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沉井节段吊装安全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钢沉井节段吊装安全专项方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沪通铁路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 钢沉井节段吊装安全专项方案 图4.1-1安全组织机构图

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忠

副组长:余允锋、杨益斌

组 员:夏邦军、张伟、吴永兵、潘爱旺、沈惠荣、陈文杰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张伟兼任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保证体系

4.2.1 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体系 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活动经费安全奖惩条例岗位安全责任制系统安全教育各种安全警示三工教育各职能部门防汛、各施工队防雨、防各级安全员台风班组安全员实现安全生产防触电、防火灾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物体打击高空坠落防爆炸事故防坍方、涌水火不定工定用治期期品安检检查管查理奖惩兑现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预测预控能力消除事故隐患

11

沪通铁路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 钢沉井节段吊装安全专项方案 4.2.2 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形成安全体系文件。同时,配置必要的设备、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关键点及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措施并严格实施,以确保安全措施计划的内容具有严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本项目的安全控制和实施,采取将11个要素进行层层分解,使每一个要素都明确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和每一个相关责任人。

考虑安全保证体系与其它体系(如质量体系)的兼容性,在协作运作时资源共享。 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见“表4.2.1-1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表4.2.1-1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编号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 项 目 经 理 项目 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职能部门 工程 技术部 ▲ ▲ ▲ ● ▲ ▲ ▲ ▲ ● ● 安质 环保部 ▲ ● ▲ ● ● ● ● ● ● ● 物资设备部 ▲ ▲ ● ▲ ▲ ● ● ▲ ▲ ● 计划合约部 ▲ ▲ ▲ ▲ ▲ ▲ ● ● ▲ ● 财务部 ▲ ▲ ▲ ● ▲ ▲ ▲ ▲ ▲ ▲ 办公室 ● ▲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管理职责 安全体系 采购 作业队控制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检查、检验 事故隐患控制 纠正与预防措施 教育与培训 安全记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沪通铁路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 钢沉井节段吊装安全专项方案 11 内部安全审核 ★ ● ● ▲ ● ▲ ▲ ▲ ▲ 表中说明:★-主管领导 ●-主管部门 ▲-相关部门(个人)

4.3 安全管理制度

共制定11项钢沉井吊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

4.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技术主管或项目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党政工团其他领导、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作业班组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均按各自分工负有相关岗位的安全责任。

4.3.2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项目部对纳入钢沉井吊装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部要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3.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认真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学习制度。项目部(含劳务用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者不得上岗作业

4.3.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认真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建立和坚持在开工前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材料并进行详细讲解说明后,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1、钢沉井施工前应对全体参加钢沉井吊装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此项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

13

沪通铁路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 钢沉井节段吊装安全专项方案 2、每道重要工序施工前还应进行分项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此项交底由分项技术负责人进行。

4.3.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做到“五查”,即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增强项目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根据情况大小,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责成有关当事人或工点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项目部的安全检查主要有日检、周检、月检等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几种形式。

4.3.6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报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通长江大桥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和相关部门领导,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对责任事故责任人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出具事故报告书。

4.3.7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火工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火工品存放的仓库是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火工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储存火工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仓库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仓库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4.3.8 安全生产奖惩制

对项目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无特殊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力

14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