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表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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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为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要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电缆、管路孔要堵严;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联锁,保证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必须每道风门均安设开关传感器,对风门开关情况进行监测联网 (7)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8)局部通风风筒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防突用反向风门须设防逆转装置),硬质风筒周围要堵严,外露长度不小于0.2m 2.永久风桥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进行编号管理。 (2)桥面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为准) (3)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要小于30°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且用混凝土浇灌填实、结实;风桥底部与下部巷道顶板的垂距不低于1.5米。 (6)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3.临时风门、密闭 (1)临时设施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 (2)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3)设施四周接触严密。木板设施要鱼鳞式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 (4)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前设栅栏(便于检查瓦斯)、警标和瓦斯检查牌 (5)临时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设底坎;每道风门墙上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施工说明牌;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m 同上 出现瓦斯超限扣1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同上 一处不符合本标准,扣0.5分 同上 风桥上下设风门一处扣1分 其余一处不符合本标准扣0.2分 同上 不掏槽扣1分,其他不符合本标准每处扣0.2分 4.永久测风站 设置在直巷段,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并抹面刷白,四周设50~100mm红色标志线,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牌板且数据准确、清晰 一处不符合本标准,扣0.2分。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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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防治瓦斯

瓦斯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10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3.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一 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基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编制符合《防治本要求 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并编制有防突措施计划和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置防治煤与瓦30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记录和现场逐项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该大项不得分;查记录一处不合格扣15分,扣完为止 (30) 斯突出专门机构 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不得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7.井下无风区域不得作业,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必须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所有瓦斯超限均应有断电、撤人和分析处理记录 8.每年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矿井未按规定进行突出鉴1.矿井应按规定掌握井田范围内各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及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情况,并4 查阅资料。 定本项不得分;未绘制瓦斯地质图的扣2分;瓦斯赋存主要参数收集不全或瓦斯地质图绘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 2.井下各通风地点的瓦斯浓度应符合《规程》第135、136、137、138条的规定 3.瓦检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检查地点的设置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有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瓦斯检查必须做到无空班漏检,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规定 3 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资料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本项不得分 井下检查及查阅资料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本项不得分 二 绘制瓦斯地质图 瓦斯管理 (20) 2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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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5.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有排放记录 6.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有记录可查 7.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符合《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 3 2 标准分 检查方法 井下选点检评分办法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查、检查记录 分 没有排放措施或未严格执行本项不得分,没有排放记录扣0.5分 2 检查措施和排放记录 井下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2 检查有关记录 无专门机构本项不得分,人员配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 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或无记录可查,本项不得分;记录不全扣0.5分 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时间测8.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并有记录可查 2 检查相关资料和记录 1.定期测定抽采系统的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采钻场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并对抽采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3 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记录 定扣1分,一处未按时测,缺少或误测一个数据扣0.5分;未测定者本项不得分 无专业队伍的本项不得三 瓦斯抽采 2.凡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有专门的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采瓦斯的需求 2 查有关记录 分;人员配备不足或不能完成抽采工作要求各项任务的扣0.5分 3.定期检查抽采系统,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采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3m。抽采检测仪表齐全,定3 现场任意抽查和查记录 无记录可查本项不得分;抽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备用瓦斯泵不能正常运行的,扣1分 现场抽查和2 查阅有关资料 查计划、设计无计划或批准的专门设计,本项不得分;未完成计划扣0.5分;未按设计施工每发现一处扣0.5分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0) 期校正 4.抽采钻场(钻孔)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5.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抽采巷等),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3 图纸、施工有关记录,并现场抽查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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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6.抽采瓦斯及抽采瓦斯设施,符合《规程》和《煤矿瓦斯抽放规范》规定 7.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符合《规程》规定 8.矿井瓦斯抽采率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 标准分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和3 查瓦斯抽采记录 1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 评分办法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规模在30万t/a及以上的矿井,没有建立瓦斯利用系统的扣3分;抽采瓦斯浓度在8~30%,且已用于4 9.规模在30万t/a及以上的矿井,必须实现抽采瓦斯综合利用 -3~+5 现场检查和查记录 发电的加2分;抽采瓦斯浓度长时间保持在30%以上,且已实现利用的加5分。规模在30万t/a以下的矿井,实现瓦斯综合利用的加3分 未采取措施和采取措施后未进行效果检验本项不得分;记录签字不全发现一处扣1分 设计不符合规定扣1分;1.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措施效果检验 井下检查及4 查阅图纸、记录等资料 四2.石门、立井、斜井等揭穿突出煤层前和防治 煤与瓦斯突出 (30)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 2 查阅资料 发现任一工作面无设计本项不得分 3.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预测 井下检查及3 查阅图纸、记录等资料 发现一个工作面未预测本项不得分;记录签字不全发现一处扣1分 未按批准的防突措施实施或已实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和记录本项不得分;记录不全发现一处扣1分 未进行效果检验或不能提供效检记录本项不得分;记录签字不全发现一处扣1分 4.根据预测结果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采掘工作面应按批准的防突措施进行作业 3 井下检查及查阅图纸、记录等资料 5.采掘工作面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井下检查及3 查阅图纸、记录等资料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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