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操作手册-法制汇总 - 图文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金税三期操作手册-法制汇总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5.

办理人员在“在办任务”中点击“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处理”,进入“税

务行政处罚告知”点击“推送”,进入“陈述申辩必录”流程;

6.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点击“税务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必

录”,进入“陈述申辩必录”流程,录完必录项目后,点金“保存”,点击“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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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陈述申辩必录,点击“办结”,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处理流程办结;

1.4.3 注意事项

目前系统要求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结束三日后才能进行“一般程序处罚”。

1.5 一般处罚决定处理

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完成对违反税收法律,尚未构成犯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司法机关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且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制裁的处理。

1.5.1 业务流程

在“税务行政处罚处理”多功能树中点击“一般程序处罚”选择相关人员,点击确定,简易程序处罚启动成功——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启动”,分别制作“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非稽查处罚)”和“报告附表”,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推送成功——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所长审批”,选择“审批意见”后,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点击【确定】,推送成功——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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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录入该页面的基本信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关联流程】,启动“文书送达回证”子流程,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子流程启动成功——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文书送达回证”,选择要送达的文书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推送成功——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文书送达回证销号”,选择“送达方式”、“送达人”和“送达日期”,填写“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点击【销号】,销号成功,点击【推送】,推送成功,结束该子流程——办理人员在“在办任务”中双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推送成功——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执行”,系统提示“纳税人在缴款期限内未缴纳罚款,是否需要启动强制执行?”点击【确定】,选择办理人员,点击【确定】后则启动强制执行登记流程,点击【取消】则不启动该流程,录入该页面必录项信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成功,给予一般程序处罚决定的流程到此结束。

1.5.2 操作步骤

1. 办理人员从“在办任务”中打开“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界面,从“多事件单元树”中选择“一般处罚决定处理”,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启动成功;

2.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启动”,分别制作“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非稽查处罚)”和“报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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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确定】,推送成功;

3.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所长审批”,选择“审批意见”后,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点击【确定】,推送成功;

4. 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双击“一般处罚决定处理-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录入该页面的基本信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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