文认为,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和美式BIT(2012范本)代表了当前全球贸易投资谈判的最新趋势和进展,这也导致全球贸易投资规则处于重建之中。文章认为,全球贸易投资规则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本质原因在于全球化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而全球贸易投资规则的演进和重构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供应链相关的规则,二是海外市场规则。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TPP谈判对中国的收益与挑战,并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新规则构建应有全局意识和前瞻性思维,应全面参与全球贸易投资谈判。 一、全球贸易投资谈判现状及前景分析 (一)多边贸易投资谈判

目前,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主要以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多哈回合谈判为主,多哈回合谈判从2001年启动,历时十余年依然进展有限,尽管2013年末“巴厘一揽子协定”实现了多哈回合的早期收获,但总体来看,“巴厘一揽子协定”的达成虽然振奋人心,但其只是世贸多哈回合协议的一个严重缩水版协议,离多哈回合谈判的全面完成尚十分遥远。而多哈回合总共有21个议题(涉及农业、服务业、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贸易投资关系、政府采购透明度、贸易与环境、贸易与竞争政策等),仍有多个重要议题,如知识产权、非农产品、服务贸易等还未给出解决方案。此次协定相当于在复杂的多哈回合谈判上扯开了一个口子,并起到了示范作用,接下来各成员还会进行激烈的博弈,包括对抗博弈与合作博弈。 (二)全球重要区域自贸协定及谈判

近些年来,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呈现出一种新的增长趋势,尤其在WTO多哈谈判进展停滞不前的背景下,各国开始寻求区域内的贸易合作,特别是以自由贸易协定(FTA)为核心的区域贸易协定(RTA)发展最为活跃,已经成为国际经贸活动的支柱力量,其数量也在急剧增长。根据WTO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初,向GATT通报并生效的RTA仅为27个,截至2014年1月31日,向GATT/WTO通报的各种RTA已达到583个,目前已经生效并实施的有377个。在这些生效并实施的RTA中,有将近90%采取FTA的形式。全球FTAs的发展正呈现一些新的变化与趋势。从签署FTA国家覆盖的贸易总量看,美国因为其签署FTA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使得其贸易总量达到最大,为15328.8亿美元。算上最新结束谈判的中韩、中澳FTA,中国覆盖的贸易总量第二,达到13987.4亿美元。第三大贸易量是欧盟,达到13027.7亿美元。

1

表1 2013年世界主要国家与地区签署FTA覆盖经济总量对比 [1]

人口(万人数) 欧盟 日本 美国 韩国 印度 中国 113996.0 219601.9 75197.9 426841.0 227764.8 230165.9 242953.4 131411.8 246664.5 5384443.8 120169.5 164563.0 GDP(亿美元现价) 13027.7 3503.1 15328.8 6920.8 贸易总量(亿美元)

资料来源:由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整理而得。

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TPP的前身是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P4协议),由新加坡、智利、文莱和新西兰四国2005年6月发起。美国在2008年初与P4成员进行前期协商,P4协议转而被称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2009年11月宣布加入并主导了TPP谈判,成为其重返亚太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TPP在设计理念上以树立全球贸易新标准为目的,打造“21世纪自由贸易协定范本”。TPP将对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可能发展成为涵盖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大多数成员在内的亚太自由贸易区。

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TTIP谈判于2013年2月正式启动,致力于消除美欧之间的一切关税壁垒,解决监管问题和其他非关税贸易壁垒,拓宽服务贸易及投资领域,完善并统一双边经贸、投资相关政策法规。美欧两大经济体GDP总和占世界GDP总量的50%,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0%。TTIP一旦达成,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TTIP是美欧为了促进相互的贸易与投资,更是为了主导全球贸易规则甚至影响或构建新的多边贸易体系。但美欧在取消农产品贸易壁垒、金融服务监管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分歧,这也给双方谈判带来一定的挑战。虽然谈判面临上述挑战,但美欧TTIP达成的可能性较大。原因是美欧主导新一代贸易规则的愿望强烈,为谈判提供了关键动力。

