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大师城市规划思想史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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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BD 2)过渡带 3)低级住宅区 1、中心商业区 2、批发商业区、轻工业区 3、低级住宅区 4)高级住宅区、轻工业区 4、中等住宅区 5、高级住宅区 6、重工业区 7、外围商业区 5)市郊居住区 10)通勤区 8、近郊住宅区 9、近郊工业区

1)、同心圆理论(Concentric Zone Theory)

伯吉斯(E.W.Burgess)于1923年提出。城市分成为五个同心圆区域:

(1)居中的圆形区域是中心商务区(CBD):是整个城市的中心,是城市商业、社会商务区、市民生活和公共交通的集中点。

(2)第二环是过渡区:是衰败了的居住区。

(3)第三环是低级住宅区:主要是工人居住集合式楼房、单户住宅或较便宜的公寓所组成。 (4)第四环是高级住宅区:主要居住的是中产阶级。 (5)第五环是通勤区:主要是一些富裕的、高质量的居住区。

2)、扇形理论(Sector Theory) 霍伊特(H.Hoyt)于1939年提出。

根据64个美国中小城市住房租金分布状况的统计资料和几个大城市的居住状况的调查,结论是: 1、城市就整体而言是圆形的,其核心只有一个。 2、交通线路由市中心向外做放射状分布。

3、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将沿交通线路向外扩大,同一使用方式的土地从市中心附近开始逐渐向周围移动,由轴状延伸而形成整体的扇形。

3)、多核心理论(Multiple-nuclei Theory)

哈里斯和乌尔曼于1945年提出。影响城市中活动分布的基本原则: (1)有些活动要求设施位于城市中为数不多的地区; (2)有些活动受益于位置的互相接近;

(3)有些活动对其他活动容易产生对抗或消极影响,这些活动应当避免同时存在; (4)有些活动因负担不起理想场所的费用,而不得不布置在不很合适的地方。

在这四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加上历史遗留习惯和局部地区的特征,通过相互协调的功能在特定地点的彼此强化,不相协调的功能在空间上的彼此分离,因此而形成了地域的分化,形成各自的核心,从而构成了整个城市的多中心。

Bardo和Hartman(1982):“最合理的说法是没有哪种单一模式能很好地适用于所有城市,但以上三种理论能够或多或少地在不同的程度上适用于不同的地区。”

12、社区运动

20世纪20年代提出“社区”概念。

社区:居住在一个地区里进行共同生活的人群,在相互联系的经济和政治生活中形成一个具有一定程度上相同价值观念和相属的认同意识的相应实体单位。

四要素:人、地域、相联系的有组织的社会经济活动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维持集体生活所必须的共同行为规范及其制裁制度。

郊区整体规划社区模式:奥姆斯特德和沃克斯设计。

采用曲线型的街道,尽端式道路,并在交叉口形成三角形的绿化休憩空间,街道两侧充满当地园艺特色的前院草坪,构成了开放空间景观的组成部分。街道树木成行,使得道路在连续转弯时使人产生了新的心理期待。在住区中心设置一个由商店和列车转换站构成的小型商业中心,配置学校、办公楼区、休闲场所,上下班也可乘坐小汽车,并在购物中心、就业中心、学校和其他目的地设置宽敞的停车场地,保证机动性和可达性。

13、雷德朋体系 雷德朋体系:

指在居住区中,设计与汽车到完全分离的步行体系,机动车道按照分级原则设计,从主要道路通向局部性支路,然后通向尽端路原则设计的。服务于一组局部性居住的局部性通道。 特点:

1、 绿地、住宅与人行道有机地配置在一起,道路网布置成曲线 2、 行人和机动车在一个平面上隔离

3、 建筑密度低,住宅成组配置成团,形成口袋形

4、 相应配置公共建筑,将商业中心布置在住宅区中间,使住宅区的各部分通往中心的距离都相等。 目标:解决居住环境中汽车与人之间的矛盾。

14、佩里邻里单位

著作:——《邻里单位》1929

理论内容:

20世纪30年代,佩里提出一种“邻里单位” 的居住区规划思想。试图以邻里单位作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从而改变城市中居住区组织形式的缺陷。城市交通由于汽车的迅速增长,对居住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干扰,区内应有足够的生活服务设施,以活跃居民的公共生活,有利于社会交往,密切邻里关系。

根据佩里的论述,邻里单位根据以下六个原则组成:

1) 规模:一个居住单位的开发应当提供满足一所小学的服务人口所需要的住房,它的实际面积由它的人口密度所决定。

2) 边界:邻里单位应当以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为边界,这些道路应该足够宽,以满足交通的需要,避免汽车从居住单位内穿越。

3) 开放空间:区内设有占总面积10%的公园游憩用地,计划用来满足特定邻里的需要。

4) 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和其它机构的服务范围应当对应于邻里单位的界限,它们应当适当地围绕着一个中心或公共场所进行成组布置。

5) 商业设施:与服务人口相适应的一个或更多的商业区应当布置在邻里单位的周边,最好是处于交通的交叉口处与相邻的邻里的商业设施共同组成商业区。

6) 内部道路系统:邻里单位应当提供特别的街道系统,每一条道路都要与它可能承载的交通量相适应,整个街道网要设计得便于单位内的运行同时又能阻止过境交通的使用。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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