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定额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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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4.12 预制混凝土板 项目编码 010412001~ 010412007 项目名称 外购板 安装 项目特征 (不变) 计量 单位 M3 工程量计算 规则 (不变) 工程内容 1.构件购置 2.构件安装 3.灌缝、养护 4.表A.4.14其他预制构件中,增加预制构件就位运输项目。

表A.4.14 其他预制构件 项目编码 Y010414004 项目名称 预制混凝土构件就位运输 项目特征 1.构件种类 2.运输距离 计量 单位 M3 工程量计算 规则 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就位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工程内容 现场运输就位 5.表A.4.16钢筋工程中,增加预制构件就位运输项目 表A.4.16 钢筋工程 项目编码 Y010416009 项目名称 钢筋接头 项目特征 1.钢筋种类、规格 2.接头种类、规格 计量 单位 个 工程量计算 规则 按设计要求需配制的数量计算 工程内容 1.接头制作或购置 2.接头安装 6.增加表A.4.18商品混凝土运输、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项目。

表A.4.18 商品混凝土运输、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 项目编码 Y010418001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运输费 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 项目特征 1.商品混凝土的使用部位、数量 2.运输距离 现场混凝土的使用部位、数量 计量 单位 M3 工程量计算 规则 按业主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需要使用的部位和数量以实体积计算 工程内容 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1.现场搅拌 2.运输至指定地点 Y010418002 M3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一、有关说明

1.本分部在《02综合基价》门窗及木结构分部中的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屋面木基层部分和金属结构分部中钢大门部分的基础上编制。

2.本分部采用的木材,除圆木以外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木材。

3.除子目名称明示外,库房大门和特种门均含制作、安装,但不包括油漆。油漆执行B.5分部。

二、有关计算规则

1.《计价规范》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现变通为: (1)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无框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和《02综合基价》基本相同)

(2)全钢板大门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吨”计算。不扣除孔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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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亦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和《02综合基价》基本相同)

2.计价规范中木屋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现变通为: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例体积计算。(和《02综合基价》基本相同)

(2)钢木屋架区分圆木、方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型钢、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与综合单价子目含量不符时,允许调整。(和《02综合基价》基本相同)

三、子目设置

本分部设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屋架、木构件共4部分70条子目。其中木构件包括屋面木基层。具体分项为: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37条子目,包括库房大门、特种门。 木屋架:12条子目,包括木屋架、钢木屋架。

木构件:21条子目,包括木柱、木梁、木楼梯、屋面木基层。 项目编码、项目设置与《计价规范》一致,无变化。 四、对《计价规范》内容的变通及项目扩展

1.表A.5.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计量单位由“樘”变通为“㎡”或“T”,计算规则亦相应变通,其他不变。

表A.5.1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项目编码 010501001 010501002 010501003 010501004 010501005 项目名称 木板大门 钢木大门 全钢板大门 (不变) 特种门 围墙铁丝门 ㎡/樘 ㎡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 ㎡ t/㎡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或框外围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或以图示数量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工程内容 (不变) 2.表A.5.2木屋架计量单位由“榀”变通为“m3”,计算规则亦相应变通,其他不变。

表A.5.2 木屋架 项目编码 010502001 项目名称 木屋门 (不变) 010502002 钢木屋架 M3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M 3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的体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的体积计算,型钢、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工程内容 (不变) 2. 表A.5.3木构件中,其他木构件计量单位由“m3/m”变通为“m3/㎡”,计算规则亦相应变通,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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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5.3 木构件 项目编码 010503004 项目名称 其他木构件 项目特征 (不变) 计量单位 M/㎡ 3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或竣工木料的体积计算 工程内容 (不变) A.6 金属结构工程

一、有关说明

1.本分部在《02综合基价》金属构件制作、安装、运输分部的基础上编制,并将装饰分部中压型钢板墙移入在内。钢门移入A.5分部。

2.定额子目内容仅包括制作、安装,不包括运输和油漆。运输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油松执行B.5分部。(《02综合基价》是制作、安装分列)

3.参考外省水平,柱子安装和双面压型钢板墙子目人工有所调整。 二、有关计算规则

一般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和运输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理论质量计算,并入该构件的工程量内。(较《02综合基价》略有变化。

1.依附在实腹柱、空腹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取消《02综合基价》“腹板、翼板宽度增加25mm”的内容)

2.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3.金属构件拼装、安装采用的高强螺栓,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数量(套)计算。

4.金属网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金属构件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三、子目设置

1、分部设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柱、钢梁,压型钢板墙板,钢构件、金属构件运输共6部分51条子目。具体分项为:

钢屋架、钢网架:4条子目,包括钢屋架、钢网架。 钢托架、钢桁架:4条子目,包括钢托架、钢桁架。 钢柱:5条子目,包括实腹柱,空腹柱、钢管柱。 钢梁:4条子目,包括钢梁、吊车梁。 压型钢板墙板:2条子目。

钢构件:24条子目,包括支撑、檩条、天窗架、挡风架、墙架、平台、钢梯、栏杆、漏斗、零星构件。

金属网:1条子目。

金属构件运输:7条子目,包括就位运输、Ⅰ、Ⅱ、Ⅲ类构件运输。

2.增加内容:直线形钢管桁架,空腹柱、钢管柱、H型钢柱、H型钢梁、钢漏斗、金属网、压型钢板墙。

3.《计价规范》未设编码、本分部新增的项目:Y010609001~Y010609004,Ⅰ、Ⅱ、Ⅲ金属构件运输。

4.《计价规范》设有编码、本分部暂时未列入的项目:010605001压型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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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板。

四、对《计价规范》内容的变通及项目扩展 增加表A.6.9金属构件运输项目。

表A.6.9金属构件运输 项目编码 Y010609001 项目名称 金属构件就位运输 1.构件种类 2.运输距离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t t t t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运输的金属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工程内容 现场运输就位 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Y010609002 Ⅰ类构件运输 Y010609003 Ⅱ类构件运输 Y010609004 Ⅲ类构件运输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一、有关说明

1.本分部在《02综合基价》屋面分部(保温层除外),楼地面分部中的防潮层、伸缩缝、止水带、找平层部分的基础上编制。

2.本分部未包括屋面木基层、屋面保温层,该内容分别列在A.5和A.8分部内。

3.本分部将屋面、楼地面找平层和墙、柱面找平层子目单设,便于和不同面层的组合。

4.变形缝分别按单项做法和05YJ图集中的综合做法编制。变形缝子目中的断面如与设计断面不符时,材料可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5.墙、地面卷材防水子目内附加层含量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6.屋面、地面找平层和防水子目内未包括与墙交接处弯起面积的费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该费用可依据与平面面积的比例调增相应子目的单价。

7.通风道屋面出风口子目材料用量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其他不变。

8.楼地面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子目人工有所降低。 二、有关计算规则

1.楼地面防水、防潮层和找平层按设计图示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和《02综合基价》基本相同)

2.墙面(墙基)防水、防潮层和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长度乘以高(宽)度度以面积计算。(和《02综合基价》相同)

3.通风道屋面出风口按图示数量计算。 三、子目设置

1.本分部设瓦、型材屋面,屋面防水、墙、地面防水、防潮,找平层,屋面出风口共5部分224条子目。具体分项为:

瓦、型材屋面:31条子目,包括瓦、型材屋面。

屋面防水:83条子目,包括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刚性防水、屋面排水管。 地面防水、防潮:88条子目,包括卷材防水、涂膜防水、砂浆防水、变形缝、止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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