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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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复习重点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是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是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2、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3、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4、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5、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2、以人为本决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

《决定》十分明确地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这使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有了十分具体的着力点。《决定》指出,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8项重点工作。在此方面,《决定》都作了相关部署,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等等。 3、下一个阶段,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在于:

第一,正确处理效益与公平的关系。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收入分配以及社会现代化等等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范畴,人的发展和人类福利才是目的。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发展要求消除限制以人为中心发展和实现公正与公平目标的所有障碍。

第二,扩大就业应成为重中之重,据有关部门估算,在宏观经济运行三大指标中,2004年就业指标最不理想,城镇真实的人口失业率从2003年的10.99%上升到了11.45%。因此宏观调控的重点应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就业岗位的内容不仅包括为城镇居民创造就业岗位,也应当包括农村劳动力安置。

第三,缩小国内的不平等程度。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城镇居民高收入组的收入增长显著快于低收入组,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60%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

第四,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从国际经验看,这种情况曾造成很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只有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市化,才能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也才能最终实现我们所期望的城市化目标。否则不仅会使那些改变了农民身份的市民因为无业而陷入贫困,也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

第五,社会安全网问题,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首先,我国目前的公共卫生建设相当薄弱,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抑制了居民的消费。其次,由于“空账”情况严重,养老保险制度面临

巨大风险,如果不进行调整,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将面临巨大风险。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全国的社会安全网是保证社会居民和谐相处的最基本条件。

第六,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教育事业不在于是否产业化,而在于是否严格区分教育事业产业经营和教育事业的社会目的。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什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亦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概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作了精辟的阐述:“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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