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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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评价

一、住院病人营养风险评估

按NRS-2002营养风险筛查方法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风险评分。 (一)NRS-2002营养风险评分标准: 1. 营养状况情况评分

⑴严重营养状态受损:营养风险3分

1个月内体重丢失>5%,或3个月内体重下降>15%;或近一周食物摄入比正常量减少75%以上;或BMI<16.0,并且一般情况差,如血浆白蛋白<25g/L。

⑵中度营养状态受损:营养风险2分

一般情况差并2个月体重丢失>5%;或近一周食物摄入比正常量减少50%~75%;或BMI为16.0-16.9。

⑶ 轻度营养状态受损:营养风险1分

3个月内体重减少>5%或近一周食物摄入比正常减少25%~50%;或BMI为17.0-18.4。

⑷正常营养状态:营养风险0分 营养摄入正常,体重无明显降低。

(注:几项问题任一符合就按其分值,几项都有按照高分值为准) 2.疾病严重程度的评分:

⑴疾病对营养的摄入、吸收、利用和代谢影响严重:营养风险3分 如严重头颅部损伤、骨髓移植、重症监护病人、严重感染、脓毒血症、烧伤面积>50%患者、严重多发伤、脑卒中、急性重症胰腺炎等。

⑵中度影响:营养风险2分

如腹部大手术、重症肺炎、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严重的炎性肠疾病、肝切除等;

⑶轻度影响:营养风险1分

如有并发症的慢性疾病患者、肝硬化、血液透析、糖尿病、股髋骨骨折、肿瘤患者(放、化疗)等。

(注:几项问题任一符合就按其分值,几项都有按照高分值为准) 3.年龄因素影响的评分:

年龄≥70岁,营养风险明显增加。因此,70岁以上的老年病人应增加营养风险1分。

4. 营养风险总评分:

总分=疾病严重程度评分+营养状态评分+年龄评分 ㈡ NRS-2002营养风险评分意义:

根据NRS法对营养状况总评分结果的处理原则,对总评分≥3分者,必须进行营养支持。对总评分≥1,但<3分者,应给予营养指导或营养补充,并每周定期评估筛查1次。当再次评估如≥3分时,应实施营养支持。 二、膳食调查

膳食调查,是调查被调查对象一定时间内通过膳食所摄取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数量和质量,以此来评定该调查对象正常营养需要能得到满足的程度。 (一)膳食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调查期间每人每天所摄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摄入的热量及营养素的数量和比例。了解烹调方法对维生素保存的影响,膳食制度和餐次分配是否合理,了解过去膳食情况、膳食习惯等。

(二)膳食调查方法

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查账法、称重法、询问法和熟食采样分析等方法。在进行膳食调查时,应选择能正确反映个体或团体当时食品摄入量的方法,必要时可并用2种方法。调查的时间通常为5~7d,但不包括节日。 三、人体体格营养指标测量

人体测量是患者营养状况评价这一有机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静态的营养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对身高、体重、三头肌皮褶厚度等指标的测定,人体测量是营养评价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一)身高的测量

3岁以下儿童:测3岁以下儿童身高时,要使用卧式量板(或量床)。读数至小数点后1位(0.1cm)。

3岁以上可采用站立位测量:测定时患者赤足,足底和地板平行,足跟靠紧,足尖外展60°,足根、骶骨部及两肩间区和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和眼眶下缘呈水平位。上臂自然下垂。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和压板平面等高进行读数,以厘米(c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cm)。 (二)体重的测量

体重,即人体的重量,是常用以反映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常用指标。影响体重的因素较多,如季节、疾病、进食,1天之内体重也会随进食,大、小便和出汗等有变化。

1. 测量方法

被测者清晨空腹,排空大小便,穿单衣裤立于体重计中心,读数,以kg为单位。

2. 评价方法

体重在人的发育期变化很大,故在进行个人评价时比较困难;对集体进行评价时,可和本国不同年龄测定的平均值比较。体重评价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1)以标准体重评价:

