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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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城区:老城区以街坊组织,规划期内人口应疏散,充分利用汉江景观资源及中心商业服务业区位,将旧城改造后形成中高密度居住区。

2、西北片:现状开发强度较低,用地条件较好,现状大量居住条件较差的居住用地分布在汉江沿岸,应积极引导拆迁安置,提高汉江沿岸滨江居住区的环境质量。

3、西南片:现状公共服务设施较多,已建居住小区条件较好,应积极开发扩大规模,在扩建过程中应重点改善居住条件。

4、南城片:区位居中,交通条件极好,现状居住用地建筑质量却较低,土地利用率不高,规划结合路网调整对整体居住片区进行改善,主要布置高档,高密度居住区。

5、东南片:该区域内弃置地面积较大,已建居住用地质量较低,东部紧邻工业区,重点发展中低密度的中高档居住区,主要承接工业园区和老城区的人口转移。

6、东北片:该片区内分布有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的建设必须做好绿化防护措施,居住用地改应控制容积率、。

7、工业西区:现状有部分居民点,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在不损害利益的前提下对这部分居民点宅基地进行整合改善。并新建一批中挡住宅接纳工业区居民。

8、东部片:该片区规模较小,现状为居民点集中区域,规划先对其保留,并进行改善。

沪蓉高速以南:

9、南城新区:在大力发展公共功能开发的同时,应逐步推动居住功能用地的开发建设进程,坚持高标准原则,重点以中高档住宅开发为主,建设与城市新核心相匹配的现代化高尚居住区。

10、南城片:结合水系绿地景观,重点发展中低密度的中高档居住区,沿汪洲河岸建设形成中等密度居住区,接纳城南工业区的居民。

11、工业西南区:对现状居民点集中区进行保留,进行适度改善,新建设的居住用地主要以中等密度中挡商品房为主。

12、工业东区:该区域分布较多的居民点,且较集中,规划对其保留,并进行改善。

第四十八条 保障性住房规划

保障性住房占居住用地比重为70%,各个片区均应布置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房比重约18%,主要布置在城区外围;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比重最大,宜采用结合高档商品房布局,也可结合部分经济适用房布置。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四十九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1、商业服务设施

由市场调节配置,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管理,加以控制引导。 2、教育设施

规划对仙桃八中和精英学校进行拆迁,对仙桃五中进行搬迁。规划新建5所中学,老城区新建2所中学,搬迁并扩建1所中学,南城新区新建3所中学,规模确定为:4-6 hm2/所、平均服务人口5-6万人。

表10-2 保留及新建学校一览表 学校名称 仙桃中学 仙桃一中 沔城中学 实验高级中学 汉江中学 和平外校 实验初级中学 保留中学 丝宝中学 弘文中学 仙桃十一中学 仙桃实验中学 仙源中学 仙桃三中 仙桃五中 汉江中学 仙桃六中 千秋中学 仙桃二中 新建中学 班级数量 26 28 19 18 21 7 8 7 8 6 7 16 12 21 6 7 16 学校位置 - - - - - - - - - - - - - - - - - - 仙桃五中(搬迁扩建) 黄金大道以南、致富路以西 用地 (公顷) - - - - - - - - - - - - - - - - - - 5.72 4.95 5.62 ?30 丝宝路以西、仙桃大道以南 ?30 ?30 流潭路以东、仙桃大道以南 ?30 钱沟南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30 洛江河以东、新城大道以北 6.18 4.19 新城大道以北 4.65 ?30 钱沟南路以东,3、其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配置。 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五十条 公共中心规划

与中心城区“一轴两片两心”的空间结构相适应,城市公共中心的规划结构呈“南北两心”。

“两心”:城南城北两个市级商业中心;

另规划5个居住片区级中心,分别为:东北片,东南片、西北片、西南片,及城南区。

第五十一条 各类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将老城区行政中心搬迁至南城新区,新的行政中心在致富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北。另外,分别在城市两侧工业园区规划四处集中的行政办公用地,以适应周边地区的行政管理服务需要。

2、商业金融设施

城区内设置市级商业中心两个、居住片区级商业中心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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