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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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施工结束后,要按规划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合理绿化,改善区域景观。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5.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增加地下车库内通风换气速率,减少汽车怠速、慢速行驶的时间,在车库出入口加强绿化,可有效减小汽车尾气排放速率,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5.2.2 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进入市政雨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沿楼内立管排入楼外检查井内,经楼群内污水管进入化粪池,然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由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

5.2.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同时还有一部分塑料、废纸、金属、玻璃和织物等。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5.2.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公建设施各配套设备的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商业运营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

()水泵、风机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合理布局,增加建筑物隔声效果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地下室设置封闭式的机房、水泵房,并对风机、水泵等进行减震处理,对设备本体进行消音和减噪处理。加强设备整体的隔声能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区域内道路及停车场噪声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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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于项目区道路交通噪声,项目区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对道路交通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临街两侧建筑均应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外墙建筑材料使用隔音效果好的装修材料,经衰减后项目区道路交通噪声对附近办公人员的影响较低。

②对于停车场噪声,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停车场出入口周围均种植树木、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在临路侧均设置有25m宽的绿化带,通过绿化带降噪,且在居民适时关闭门窗,并安装双层隔声玻璃后,可使噪声降低()左右,从而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住宅楼居民的影响。

()商业活动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于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物业公司应对商业用房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营业时间,尽量避免从事餐饮娱乐经营活动,防止商业噪声、娱乐噪声扰民。对临街住户房间的窗户安装双层玻璃,以减少娱乐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

第六章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的对象

为了使本次调查内容全面、客观、公正,并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本次公众参与对象主要为项目周围的居民和单位的办公人员及相关专家。

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参与形式和内容的设计是否合理和全面,直接影响公众参与结果的有效性、真实性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说服力以及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公开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现场走访等。

第七章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

依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入贾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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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量为,该项目所在地块原有安置居民(户,人),扣除掉安置房原有居民废水排放量,则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依据对郑州市污水处理厂外排所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处理标准要求(,,,,动植物油),计算年排放量为,年排放量。

第八章 选址可行性及政策符合性分析

、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选址可行性分析

()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城市主要建设用地布局规划,项目所在地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中小学用地等,故本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与规划中的用地功能要求是相互一致的。

()项目场地近距离范围内没有重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环境污染主要由道路交通产生。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声环境为类功能区(临路执行4a类),地表水为Ⅳ类功能区。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功能区现状,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场地周围没有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距离南水北调干渠右岸约,不在其二级保护范围内,满足南水北调环境保护要求;项目边界距离西流湖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同时位于该饮用水源的下游,项目不在该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区域地势平坦,地域开阔,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工程总图布置和施工。

()项目所在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完善,市政规划的供电、给排水、供热、城市天然气、电信等设施配套齐全,交通发达。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大部分调查对象赞同该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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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从环保和社会经济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合理。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建议

()建设单位应仔细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施工期及营运期切实执行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建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持良好的车况;禁止车辆超载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城区道路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项目建成后加强绿化,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

()入驻的商业性质设施不作为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具体对象,本项目商业部分拟入驻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的要求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号文件中的要求,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告知公众项目周边的环境信息。

结论

郑州市高新区城中村(北里村)改造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内容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选址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区域公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的同时将对区域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因此,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在仔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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