①标准体重的计算:标准体重也称为理想体重,有人将身高和体重列成表格,以受检者身高和体重查找出相应标准体重,并以实际测量体重和之比较。为了方便起见,国外常用Broca公式计算标准体重,即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我国常用Broca改良公式,即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也有用平田公式,即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

②评价标准:实测体重为标准体重的90~110%,为营养正常,实测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10%~20%为过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为肥胖;实测体重比标准体重降低10%~20%为瘦弱,实测体重比标准体重降低20%以上为严重瘦弱。

⑵ 以体重丢失率评价:

对无肥胖或水肿患者,在一定时间内体重丢失情况可反映能量和蛋白质代谢情况,提示是否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体重丢失率(%)=原体重-现体重/原体重×100%

评价标准:若在1周内体重丢失>2%,1个月内5%,3个月内>7.5%,或6月内>10%,均有可能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⑶以体重指数(BMI)评价:BMI是评价肥胖和消瘦的良好指标。 ① BMI的计算公式:

BMI?体重(kg)[身高(m)]2② 评价标准:有多种,除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

WHO成人标准外,还有针对亚太地区人群的亚洲成人标准,以及我国国内发布的标准。

1)WHO成人标准:见表1-1。

表1-1 WHO成人BMI评定标准

等级 营养不良 肥胖前状态 二级肥胖

BMI值 <18.5 25.0~29.9 35.0~39.9

等级 正常 一级肥胖 三级肥胖

BMI值 18.5~24.9 30.0~34.9 ≥40.0

2)国内标准:针对亚洲人群的体质特点,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提出了18岁以上中国成人BMI标准,见表1-2。

表1-2 我国成人BMI判定标准

等级

重度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BMI值 <16.0

等级 正常

BMI值 18.5~23.9

中度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轻度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6.0~16.9 17.0~18.4 超重 肥胖 ≥24.0 ≥28.0 18岁以下青少年BMI的参考值为:

11~13岁:BMI<15.0时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13.0为重度营养不良;14~17岁:BMI<16.5时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14.5为重度营养不良。

利用体重评价病人营养状况时,不仅仅要根据这些指标的计算结果进行判断,还要将此次计算值和以前的相比较,才能获得病人真实的营养状况及变化趋势。此外,判断体重指标时应注意到患者的某些疾病病理或治疗对体重的影响,如脱水、腹水、水肿、巨大肿瘤、利尿剂的使用等,实际测得的病人体重可能并非其真实体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结合其他检查(如实验室检查、功能测试等)综合判断病人营养状况。

(三)其他测量指标 1. 上臂围(MAC)

上臂围本身可反映营养状况,它和体重密切相关。上臂围包括皮下脂肪在内,也可反映能量摄取情况。另外,还可根据上臂围计算上臂肌围和上臂肌面积。这些指标可反映肌蛋白消耗程度,是快速而简便的评价指标。

(1)测量方法 测量时左臂自然下垂,用软皮尺先测出上臂中点位置,然后测上臂中点周长。

(2)评价方法

我国男性上臂围平均为27.5cm。测量值>标准值90%为营养正常,90%~80%为轻度营养不良,80%~60%为中度营养不良,<60%严重营养不良。我国北方地区成人上臂围正常值见表1-3。国外资料美国男性为29.3cm,女性为28.5cm;日本男性为27.4cm,女性为25.8cm;以日本数据和我国较为接近。上臂围可反映肌蛋白贮存和消耗程度,是快速而简便的评价指标,也能反映能量代谢情况。

表1-3 我国北方地区成人上臂围(cm,

例 数

年龄(岁)

18~25 26~45 46~

1902 1676 674

女 1330 1079 694

男 25.9±2.09 27.1±2.51 26.4±3.05

(cm)

女 24.5±2.08 25.6±2.63 25.6±3.32

)正常值

变异系数 男 0.08 0.09 0.12

女 0.08 0.10 0.13

2. 三头肌部皮褶厚度(TSF) ⑴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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