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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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足球赛经过紧张角逐,有B、F、H、K四支球队进入半决赛。这天,球迷甲、乙、丙、丁在打赌猜测哪支球队最后捧杯,四人猜测如下:

甲:如果B队半决赛中战胜H队,那么B队就会夺得冠军。 乙:我认为H队和K队都不会打进决赛。

丙:除非K队在半决赛中淘汰F队,B队才会取得冠军。 丁:B队战胜H队是没有问题的,但B队不会再次夺冠。

最后的比赛结果证明,四个球迷只有一个人的猜测是错误的。你能根据上述条件推断哪个队取得了冠军吗?猜错的又是哪一位呢?

答:F队取得冠军,猜错的是甲,其余三人都猜对了。据已知条件,甲的话和丁的话是矛盾关系的命题,按照不矛盾律,两个矛盾命题必有一假,这样,唯一的假话必在甲或丁的话中,而乙的话和丙的话必是真话。由于B、F、H、K四支球队进行半决赛,而H、K都没进入决赛(乙的话),所以,B、F进入了决赛(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由于K队没进入决赛(即在半决赛中被淘汰),所以,“K队在半决赛中淘汰F队”这个命题是假的,结合丙的话可推知“B队不会取得冠军”(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B队、F队进入了决赛,而B队不会取得冠军,故冠军队是F队(不相容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甲的话是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前件“B

队在半决赛中战胜H队”真(据乙的话),后件“B队会

夺得冠军”假,所以,甲的话是假话,即猜错了。 七、综合题

“白马非马”与形式逻辑的三个基本规律

普遍的逻辑形式“白马非马”,可以从根本上动摇传统逻辑学的这三个所

谓基本规律。

1、动摇同一律:譬如,我们说:“这马白”。白马是殊相,马是共相,白马非马,殊相非共相;白马是殊相,“这”是共殊同体相,白马非“这”,殊相非共殊同体相;马是共相,“这”是共

殊同体相,马非“这”,共相非共殊同体相。共殊同体相之这、共相之马、殊相

之白,三者之间总是不同一。

2、动摇不矛盾律:譬如,我们说“这马”。“这”所包含的无数个殊相并不是共相。“这 是马但这白不是马”,共殊同体相之这与共相之马,二者之间总是相矛盾。

3、动摇排中律:譬如,我们说“这白马”。“白”本来是无限的,一个“白”总是不能完全地表述“这”的无限个“白”。从最不白的白到最白的白,白在二者之间总是处于“是与不是之

间”,“这是白马但不是最不白的白马也不是最白的白马”,共殊同体相之这与殊 相之白,二者之间总是不排中。

以偏概全 示例:“我的舍友说她的哲学课很难,我的哲学课也很难,因此,所有的哲学课必定都很难!”本例的依据仅为两个人的感受,是不足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的。

建议:检查所选用的例证:是否只有不多几个人的观点或者经历?如是,则应考虑是否需要增加证据,抑或缩小结论涵盖范围。(注意:本例结论若改为不那么绝对的“某些哲学课对某些学生来说是很难的”,则不属于“以偏概全”。) 假性因果

示例:“琼斯总统提高了税收,之后暴力犯罪上升。因此,琼斯总统对犯罪上升负有责任。”税收增加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犯罪上升的一个因素,但本例并未揭示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建议:要避免“事后归因”,本例的论证就需要给出一定的解释,阐明税收增加如何最终就会引起犯罪上升。因此,避免这一谬误的办法就是:如果要说甲导致乙,就还应说明甲如何导致乙,而不能仅仅说是因为甲先发生乙则后发生! 滑坡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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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动物实验有损对生命的尊重。如果不尊重生命,即可能越来越容忍诸如战争及杀人等等暴力行为。那么,社会将很快就会沦为战场,人人都会时刻担忧自己的生命。这将是文明的末日。为了防止出现这种可怕结果,应当立即宣布动物实验为非法。”由于动物实验为合法存在已有相当时日,而文明也并未面临末日,因此似乎非常明显:这一系列事件未必就会件件发生。即使认同动物实验的确危及对生命的尊重,而不尊重生命可以导致容忍暴力,但到此也可能就到了滑坡事件的终止点:我们也许不会非得一路滑跌到文明的末日。因此,并没有充分的理由让我们接受“必须宣布动物实验为非法”的结论。

