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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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三打两建”工作,根据我省《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纠医药办[2009]3号)、《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294号)及市、县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明确谁分管谁负责。院领导及采购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不规避政府采购。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的目录坚决执行集中采购,每一采购项目都有采购计划。做到无违规行为。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医院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审定医院用药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采购计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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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情况。研究预防药源性疾病的方法和治疗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及时研究、处理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质量价格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对医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医院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每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 三、采购情况。我院于2011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临床用药,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运行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药品的购进情况我院采取“药品阳光采购”模式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质量和真正低价。医院所有药品均在广东药品采购网目录范围内采购,无任何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实,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小组,制定相关制度;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四、高度重视药事管理工作。我院从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和构建和谐卫生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药物合理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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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医疗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从健全管理组织、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各类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处置等方面,切实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存在特殊情况特殊处置等问题。医院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采购行为更加规范。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到真心实意为病人服务的崇高思想。为广大病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医院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XX卫生院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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