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当前价格犯罪的立法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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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价格犯罪的立法缺失

作者:雷聪聪

来源:《新校园·上旬刊》2013年第03期

摘 要:当前,中国各地普遍出现了农产品和基本生活用品价格持续性上涨的局面,如何遏制价格快速上涨已经成为当前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价格犯罪立法缺失的研究,引起大众的关注,为将来完善价格犯罪立法,遏制价格犯罪,做一点不足道的铺垫。

关键词:价格犯罪;价格违法;立法缺失;治理困境 一、问题的提出

价格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2010年12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增加了一条作为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及其他刑事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应的规定,更没有规定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的刑事责任。我国关于价格犯罪的刑事立法存在着严重的缺失。为了有效地调控物价,遏制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犯罪进行研究成为具有现实性的重要问题。 二、价格犯罪的概念 (一)广义说

广义地说,是指价格犯罪不仅包括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还应该包括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有学者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广义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既包括存在于价格领域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也包括存在于垄断和竞争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狭义说

狭义地说,价格犯罪不应包括竞争,只是指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有些学者从狭义的角度定义价格犯罪,例如“所谓价格犯罪,是指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滥用价格权,超越或背离正常市场价格水平,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破坏市场价格秩序,危害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仅从狭义的角度讨论我国价格犯罪的缺失及其构建,而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的刑法规制应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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