与“事后归因”类似,“滑坡”谬论迷惑性也很强,难以识别,因为有时的确可以预知某事之后的一系列连锁反应。请看一个似乎并无谬误的例子:“如果我英语101课程不合格,就不能毕业。如果不能毕业,可能就找不到好工作,因此明年我也就很可能只能打零工或者做汉堡了。” 建议:检查论证中属于“如果甲,那么乙,而如果乙,则丙”之类的连锁引申,确保事件系列关联合理。 类比失当

示例:“枪支和铁锤一样,都是具有金属构件的可以杀人的工具,但是限制购买铁锤是很荒唐的,因此限制购买枪支也同样荒唐。”的确,枪支和铁锤都有一些共同特性,但是这些特性(均有金属构件、同为工具、都可能用于暴力)在决定是否需要限制购买枪支时并非属于要害问题。实际上,限制枪支乃是因为枪支很容易用于远距离大规模杀人。这一特性铁锤则没有,用铁锤击杀一大群人,恐怕很不容易。因此,这样的类比是不恰当的,而据此给出的论证也同样不恰当。 只要动动脑筋,就可以在世间几乎任何两个事物之间进行某种类比:“我的作文像个泥潭,遇雨都会膨胀扩大(闷在屋里出不去时学习的时候就更多),都让人郁闷。”因此,单凭类比了两个事物这一点,其本身证明不了多少问题。

在关于堕胎问题的争论之中,就常常借助类比:胎儿经常与成人相提并论,然后便争论说:某一医学手段如果侵犯了成人权利,那么同样也侵犯了胎儿的权利。诸如此类的观点是否成立,要看相关类比是否有力:成人和胎儿具有那些赋予成人权利的相同的属性吗?如果关键属性是拥有人类基因密码或者拥有度过丰富人生的可能,那么成人和胎儿的确都拥有这样的属性,上述观点及其类比也将是有力的;但如果关键属性是自我意识、理性或者能够自立生存,那么成人和胎儿就不是都具有这种属性,而相关类比也就是不恰当的。 建议:明确对于命题来说哪些才是重要的属性,再看所比较的两个事物是否都具备这些关键属性。 诉诸权威

定义:为使论证更为有力,我们往往举出享有盛誉或权威的资料作为参照,介绍他们对所探讨问题的立场观点。然而,如果只是举出某个人物的大名,或者诉诸某一号称权威但却难说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就期望能够影响读者,那就犯下了“诉诸权威”的逻辑谬误。

示例:“我们应当废弃死刑。众多的知名人士,例如影星Guy Handsome都曾公开表示反对死刑。”虽说Guy Handsome在演艺方面也许是个权威人士,却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认为他在政治方面的见解也应能打动人心——也许,就死刑问题而言,他若可称为权威,那么文章作者同样可以称为权威。

建议:要避免“诉诸权威”的谬误,有两个很简单的办法:第一,确保所援引的权威在所讨论的话题方面确实是专家;第二,不要只是说“Authority博士认同某某观点,因此我们也应该认同”之类,还应该充分阐述该权威所依据的理由或者论据。这样的话,读者获得的就不仅仅只是某人的声名。此外,还可以选择那些公认比较中立或理性的权威,而非那些可能会被指立场偏颇的权威。 诉诸公众

示例:“同性恋婚姻很不道德。70%的美国人都这样认为!”虽然在决定需要对什么问题立法方面,大多数美国的意见是有关系的,但是他们的意见却无疑不能决定某事是否符合道义。曾几何时,相当数量的美国人都赞成种族隔离,但是这些人的意见却不能成为种族隔离符合道义的论据。这样的论证,是在诉诸我们期望与其他美国人协调一致的心理,从而认可其结论。

