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规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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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1、 学生进出校门必须穿着校服。

2、 凡骑车同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3、 在校时间学生出校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持班主任和值班领导签字的假条到门卫室登记,返回时销假。

4、走读生持出入卡进出校园。出校交卡、入校领卡。 5、走读生上课期间离校需和住宿生一样履行请假手续。 6、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校。

7、学生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走读生车辆停门口车棚,住宿生停实验楼后车棚。

廊坊市第十一中学走读生规定

一、 学校走读生条件:

1、为我校为寄宿制学校。万庄、马坊、韩各庄三个村街的学生允许申请走读,其他村街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走读,(学校作出处理的学生除外) 2、走读生须上早晚自习,按规定时间持出入卡进出学校 3、走读生须有家长接送,并签定走读协议。

二、 申请走读生、住宿生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集中办理手续。其他时间

原则上不予办理(学生因违纪处理除外) 三、 走读生申请流程:

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主管年级主任签字→主管宿舍主任签字→法制办签订走读协议→宿管登记退宿→手续交法制办存档→办理出入卡→门卫室登记

四、 住宿生申请流程:

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主管年级主任签字→主管宿舍主任签字→宿管登记办理住宿→手续交法制办存档→出入卡交回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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