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TISA谈判发源于世贸框架,20年前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被认为远远落后于时代,多哈回合的服务贸易多边谈判又停滞不前。TISA于2013年3月正式开始谈判,由美国和澳大利亚发起,目前共有24名成员(欧盟28个国家算一个成员),服务贸易额占全球70%以上。TISA希望能在GATS的基础上推动达成更高标准的服务贸易协议,并在跨境数据流动、国有企业非公平竞争等方面设立新规则。由于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各国的利益诉求分歧加剧,TISA协议的谈判任务将将非常艰巨。现有研究显示,在谈判路径上,欧盟主张协议需紧贴现有《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条款;而美国则比较激进,主张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来确定各方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最终可能是在这两种之间取得平衡。TISA最终的成果文件可能是两部分:一是基于GATS的一般性条款,包括定义、范围、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安全例外等;也可能包括最惠国待遇例外条款。二是附加条款,即每一个谈判方的“负面清单”。

(三)全球重要双边贸易投资协议及谈判

当前,全球重要双边自贸协议及谈判包括:中国-东盟自贸区(东盟“10+1”)、中国-韩国自由贸易谈判、欧盟-日本自由贸易谈判、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日本经济伙伴

1514.04 13987.4 2

关系协定(EPA)。

中国-东盟自贸区(东盟“10+1”)。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是中国对外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的第一个自贸区。随着美国“重返亚洲”战略不断推进,自贸区升级发展势在必行。2013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建议,2014年8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在第十三次中国经贸部长会议上正式启动。升级除了要在贸易领域减少敏感及高敏感产品清单数量以外,还更应着眼于相互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提升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这是自贸区升级的潜力所在。升级版将改变简单互补性货物贸易结构,提升贸易水平,推动产业内分工,构建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进一步提高投资和服务领域的开放水平;深化经济合作,推动互联互通建设,与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和RCEP构建接轨。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谈判。中韩自贸区谈判启动于2012年5月, 2014年11月10日,中韩两国领导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谈,正式宣布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实际上达成一致。双方九成货物贸易将实现自由化。此外,中韩双方设立了在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3000亿美元的目标。

印度-欧盟自由贸易谈判。印欧FTA谈判于2007年6月启动,目前已经历了7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双方依旧在农产品、汽车市场开放,服务业开放,政府采购、环境及劳工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谈判进展可能会依旧缓慢。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对外经贸谈判之一,自2007年1月至2014年8月,中美双方已进行了14轮谈判。目前,双方同意力争于2014年底前就协定文本的核心问题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在2015年早期以各自出价为基础启动负面清单谈判。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欧BIT倡议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2月的中欧峰会,双方达成共识尽快开启BIT谈判。之后,欧盟于2012年5月正式向成员国提出与中国谈判投资协定的建议。2014年3月,第二轮谈判就投资协定的概念性问题进一步交换了意见。中欧BIT谈判尚处于初级阶段,由于欧盟在一些事项上倾向于更高水平的原则,因此中欧BIT谈判难度也不会小。但是从上海自贸区到三中全会启动的大规模改革措施,都为中欧BIT谈判带来了新的机会。 (四)多边贸易体系与区域贸易协议的竞合

多年来,关于区域贸易安排对多边贸易自由化作用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区域对多边的作用究竟是“垫脚石”(Building Blocks)还是“绊脚石”(stumbling blocks)?如何看待由区域主义蓬勃发展带来的“注意力转移”(attention reverse)问题,以及由纷繁复杂的自由贸易协议引发的“意大利面碗效应”(Spaghetti bowl effect)?这些都成为处理多边贸易体系与区域贸易协议关系难以逾越的障碍。

第一,从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贸易协议的管辖要求看,多边贸易安排承认区域贸易安排积极的一面,并对其发展持积极态度。在多边贸易安排中,区域贸易安排被看成多边贸易安排的例外,即WTO允许符合一定要求的区域贸易安排与其共存。第二,区域贸易安排终究是与多边贸易安排下的非歧视原则背道而驰的。各种区域贸易安排势必对区域外的WTO成员造成歧视,从而对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造成一定影响,WTO鼓励RTAs发挥积极效果,但从目前WTO对区域贸易安排的管辖要求及效果看,多边的管辖并未起到很好的作用。第三,随着美、欧等不断推出新的、更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安排,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变得更加困难。近年来,美、欧聚焦于竞争中立、环境和劳工标准、知识产权等非传统贸易领域,很多成员为避免在贸易谈判中处于劣势,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与发达国家进行的区域贸易谈判中,导致多边贸易谈判多年来处于被忽视的境地,而这些高难度议题终究是曲高和寡,将多数成员排除在外,最终多边贸易投资3