建议:确保没有要求读者因为其他所有人都相信、所有冷静的人都相信、相信就会受到人们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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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如此等等,所以他也应该相信你的结论。谨记:流行的观点并非总是正确! 虚假两分

示例:“Caldwell Hall大楼状况很遭,我们要么把它拆掉重建,要么就只能继续拿学生的人身安全冒险。显然,不应拿任何人的安全冒险,那么就必须把它拆掉。”这里的问题在于没有指出还有这种可能:我们可以维修该建筑,或者采取某种措施保证学生安全;例如,如果只有若干教室破损,那么我们也许可以不给这些教室排课。

建议:注意检查在声称只能二者选一的时候,是否真的如此,是否还有其他选择没有提到;如果有,就不应略去不谈,而应该也给出排除的理由。同理,让人认为只存在三个、四个等等选择这样的谬误,虽然还没有正式的术语以名之,但是如果实际存在的选择不止那些,则与“虚假两分”性质相同,也应避免。

诉诸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 定义:“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类似“诉诸权威”,也是将人们的注意引向人身而非论证或者论据。这两类谬误的结论通常都是“不应相信某某人的看法”之类,而不能相信的原因则要么是因为某某乃是一个坏人(人身攻击)或者伪君子(你也一样)。涉嫌人身攻击的论证,针对的乃是对手本人而非对手的论证。

示例:“Andrea Dworkin出版了若干专著,认为色情会伤害女性。但是,Dworkin是个丑陋的怨妇,因此不值得相信。”这里对Dworkin的长相和性格的刻薄描述,与她的论证是否有力毫无关系,因此,依此为论据乃是逻辑谬误。

“你也一样”谬误是指责对手实际上也做了他自己所反对的事情,因此他的论证不听也罢。试举一例:假定父母对你讲明了不能吸烟的道理,列举了很多非常好的理由,例如有损健康、费钱等等,而你则回答说:“你说的我不能接受,因为你在我这个年龄也抽烟。你也是这样!”但是,即使父母在过去也做过他们现在反对的事情,这一事实也无损于他们的论据(吸烟有害健康而且费钱),因此,你的回答存在逻辑谬误。

建议:务必专注于对方的论证,而非对方的品格。(当然,如果的确是在讨论某人的品格,则应例外:如果你认为“克林顿总统不值得信任”,那么证明他不值得信任的言行的那些论据就是与论题相关的,不属于逻辑谬误。)、 诉诸无知

示例:“若干世纪以来,人们都一直在努力证明上帝的存在,但迄今尚无人能够证明。因此,上帝并不存在。”与此观点相反但存在同样逻辑谬误的说法则是:“多年来,人们一直试图证明上帝并不存在,但迄今尚无人能够证明。因此,上帝确实存在。”这两种论证都是利用证据不足来支撑结论的正确性。不过,在有一种情形中这样做,却不属于逻辑谬误:如果训练有素的科研人员通过精心设计的方法长期探求某一目标而最终未能发现,而按理又应该能够发现,那么,“实际未能发现”这一事实就可以构成“该事物并不存在”的某种证据。

建议:仔细检查是否存在已经指出证据不足而又依据证据不足得出了某种结论的那些部分。 稻草人谬误

示例:“女权主义要求全面禁止色情作品,而且,凡阅读色情作品者都应受到处罚!但是,这样严厉的举措无疑是不稳妥的。因此,女权主义是错误的,不应干涉色情作品及其读者。”这里,女权主义的观点经夸大而遭削弱——实际上,多数女权主义者并不主张完全“禁止”色情作品或者惩罚仅仅阅读的人;女权主义主张的更多乃是限制诸如儿童色情这些东西,或者是主张受到色情作品伤害的人士为索赔而起诉相关出版商或者出品人,并非起诉读者。因此,这种论证并不能真正得分,其中存在逻辑谬误。

建议:面对对手要宽容厚道。陈述对方的论辩时应该尽量做到同样有力、准确,并且能够将心比心。如果能够驳倒对方观点最为有力的某种辩驳,则属真正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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