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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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时间:2010-09-09 作者:汉滨区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汉滨区检察院近几年侦查监督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和汉滨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立案监督案件数量稳步上升,质量显著提高,监督效果明显。近日,该院“强化三种意识,勇于善于监督,实现立案监督数量、质量、效果的统一”侦查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推广。其经验做法是: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监督能力

一是推行量化考核机制,夯实监督数量责任。每年年初对每名干警下达立案监督任务基数,督促干警主动谋划工作思路;二是推行流程管理机制,落实监督质量责任。该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制定了《立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立案监督实行动态流程管理,严格“一表三卡”登记,及时掌握监督动态,调整监督方式;三是推行效果评析制度,明确监督效果责任。从是否有利于实现“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目标进行监督效果评析,督促干警提高监督能力和延伸服务能力,实现立案监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主动”意识,拓宽线索来源

坚持与媒体宣传互动,四年来在不同报刊等媒体发表立案监督内容稿件20余篇,着力宣传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工作的职能、程序、效果;坚持与社区包建互动,以包抓社区为中心,深入周边企业、事业单位、乡村宣讲立案监督内容。尤其是2009年结合“两下移,三贴近”活动,组织干警在包抓乡镇进行巡回法制宣传,提供贴身法律服务,把

立案监督宣传工作推向深入;坚持与党委、人大专项监督互动,积极参加党委、人大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依靠党委、人大拓宽监督层面,增强监督效果。2005年以来先后多次派员参加区人大、区政法委组织的专项检查,对汉滨区公安分局“黄、赌、毒”案件、交肇案件、城区派出所治安处罚案件3000余案进行专项检查,摸查立案监督线索31件,立案监督19件;坚持与群团组织互动,先后与汉滨区妇联、信访、团委和6家律师事务所、21个乡镇司法所协调沟通建立了立案监督协作机制,接受转、交立案监督线索12件,实现了信息共享,业务互促;坚持与内设部门互动,以侦查监督科为核心,以渎检、反贪部门为后盾,其他业务科室为触角,形成立案监督“一盘棋”格局;坚持与行政执法单位互动,每半年对行政执法衔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将处罚决定输入信息库,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建议移交涉嫌犯罪案件4件。

三、强化“质量”意识,突出监督效果

在立案监督工作中,不搞凑数案,监督必铁案。一是关口前移,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重点领域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防止因为“证据灭失”,导致案件不能成案问题。仅2008、2009年开展的两次针对毁坏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问题专项立案监督行动中,立案监督盗伐林木案件2件、滥伐林木案3件、非法占用林地案1件5人;二是在查办具体监督案件时,推行“四项查询”,全程跟踪记录,保障立案监督成效。通过主动查询分案情况、查询侦查取证措施、查询适用强制措施、查询结案情况,防止和纠正公安机关消极侦查、随意撤案、以罚代刑、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侦、捕、诉、审衔接,充分实现能立、能诉、能判目标。该院针对提出监督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注重说理,以理服人,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侦查和侦查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分析探讨应采取的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提高监督案件结案率。加强与公诉、审判部门联系沟通,统一认识,确保能诉、能判,力争快诉、快判。

海口龙华检察院立案监督经验被推广

作者:不详 责任编辑:晴正 时间:2003-8-21 14:27:35 来源:中国法治网 点击:

nbsp; 今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建立以侦查监督为主,渎职侵权检察、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督机制,深入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重点加强对基层派出所有案不立等问题的监督调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该院调查发现,去年以来公安机关有100多件该立未立的案件,遂依法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21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直接立案90件。

近日,海南省检察院专门组织海口地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召开立案监督现场会,推广该院的立案监督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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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院如何作好刑事立案监督工作

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实施国家法律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不受侵害,防范司法腐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在实践工作中,就基层院如何作好刑事立案监督工作,谈一下粗浅认识:

一、立案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案监督线索来源渠道狭窄。目前,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线索来源一是靠审查批捕、起诉案件时发现,二是主要集中在当事人举报、控告、申诉及其他信访部门移送。由于信 息渠道不畅,造成相当一部分立案活动未能进入检察机关监督的视线。

(二)案源少,案源渠道不畅,制约了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在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的同时,公安机关也相应的提高执法严肃性,公安机关内部开展案件数量与质量的考核评比,办案水平日益提高,办案规范制度不断完善,办案机关执法不严的现象逐渐提升到严格执法上来,因此案源较之以往匮乏。

(三)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另外,侦查监督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现象。尤其是审查批捕的任务十分繁重,再加之立案监督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经验不足等因素,必然导致开展这项工作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人力、物力、精力的困扰,不能使这项工作得以及时、高效、全面地开展,从而削弱监督职能的发挥。

(四)监督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领域的刑事立案监督成效还不明显。

二、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从采取措施入手

继续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提高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的能力,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一)可以通过建立与社会各界定期联系便于反馈信息制度以及建立本院内部各部门特别是控申、起诉部门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批捕部门的内部联动机制,以畅通线索来源渠道。主要从勤找案源上下功夫,一是通过报捕案件挖案源。针对我院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的特点,制定细致审查和全面审查的工作原则,在对报捕案件的审查上狠下功夫,提高在审查逮捕案件中的注意力,不漏过每一个有可能深挖的案件细节,寻找疑点和漏洞,以争取获得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二是通过走访调查找案源。三是通过法律宣传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四是加强与公安局的业务联系,取得公安局的信赖和支持。五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了解案件侦查进展情况,从中获取线索材料。

(二)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首先,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必须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在配合中监督,通过监督更好地配合。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是刑事立案监督中的重点。在实践工作中,凡是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比较好的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开展就顺利,反之工作就打不开局面。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协调,主要通过联合制定工作规则等方法,弥补立法上的缺陷,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其次, 加强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统一认识。可以以联合行文的方式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时,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同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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