规则的制定也难逃由几个主要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局面。 二、全球贸易投资规则的演进趋势

(一)全球化发生根本性改变要求全球贸易投资规则发生根本性变革

以20世纪90年代为分界点,19世纪7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可分为两个阶段。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第一轮全球化主要表现为各国之间从封闭走向国际贸易且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与之相伴的是运输成本和关税等贸易成本大幅下降。但是20世纪90年代的全球化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要经济体在全球GDP总额中的份额发生根本性变化。G7在全球GDP中的份额显著下降,而参与全球化程度较深的12个国家(中国、印度、巴西、澳大利亚、印尼、俄罗斯、墨西哥、土耳其、波兰、韩国、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在全球GDP中的份额显著上升。二是中高收入国家贫困人口大幅下降。1993年以后,中高收入国家贫困人口大幅下降6.5亿人,但低收入国家贫困人口持续上升。三是全球制造业份额变动。1993年以后,G7在全球制造业中的占比持续下降,而中国以及另外六国(韩国、印度、印尼、泰国、土耳其、波兰)占比大幅上升。四是贸易本质发生了变化。以前的贸易主要是货物贸易,尤其是最终商品的交易。20世纪90年代以后,亚洲(不含日本)垂直分工程度大幅上升,而G7在下降,拉美和非洲变化很小;另外,产业内贸易大幅上升。20世纪90年代前后,德-法、德-波、美-墨,日-泰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大幅上升,产业链逐渐形成。五是贸易投资政策更加开放。发展中国家关税水平大幅下降,贸易保护主义基本瓦解,各国签订的双边投资贸易协定(BIT)数量逐年大幅上升,FDI激增,贸易投资自由化大幅上升。六是制造业前端和后端服务业所占附加值比重上升,制造业本身所占附加值比重下降。 (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演进和重建的趋势及核心议题

国际贸易新规则和未来贸易投资规则的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以下谈判中:美国主导的TPP、美国和欧盟的TTIP、美国2012年BIT模板、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其中,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议(TTIP)和服务贸易协定(TISA)被誉为美国新贸易规则的“三大支柱”。核心动向是实现全面的贸易自由化,尤其是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管制的一致性。该原则的目标是消除不必要的障碍,以使成员国间的管制体系更具有透明性、有效性、可实施性及相融性。随着全球生产和供应网络的发展,国内管制对贸易的影响日渐突出。跨国公司将生产阶段分布在多个国家,各国给外国投资者及外国商品和服务提供与本国相同的待遇,国内政策的稳定性等影响了生产网络的收益原则由美国提出,并得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成员的大力支持。无论是TPP谈判还是TTIP谈判都意在加强管制的协调性与标准的统一,以形成统一市场。

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原则。“竞争中立”意味着政府支持的商业活动不因其与政府的联系而享受私营部门竞争者所不能享受的竞争优势。该原则由美国2011年10月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的第九轮TPP谈判中提出。美国本国国有企业对经济的影响力较小,其竞争中立原则主要是要规则TPP伙伴国及中国等潜在伙伴国的国有企业行为,以给美国的出口商及工人在贸易和竞争中争取更平等的竞争环境。2013年5月在秘鲁举行的第17轮TPP谈判中,澳大利亚提出了基于其国内竞争中立实践的另一个方案,希望由单纯地以美国利益为出发点,转向吸引更多的谈判成员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的讨论中。TPP中关于竞争中立条款的谈判仍在进行,虽然由于各方的分歧,条款的最终内容存在不确定性,但可以确定的是,“竞争中立”将作为高标准协定的新条款纳入到自由贸易协定中,并对未来区域贸易协定、WTO谈判起到影响和示范作用。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在国家间的经济往来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4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