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金井湾大道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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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质量保证体系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

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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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平潭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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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质量保证体系

一、管理目标:

质量: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合同兑现率达100%,确保合格,力争优良。不断提高业主的满意程度。 二、质量检查程序及人员配备:

各施工班组 整重

改新 施不合格 工 各项目队领工员 不合不 格合 格 试验室 项目队主管工程师

不合合格 格

经理部质检工程师 不合格 合格 驻地监理工程师 合格 经理部质检工程师 同意施工 项目队队长或主管工程师 通知施工

工地领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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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质量保证体系

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质量控制体系机构图

项目经理:冯光建 项目总工程师:杨军航 工程技术部:刘磊 安质部:邓良皓 试验室:戴中 (质检工程师) 主控 质检人员:王鹏、郭丙晨、林仕待、黄清曦、符华惠、靳騄名 物质设备部: 张曙毅 主控 监控 监控 主控 监控 各施工工序自检 施工机械设备材料 3

三、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把我项目部承建的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建成一流的工程,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CJJ 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交通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合同兑现率100%,确保合格,力争优良。

第三条 质量方针:坚持一流目标;更新建设理念;借鉴先进经验,加强过程控制;健全标准体系;落实全员培训;依靠科技攻关;推进管理创新;实现建设目标。

第四条 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的施工与设备制造安装,材料供应质量,以及其他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2)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项目部是质量责任的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项目部必须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和(CJJ 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必须按规定结合现场核对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发现勘察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

第七条 项目部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第八条 项目部必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主管领导,配足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职责。

第九条 项目部设置符合规定和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并配备一定数量有相应资格的试验人员和相应的试验、检验、检测仪器。

第十条 项目部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进场。

第十一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事故施工队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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