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级财务管理第四章 - 筹资管理(完整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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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有义务保持资本金的完整性。 资本维持 企业除由股东大会或投资者会议作出增减资本决议并按法定程序办理者外,不得任意增减资本总额。 第二节 债务筹资

一、银行借款

(一)银行借款的种类 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

政策性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按机构对贷款有无担保要求分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以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定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 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质押贷款 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基本建设贷款 专项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按企业取得贷款的用途分 5

【例题5·单选题】以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取得担保的贷款为( )。

A.信用贷款 B.保证贷款 C.抵押贷款 D.质押贷款 【答案】D

【解析】信用贷款是没有担保要求的贷款;保证贷款是以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定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力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例行性保护条款 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合同中都会出现。 如定期向贷款机构提交财务报表等。 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 如要求企业必须保持最低数额的营运资金和最低流动比率数值、限制非经营性支出等。 这类条款是针对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 如借款用途不得改变等。 一般性保护条款 特殊性保护条款 【例题6·单选题】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的条款是( )。 A.例行性保护条款 B.一般性保护条款 C.特殊性保护条款 D.正常性保护条款 【答案】AB

【解析】例行性保护条款和一般性保护条款在大多数合同中都会出现,而特殊性保护条款是针对特殊情况的,只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 (三)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 1.筹资速度快 优点 2.资本成本较低 3.筹资弹性较大 缺点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一)债券的种类 分类标志 类型 记名债券 是否记名 无记名债券 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不记载持有人的姓名 含义 在公司债券存根簿载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等其他信息 4.限制条款多 5.筹资数额有限 6

能否转换成公司股权 可转换债券 债券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的股票 不可转换债券 不能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债券 以抵押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主要是抵押债担保债券 券。 (抵押债券) 按抵押品不同,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 信用债券 仅凭公司自身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抵押品作抵押担保的债券 有无特定财产担保 (二)债券的偿还

提前偿

债券的

分批偿还

偿还 到期偿

一次偿还

1.提前偿还(提前赎回或收回) 含义 指在债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偿还。 应用条件 只有在公司发行债券的契约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允许提前偿还的条款,公司才可以进行此项操作。 赎回价格的特点 作用 赎回时机选择 提前偿还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并随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下降。 具有提前偿还条款的债券可使公司筹资有较大的弹性。 (1)当公司资金有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 (2)当预测利率下降时,也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 【例题7·判断题】如果企业在发行债券的契约中规定了允许提前偿还的条款,则当预测年利息率下降时,一般应提前赎回债券。( )(2008年) 【答案】√ 【解析】预测年利息率下降时,如果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可以降低利息费用,对企业有利。

2.到期偿还

分批偿还

到期偿

一次偿还

【提示】 (1)分批偿还债券因为各批债券的到期日不同,它们各自的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也可能不相同,从而导致发行费较高;但由于这种债券便于投资人挑选最合适的到期日,因而便于发行。

(2)到期一次偿还的债券是最为常见的。

【例题8·多选题】分批偿还债券相比一次偿还债券来说( )。 A.发行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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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发行费较低 C.便于发行

D.是最为常见的债券偿还方式 【答案】AC 【解析】分批偿还债券因为各批债券的到期日不同,它们各自的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也可能不相同,从而导致发行费较高;但由于这种债券便于投资人挑选最合适的到期日,因而便于发行。到期一次偿还的债券是最为常见的。

(三)发行公司债券筹资的特点 1.一次筹资数额大 优点 2.提高公司的社会声誉 3.筹集资金的使用限制条件少(与银行借款筹资比) 缺点 4.发行资格要求高 三、融资租赁 (一)租赁的分类 分类 特点 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选定 经营租赁 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年限 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 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 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 2.租赁期较长,接近资产有效使用年限 融资租赁 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 4.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办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通常采用企业留购办法,即以很少的“名义价格”买下设备。

(二)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 (1)直接租赁 提供设备 出租人 (2)售后租回 收取租金 承租人

租回 出租人 出售 承租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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